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统”“改”“督” 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十二届昆明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综述
来源于: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9-27 16:41:05
编辑:赵艳芳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十二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安排7个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医保局等7家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30日至2月5日,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7家单位在集中整改期内认真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按规定报送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加大“统”的力度,高位推动整改。市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市委主要领导在市委常委会、市委书记专题会上点人点事点问题,要求被巡察单位“一把手”切实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抓好整改;市委常委会听取了第七轮巡察情况汇报,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推动有关整改责任单位落实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市委、市政府分管(联系)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听取巡察情况通报、出席巡察反馈会并提整改要求,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推动系统治理。
压实“改”的责任,确保落实落效。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把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着力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分管部门整改牵头责任;党委(党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提出整改具体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及时听取整改进展,定期推动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集中整改期内,巡察反馈的357个问题,被巡察党组织已完成整改308个,基本完成整改47个,未完成整改2个,整改总体完成率为99.40%。
用好“督”的举措,推动真改实改。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保密办、市委国安办等部门结合职能责任,加强整改日常监督和行业监管,统筹组建督查组,开展现场检查和工作调研39次,个别谈话93人次,下沉到相关单位了解情况29次,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加强整改督查评估,市纪委监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参与,对7家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进行审核。强化“一把尺子量到底”,进一步规范整改督查评估标准,结合整改满意度测评,对整改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和综合评估,确定评估等次,相关分值纳入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进行成果运用,切实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效。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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