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于: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9-27 16:46:28

编辑:赵艳芳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3日至12月1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关于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党组统揽全局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推动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在2024年已召开的17次局党组会议上,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健全完善了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主题教育内容纳入2024党建工作要点,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动主题教育各项措施向业务工作聚焦并结合开展。二是向局党组成员及处室负责人发放《习近平关于退役军人工作论述摘编(2023年版)》,并认真组织学习。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纳入市对县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范围,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存在问题限时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开展昆明舰入列十周年双拥共建活动;赴西藏山南市隆子县驻地部队,深入了解部队需求并签订“城连”共建协议;完成昆明市军供站客房和消防改造工程,全面完成过境部队军供保障任务。四是制定《白马庙干休所关于推进13户符合按经济适用房家庭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实施方案》,积极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二)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主动回应退役军人的民生所盼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大优待政策落实力度,确保优待清单惠及更多退役军人。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拥军企业及军人驿站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昆明市消防员家庭优待金发放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昆明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建立优抚资金拨付情况反馈机制,进一步规范细化优军卡合作商户、军人驿站的管理。二是制定《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工作要点》《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以“强基础、提质效、创佳绩”为抓手,围绕退役军人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工作,收集汇总机关各处室、局属单位专题培训内容并印发执行。三是常态化做好优待证审核、发放、管理工作,督促各县(市)区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审核通过率94.1%。

(三)关于履行退役军人核心职能不够有力,服务退役军人工作质量不够高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深入推进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建设工作,持续开展退役军人服务站进高校、进企业工作,建立基层人武部和退役军人服务站资源共享、融合共建、协同发展的工作机制。二是制定并印发了《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干部队伍“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昆明市干部队伍“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任务清单》《关于进一步深化作风整顿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中青年干部能力素质提升方案》。三是完成昆明市退役军人一体化服务云平台(一期)终验,制定印发《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工作方案》及《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工作的通知》,排出时间表,确保政务服务体验员、业务处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及局“一把手”参与政务服务体验,不断提升退役军人政务服务体验满意度。四是每季度组织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研判,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压实工作责任。五是研究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十周年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三大专项行动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实施方案》。六是组织学习《关于加强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研究修订《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涉密文件资料管理规定》等制度。

二、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节前检查和日常监督,在重大节假日前开展廉政检查,并通过列席局属单位“三重一大”会议等形式做好日常监督,专题研究2024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要点和廉政风险点,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推动工作走深走实。二是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审议《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印发执行,进一步加强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对分管处室及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三是对照岗位职责逐项排查梳理,针对存在的各项风险隐患,完成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制定《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点及防控措施》,按季度进行系统性排查。

(二)关于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有不足,监督质效待提升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探索建立基层纪检工作人员跟班学习制度,完成局机关纪委书记配备,充实纪检监察力量。根据《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对全局纪检工作人员开展纪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二是强化对机关纪委及基层纪检力量的指导,与机关纪委通过业务联学、监督联动、线索联商等方式,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着力提升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履职尽责能力,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三是充分利用昆明市警示教育基地、警示教育专题片等平台和资源,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云南省纪律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线上方式参观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

(三)关于权力运行制约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仍有发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组(党委、总支、支部)议事规则》,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记录。督促各局属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严格按照资金预算范围及金额履行审批流程,结合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定期开展自检自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二是严格按照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要点安排,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印发《关于开展局党组成员列席2024年基层党组织重要会议的通知》,持续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的监督。三是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完成内控制度修订,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定期报送固定资产月报,并对定期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新增、报废计划转固定资产按照财政等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审批。

三、 关于落实党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了党组会会议制度,规范党组会票决程序,杜绝因会前沟通不够而产生的议而不决或被否决的情况。在党组会议召开前加强对议题的审核把关,党组成员对分管工作专题研究,酝酿充分后再上会研究,提高会前沟通酝酿质量和水平。二是健全完善《党组会议议事制度》和《局务会议议事制度》,明确上会内容,确定权责边界,确保两个会议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对涉及干部任免、党组织换届议题,会前征求纪检部门意见,严格把关,避免出现因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导致党组决策失效的情形。三是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充分发挥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等形式,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及时沟通了解,做到批评有辣味。严格遵守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各项要求,班子成员、支委在受到组织处理后,要按规定在党组织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就处分情况作出说明。

(二)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队伍“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持续深入推进局系统开展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活动,对相关细则进行细化和完善,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最新要求,巩固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阶段性成果,常态化开展评选工作。二是制定《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后备干部人员管理办法》,将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多名同志纳入后备干部库。三是严格规范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用程序,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由参会人员先讨论发表意见,再进行票决。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规范班子成员常态化参加机关一二支部“双重组织生活会”。二是健全完善局属单位党务工作体制机制,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按照列席重要会议内容,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每年2次列席指导局属单位重要会议。

四、 关于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白马庙干休所军休干部售房工作遗留问题将多方征求意见,确定方案,分步组织实施,有力有效推进。二是制定出台《局属干休所配套用房(住房)管理指导意见》,指导督促各干休所做好配套用房管理工作。三是白马干休所、刘家营干休所、丹霞干休所、船房干休所、西岳庙干休所已研究制定配套住房管理规定,严格租金收缴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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