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民政局党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于: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9-27 16:47:43

编辑:赵艳芳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4日至12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昆明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31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昆明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举措不够深入有力,全面推进“三基”工作仍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坚持学以致用

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市民政局党组不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确保“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二是强化以学促干。市民政局党组始终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穿民政工作,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抓实省级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和市委、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两个“坐标”为重点,做到追赶有目标、行动有方向、推进有抓手,全力实现在全省民政当好排头兵的目标。

(二)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高服务和保障民生工作质量

一是落实落细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市民政局采取组织全市救助干部政策业务培训、开展“漏救”“漏保”风险排查、召开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推进会、下沉县(市)区调研督导等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全力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民政局认真贯彻《昆明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办法》等法规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不断加大本级投入力度,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三是持续深化殡葬改革。近年来,市民政局严格按照市委关于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十大行动”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通过规范“四项基本服务”、日常管理规定,以及开展常态化监管、查办违纪违法问题等措施,殡葬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得到全面提升,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殡葬服务需求。

(三)加强政治执行力,有序推进重点民生项目

一是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面推进精神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社会福利项目建设,使其尽快发挥社会效益。二是督促项目单位完善项目建设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合规合法。

(四)常态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资金使用质效

一是规范民生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定期到基层对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对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合理的县区责令其立即整改,强化监督管理力度。二是提高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效率。市民政局将会同市财政局持续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支出进度月调度机制,督促各县(市)区加快专项补助资金的支出力度,确保专款专用。

二、 关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严实,“大监督”格局未形成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明显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市民政局党组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进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落实。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市民政局党组班子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纪律教育为核心,以警示教育为抓手,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廉政培训、讲廉政党课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常态化教育机制,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提高反腐防变能力。做到既严管、又厚爱,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推进。三是强化日常管理教育监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班子成员之间、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之间,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相互提醒、相互督促,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

(二)压实监督责任,全面从严执纪

一是强健内设纪检机构力量。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配齐配强各级纪检干部,充分发挥纪检干部在民政系统内部监督执纪的作用。二是强化机关纪委监督执纪能力,进一步规范程序。组织市级民政系统认真梳理廉政风险,建立风险防控台账。更加注重从“四风”常态化明察暗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督查、党员干部不良风气整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等各类专项工作中挖掘问题线索。

(三)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全面监管所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

一是进一步厘清市民政局党组和局属单位党组织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规范议事范围和决策程序,避免缺位和越位,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局属各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的规范,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劳务派遣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对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工作的监督工作,确保劳务派遣管理、使用合法合规。

(四)加强人员教育培训,严格遵守购买服务法规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省和市有关政府采购政策法规,进一步规范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采购人员学习培训制度、采购专员定期轮岗制度,全面加强对包括采购工作在内的各项工作的监管。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委托代理机构的监管和审核,确保投标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五)彻底纠治“四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一是进一步加强经费使用管理,细化相关工作方案的经费预算,严格按相关规定和标准组织实施。二是对系统内全体公职人员及退休干部,开展有关政策的学习,对违规兼职领酬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三是市民政局党组持续深入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扎实开展干部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加大干部队伍工作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执行力。

三、 关于党的建设有薄弱环节,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进一步压实党建主体责任

一是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切实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建引领民政事业发展的作用。二是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党支部做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相关工作。三是督促各级党组织,凡是有议定事项的议事决策会议,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纪要,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促进各项工作科学、规范、有效开展。

(二)扎实开展基础党务工作

一是高质量开展“党课”活动。党组(党委、党总支)书记及班子成员履行监督责任,带头在所在党支部、挂钩联系党支部讲党课。进一步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将“讲党课”作为促进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把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讲党课的数量、质量纳入年度抓党建述职评议内容。二是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中,市民政局各级党组织成员均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贯彻整风精神,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确保民主生活会“辣味”突出。三是抓实基础党务工作。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党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制定符合本支部的党建工作计划,做到全年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反馈。

(三)抓党建促发展成效

一是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坚持以身作则,示范带动班子成员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加强监督指导和绩效考核,切实推进市民政系统党建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二是高质量党建引领,创特色、创品牌。明确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围绕“基本社会保障、基本社会服务”等民政中心工作抓好党建,牢固树立“以业务实绩体现党建政治效果”的鲜明导向,积极引导基层党组织发挥在推进中心工作、落实重大任务中的政治引领作用,促进党建和民政业务深度融合,全力助推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等工作。

(四)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锻造实干担当干部队伍

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提升人事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程序,规范干部选人用人工作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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