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于: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9-27 16:43:41
编辑:赵艳芳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3日至12月1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中共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开展了巡察。2024年1月31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关于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本单位落实情况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用新思想新理论指导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二是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严格落实年初有计划、会前有方案、学中有研讨、年终有总结、学习有保障,做到发言内容融入实际工作、有思考、有体会。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对重点工作、重大问题的思考和研究,班子成员领题开展调查研究。
(二)强化监督检查整改,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一是强化隐患排查清单销号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跟踪督办,督促责任单位按期整改。二是严格落实事故调查挂牌督办和警示约谈制度,通过挂牌督办、召开生产安全事故警示约谈会议,以案示警、以案示责、以案示纪,全力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制定印发《昆明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煤矿山日常安全监管主体的通知》,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四是按照突出重点、分类监管的原则,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格局
一是制定印发昆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规则、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优化运行机制。二是发挥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统筹牵头作用,汛期抽调人员参与实体化联合办公,强化市级各部门间联动和信息沟通,统一高效指挥调度防汛抗旱减灾工作。三是编制《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昆明市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地震应急救援方案》《昆明市应急管理局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试行)》《受灾群众集中安置指南》等制度和方案,全面加强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四是牵头组织《昆明市较大及以上地震灾害123快速响应机制》桌面推演与实战推演,承办2024年度工贸企业疏散逃生应急演练,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综合应急演练、“安澜-2024”防汛综合演练、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演练、“2024-昆震应急”地震应急实战演练等专项应急演练,提升我市应对灾害事故的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能力。五是开展昆明市地方专业应急队伍整合提升工作,初步建成覆盖市、县、乡一队多能、专常兼备、反应灵敏、管理规范、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六是启动云南省昆明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为全市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综合应急队伍配备救援装备,提升全市基层应急救援队伍能力。七是常态化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六月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警示教育。
(四)提升本质安全,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
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督查,与县区政府(管委会)领导开展“面对面”提醒谈话,对查出的隐患问题清单式跟踪督办整改,向有关县区和部门发出安全生产警示和督办通知,派出工作组对重点县区开展现场督导帮扶。二是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回头看”,联合专家对矿山、危化、工贸企业开展随机抽查指导,着力推动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三是加快推进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联网,督促生产非煤地下矿山建立健全人员定位、监测监控、通信联络、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等安全避险系统建设。四是加强烟花爆竹全流程监管,实行“线上+线下”监管执法,所有视频信息集中到市应急指挥中心,市区两级应急部门对零售点开展线上巡查抽查,对违规违法行为实施线下监管和执法。严格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督促落实不得向无成人陪同的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和大宗购买(5箱以上)进行实名登记等制度。春节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期间,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五是制定印发《昆明市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工贸行业企业监管清单,对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车辆伤害等事故类型提出具体的安全生产事项清单,全面推动工贸行业企业事故防控工作。六是制定《昆明市安全生产协会监督管理制度(试行)》,强化对协会的监督管理。
(五)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救灾资金的使用管理,按规定时限要求足额拨付救助资金。二是对2023-2024年冬春救助资金发放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个别不规范问题督促相关县(区)认真落实整改,确保救助资金及时发放至受灾生活困难需救助群众手中。三是制定印发《昆明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自然灾害风险会商研判工作机制(试行)》,组织部门联合开展会商研判,推动预报预警信息多渠道精准传达到基层一线。
(六)提升执法质效,杜绝“宽松软虚”现象
一是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分析解决当前执法工作的疑点、难点,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全力推动执法工作。二是制定印发《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生产环节的执法力度,执法行为全部进入“互联网+执法”系统管理,以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业务专题培训10期265人次,结合工作实际和典型案例,进一步提升执法程序、事故调查等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四是成立昆明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增强执法力量。
(七)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一是全面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防范意识形态领域风险。二是加强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制定职责清单、任务清单,明确工作流程、工作措施。三是调整充实局保密领导小组,健全完善保密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保密培训,强化对保密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防控管理。
二、 关于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以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制定印发中共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限,严格督促落实。二是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抓好全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三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压实分管领域、处室责任,加强对分管处室重要事项的监督指导。四是明确专人担任机关纪委书记,协助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机关纪委力量。五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
一是印发驻市应急局纪检监察组与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工作会商、情况通报、联合监督检查三项制度,强化与综合监督单位协同联动,深化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一体贯通,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对综合监督单位各处室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面对面”谈心谈话,调研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中心工作开展情况、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情况,更全面、立体掌握综合监督单位政治生态情况,精准评估“把脉”综合监督单位政治生态建设。三是立足防火、抗旱、防汛等重要节点,跟进监督应急管理值班值守、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森林草原防灭火、救灾物资储备、风险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处置、政策宣传等各项工作情况,压紧压实各项工作落实。
(三)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一是集中开展对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相关制度规定。二是制定《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保障车辆租用制度(试行)》《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宣传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一是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增强采购风险意识,提升政府采购业务水平。二是修订完善《昆明市应急管理局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流程。
(五)严格执行法规制度
一是制定印发《昆明市应急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明确监管责任、资金分配、申报、绩效跟踪等事项。二是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办法》《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加强收支报销业务审核,提升财务管理质量。
三、 关于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持续激发领导班子活力
一是坚持行政办公会班子成员周工作安排制度,提高班子成员间工作沟通交流,增强全局工作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会前充分征求班子成员意见,会上按照决策程序进行研究表决,形成团结协作、担当作为、坚强有力的良好干事局面。三是建立领导挂钩联系县区制度,明确对各县区应急管理工作全局性、系统性、整体性的督导指导帮扶,提高班子成员对非分管领域工作的掌握、督导水平。四是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强化资源优化协同,适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
一是切实加强现有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谋划,通过提拔使用、平职交流、调整岗位等方式促使人员配备科学合理高效。二是修订完善《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出台干部队伍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方案及任务清单,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三是调整应急指挥保障人员,落实准军事化管理。四是通过在公开遴选、定向选调生招录、省考公务员招录中强化专业设置等方式,提高专业干部比例。五是制定2024年干部学习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党员教育培训计划,持续开展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干部队伍专业化能力素质。
(三)严格执行干部选拔规定
一是准确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的规范程序、工作要求和材料要求,规范组织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并做好全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二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规定。
(四)强化党的组织建设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局党委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积极谋划创建与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发展进步相适应的党建品牌。二是依托党员服务队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查隐患整改、应急救援、行政审批服务上门等活动,全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遏大事故,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三是制定印发2024年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思想理论教育、形势任务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切实提高党员对党的先进性、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认识和重视。四是积极从干部职工中发掘选树先进典型,推荐2人评为市级机关“实干先锋”。五是实施“扩先、提中、治软”行动,开展支部分类定级工作,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
四、 关于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的进展情况
(一)持续抓好重难点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是强化值班值守,严格落实灾害事故信息报送工作要求,强化信息收集整理编辑能力,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联系,及时获取相关灾害事故信息。二是印发《昆明市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地方专业队跨区增援补偿办法(试行)》,提升地方专业队跨区域增援的积极性,激发增援队伍战斗力。
(二)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常态化落实
一是规范财务报销流程,加强风险防控管理。二是进一步强化报销审核,加强财务监督检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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