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2日至4月30日,县委三个巡察组对县委统战部、县检察院、县林草局,嵩阳街道回辉、龙院、大庄、大营、嵩阳、兰茂、龙泉社区,小街镇牛足、哈前、积德、福海、甸丰村(社区)15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一个巡察组对殡葬领域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2025年6月11日至12日,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问题反馈。集中整改期满,县委巡察办牵头组成巡察整改评估工作组,对被巡察党组织集中整改情况开展评估。
强化领导,高位统筹推整改。县委主要领导、县委常委会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要求被巡察党组织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心、敬畏心,力戒“过关”心态、麻痹思想,扛好抓牢整改主体责任,将巡察整改工作融入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去部署和去推进,切实把问题改到位、改彻底。要求巡察机构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强化协调推动,集成优化问题反馈、整改监督、整改销号工作流程,推动巡察问题整改治理,切实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压实责任,履职尽责抓整改。不断健全巡察整改制度机制,优化完善整改责任体系,把压实整改责任贯穿于巡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推动依规整改、深入整改。在巡察反馈前,与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签订“一把手”巡察整改责任书;巡察反馈会、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上,学习强调整改工作要求、纪律规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通知、日常监督中,细化明确整改要求。县委巡察办加强巡察整改统筹推动,分析研判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开展整改评估;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推动巡察取得实效。系统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印发巡察建议书推动整改治理。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党组织及时作出工作提醒。经整改评估,第十三轮巡察反馈问题534个,完成整改523个,正在整改11个,问题整改率97.94%;新建制度65项,修订完善制度16项;清退违规资金1.642万元,挽回损失38.048万元。
强化震慑,严办线索促整改。优化协作配合制度,深化“不驻组”副组长机制落实,构建问题线索会商研判“快通道”,整合巡察与纪检力量,形成巡察核实了解、纪委深挖细查的监督合力,提升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质量,推动解决群众身边问题,促进巡察反馈问题深入整改治理。十三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34件34人,办结24件24人,其中立案7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
1.中共嵩明县委统战部关于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中共嵩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3.中共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4.中共嵩明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10.大庄社区党总支关于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