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和保障激励作用,以提高警示教育质量、提升警示教育效果为主线,持续放大昆明市警示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引导功能。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 号)文件要求,中共昆明市纪委办公室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昆明市警示教育基地内容更新”服务,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警示教育基地内容更新”(A1503)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纪委办公室
三、 项目概况
引入专业团队,通过系统性规划与布局调整,提升观展效果,优化排版模式、空间利用及参观动线,提升整体空间效能和观展体验,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的“穿透力、感染力、转化力”。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9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5年年初预算中“党风党纪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支。
五、 承接标准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具有展陈设计、施工能力的单位;
(四)具有良好的服务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履约记录。
六、 目标要求
充分发挥昆明市警示教育基地的阵地作用,实现基地“常看常新”相关要求,通过系统性规划与布局调整,提升观展效果,优化排版模式、空间利用及参观动线,提升整体空间效能和观展体验,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的“穿透力、感染力、转化力”。服务商需提供完整更新设计方案,并按要求完成施工。
(一)一层展区。
全面梳理一层展区年代久远案例及近年来全市查处但未纳入基地展陈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更新展陈内容;充分运用“数字昆纪”建设成果,以数字化赋能展陈模式更新;增加近年来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整治违规吃喝等方面的显著成果。
(二)二层展区。
按照新修订《监察法》等党纪法规,更新版面内容;创新AI纪法问答互动区域,多形式、常态化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营造党纪学习教育浓厚氛围,引导党员、干部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三)三层展区。
结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把家风建设作为警示教育重要内容的工作提示》等相关要求,展出更多更贴近参观者生活、引起共鸣的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故事;挖掘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46种精神中未展出的相关内容,改变反复参观,内容疲劳现状;围绕“六个春城”建设等全市中心工作设计展陈,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推动形成遵规守纪、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更新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上内容,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设计方案和施工内容。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中共昆明市纪委办公室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附件2: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市纪委办公室购买昆明市警示教育基地内容更新服务计划回复意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