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于: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9-27 16:42:39

编辑:赵艳芳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4日至12月18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中共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1月3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关于聚焦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本单位落实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提升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一是局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制定实施3项生活垃圾治理方面的方案、意见,每月制定生活垃圾调配处置计划,城市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二是督促指导有关县(市)区按期完成生活垃圾处置项目建设,全市垃圾焚烧设计处理能力达到7700吨/日,处理能力满足全市需求且略有富余。三是除宜良县、石林县为有效降低成本就近运送至临近州市处置外,生活垃圾无其他外运情况。四是严格按时序完成省委专项督察城镇“两污”治理反馈的8个问题整改工作。

(二)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一是制定实施4项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补短板强弱项等方面的方案、意见,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昆明市在最新的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估中提升4名。二是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建设,建成晋宁、嵩明项目,东郊餐厨废弃物处理一期技改、二期扩建项目预计2024年底投入运营,持续提升餐厨垃圾处理能力。

(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解决群众和企业急难愁盼问题

一是制定实施4项解决群众和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方面的制度、办法,定期通报、分析、研判群众来信、来访、网上投诉、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情况,及时化解城市管理方面信访突出问题。二是优化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机制,开展“有路无灯,有灯不亮”整治工作,实现327条道路亮灯,惠及近40余万居民。三是多家共享单车企业进入呈贡区运营,不断满足呈贡区市民多样化出行需求。四是优先保障环卫企业生活垃圾处置费用,定期调度环卫工人工资保障情况,督促县区按时发放环卫工人工资。

(四)充分发挥市委城管委高位统筹作用,推进城市管理重难点问题治理。一是完善市委城管委工作机制,实体化运行,召开21次专题会议,对城市道路照明、施工围挡等14项管理难题进行研究,有效推动问题解决。二是推进重点片区市容环境治理,按照“分层级打造、分时段推进”的原则,开展13个“特色风貌街区”、14个“严格管理街区”、54个“秩序提升街区”共81个重点片区整治提升。三是加强规划引领和日常监管,分类分批次整治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存在问题。四是严格临违建筑整治,修改完善临违建筑整治拆除考核评价体系,并列入昆明市“当好排头兵”高质量发展大竞赛活动内容,严控增量、减少存量。五是制定实施《昆明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案件移交制度》,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六是制定《昆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理清部门管理职能,实现部门联动,形成共管共治模式。七是编制昆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实施城市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已设置6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点。

(五)切实压实政治责任,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一是建立了信访、投诉、市民热线等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及时发现舆情,迅速预警提示,做好市、区两级联动处置、督促跟进等环节的闭环管理。二是扎实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行动,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以案促改工作。

二、 关于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坚持严的基调,推进廉政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一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六个一”系列暨警示教育活动。二是细化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十大行动”分解措施,严格按照措施任务做好重点工作。三是突出行政执法、审批监管等重点岗位职责,抓实风险点排查,制定“运行流程图”,完善防控措施,提升防控水平。

(二)提升监督能力,化解关键领域廉政风险

一是调整涉及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车辆相关审批机制,优化营商环境。二是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强化制度执行和绩效跟踪管理,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审批项目资金使用,防范违规行为发生。三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相关费用进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强化责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成效

一是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基层执法部门执行政策法规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管,开展执法培训,组织执法卷宗评查,督促基层执法队伍依法行政。三是建立巡查检查机制,高标准办理上级交办案件,配合开展好联动专项执法。四是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建立教育整改、约谈提醒和网格化管理制度。

(四)落实八项规定,强化内部管控

一是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修订完善内部控制手册,严格报销标准。二是加强内部管控,杜绝超范围使用经费。

三、 关于聚焦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

一是提升基层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制定“第一议题”制度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实施“三实施三提升三满意”活动,持续强化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提高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政治标准,制定党支部书记、班子成员抓党建责任清单及基层党建目标考核清单,选树培育“四强”党支部。严格实施党支部“扩先、提中、治软”行动,完成分类定级。三是从实从细强化党建政治氛围,修缮更新党员活动室,规范基层党员活动室和党建走廊,深入开展“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活动。

(二)深化“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局党组班子自身建设,修改完善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落实从严从实管党治党要求,领导干部率先垂范,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二是坚持以上率下传导压力,落实领导干部挂联党支部制度,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批准成立昆明市环境卫生监测中心党支部。三是坚持运用正确的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指挥棒”导向。

(三)严格执行党管党费各项要求

制定局党组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费日”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措施,明确责任追究。注重统筹上级慰问经费渠道和标准,确保慰问工作规范统一。

(四)全面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纪律规矩意识,树牢“四用四不用”选人用人导向。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规定,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回避制度。三是修订《昆明市城市管理局特定岗位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办法》,制定《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四、 关于聚焦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的进展情况

(一)落实整改主体和监督责任,强化问题整改落实见效

一是加强环卫设施运行监管,确保焚烧发电厂规范稳定运行。推行机械化清扫、冲洗等作业,主城区城市道路机械化率达85%以上。二是引入生活垃圾+再生资源“两网融合”服务点,逐步解决垃圾分类“混装混运”问题。三是统计市属九个行业主管部门户外广告设施数量情况,实施分类管理整治,强化公益宣传广告设施管理,杜绝乱象发生。四是制定年度临违建筑整治拆除工作方案和住宅小区违建整治实施意见,完成年度临违建筑拆除任务。五是主城区共享单车停放实行网格化维护管理,建设共享单车智慧平台,充分借助智慧化手段进行视频监控、数据分析研判处理市民关切的问题。六是将脏乱差重点路段、片区的整治提升工作纳入考核,形成长效整治机制。

(二)举一反三抓整改,形成整改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二是妥善处理城管执法不文明不规范信访投诉问题,提升督办通报力度。三是组织开展2024年度执法培训,持续提升全市城管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四是严格计划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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