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十二届昆明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3-10-19 15:09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十二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安排4个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市滇池管理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市府院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机动巡察。2023年3月,市委书记专题会、市委常委会听取了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经过阶段性集中整改,取得相应成效。整改期间,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以及相关专项检查牵头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各被巡察单位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整改评估验收。2023年10月19日,市委常委会第105次会议听取了十二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情况汇报。

凝心聚力“统”。市委主要领导分别在市委常委会、市委书记专题会上,对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出了严肃要求。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市委安排部署,强化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调度。市级分管领导参加巡察反馈,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保密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监督监管责任,加强成果运用,推动整改走深走实。市委巡察办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对市委决定事项尤其是市委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工作要求,不断提升巡察成果运用“含金量”和“附加值”。

履职尽责“改”。各被巡察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落实,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整改责任,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结合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带头整改自身问题,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推进本单位、本部门、本领域问题系统整改。集中整改期间,巡察反馈的258个面上问题,被巡察党组织已完成整改204个、基本完成整改44个,总体完成率为96.12%;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61项,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278.35万元,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0.06万元。

较真碰硬“督”。各监督监管部门认真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和行业监管责任,认真抓好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明确事项的办理,推动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整改合力。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高位统筹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对本轮巡察整改监督进行安排部署,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保密办督查情况汇报,推动解决巡察整改存在的领域性、系统性、普遍性问题,重点加强对未全面完成整改问题的督促,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整改评估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领导干部考核,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中共昆明市水务局党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党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