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21 16:31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基本情况

三、 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及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 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县(市)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 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监委及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 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 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 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市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市相关规范性文件。

7. 配合省纪委省监委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我市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出)机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市管企业、市属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 完成省纪委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第一,坚持对标对表、跟进看齐,在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持续发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有力有效捍卫党的团结统一。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强化监督,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同各地区、各部门实际紧密结合,形成具体成果。紧扣“市之要事”强化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细化举措、压实责任、逐项落实,推动形成自觉对标对表、积极履职尽责的良好氛围。

第二,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上持续发力。保持“惩”的力量,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医药、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领域腐败问题,加大贪腐“低龄化”问题治理力度,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蝇贪蚁腐”。拓展“改”的深度,压实党委(党组)以案促改主体责任,常态化做好查办案件“通篇文章”。推动重点领域机制改革,强化受贿行贿一起查,督促实施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推动培育和形成廉荣贪耻、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

第三,坚持破立并举、常态长效,在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持续发力。每季度聚焦1至2个主题精准发力,深入治理违规吃喝问题,持续开展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问题专项治理,有效防治隐形变异现象。坚持从领导机关抓起、领导干部改起,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的不正之风,持续纠治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把系统观念贯穿纠治工作全过程,深化风腐同查,完善作风革命效能建设长效机制,以新风正气护航新征程。

第四,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在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上持续发力。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把纪律建设情况列入模范机关创建和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加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传教育力度,开展领导干部纪律教育专题培训,对重要岗位干部做到纪法轮训全覆盖。探索建立健全容缺容错机制,抓好《昆明市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办法》贯彻执行,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第五,坚持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在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上持续发力。统筹运用常规、专项和“回头看”等多种方式,开展“3+X”轮巡察,推进有形有效覆盖。落实巡察工作关键岗位责任清单,统筹做好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市县统合巡察、提级巡察。健全巡察整改全周期责任体系,完善整改评估机制,提升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效能。

第六,坚持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上持续发力。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领导指导,健全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健全完善统计派单机制,推进制度机制执行情况评估。健全案件质量全过程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办案流程动态监督机制,加强基层办案力量保障,抓好留置场所改造升级,以“六个一”措施为抓手做细做实审查调查工作。健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加强监督执纪执法标准化建设。

第七,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在打造高水平“清廉云南”建设“昆明样板”上持续发力。压实清廉建设责任,构建“责任共同体”,推动清廉建设向基层延伸。迭代升级“十大行动”,制定2024年度清廉建设“十大行动”责任清单,分阶段设置目标、分时段明确任务、点线面结合实施。创新清廉建设载体,建好管好用好各类廉洁文化阵地,丰富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形式,增强警示教育的“代入感”、实效性。

第八,坚持全面覆盖、贯通融合,在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上持续发力。制定监督工作指引,推进“五责”联动落实,“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完善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配套制度,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基层纪委建设,提升基层监督执纪执法水平。建立“党建+监督业务”工作机制,深化落实“室组”双月例会制度,拓展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有效路径。强化数字监督赋能,加快推进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构建纪检监察一体化工作平台,试点开展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

第九,坚持严管严治、关心爱护,在锻造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的“昆纪铁军”上持续发力。深化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开展“砺剑铸盾”行动,以自我革命精神强化严管严治。完善干部识别和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上派下挂”机制和人才库,开展“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专题教育活动,锻造本领高强的队伍。高标准开展“对标、竞进、跨越”行动,制定跨越赶超三年规划,健全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关爱干部的常态长效机制,激励干部安心履职、担当作为。

二、 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法规室、信访室(检举举报平台中心)、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至第七监督检查室、第八审查调查室至第十四审查调查室、信息技术保障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另设机关党委与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市委巡察机构下设巡察办、巡察组。市纪委监委设有派驻机构28个,派出机构7个。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机关)

2. 昆明市巡察信息服务中心

3. 昆明市纪检监察宣教中心

4. 昆明市留置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纳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单位昆明市巡察信息服务中心、昆明市纪检监察宣教中心、昆明市留置管理中心不独立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1人。其中:行政编制38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7人(离休0人,退休13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9辆,在编实有车辆29辆

三、 重点工作概述

一年来在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领导下,市委坚决扛牢主体责任,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贯穿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的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淬炼自我革命锐利思想武器,以党纪学习教育明纪正行,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激励担当,以系统集成思维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奋力加快“六个春城”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市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强化对政治生态建设的前瞻性思考、阶段性分析、系统性谋划、深层次治理,立足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大局,锚定争当全省州市纪检监察工作“领跑者”目标,实施“对标、竞进、跨越”三年行动计划,贯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深入推进“四个进一步探索”,严管厚爱实践载体不断丰富,腐败治理效能充分释放,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向上向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速形成。一是聚焦“监督首责”落细落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践行“两个维护”更加坚定有力。二是聚焦清廉云南建设大局,全域深化、系统施治,“三不腐”立体叠加效应更加释放彰显。三是聚焦作风建设常态长效,纠树并举、破立并进,新风正气更加充盈向上。四是聚焦“集中整治”重大任务,超常攻坚、纵深推进,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饱满。五是聚焦“巡察利剑”作用发挥,上下联动、精准出击,巡察监督的穿透力、震慑力更加强劲锐利。六是聚焦对标一流比学赶超,守正创新、改革驱动,工作开展更加规范高效。七是聚焦“监督首责”落细落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践行“两个维护”更加坚定有力。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收入合计274,299,022.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4,299,022.73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1,903,299.54元,增长68.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1,903,299.54元,增长68.9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129项目升级改造项目”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支出合计274,299,022.73元。其中:基本支出112,276,374.01元,占总支出的40.93%;项目支出162,022,648.72元,占总支出的59.0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1,903,299.54元,增长68.9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169,339.28元,下降2.75%;项目支出增加115,072,638.82元,增长245.1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预算收紧,缩减预算支出,单位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129项目升级改造项目”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276,374.0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1,924,036.80元,占基本支出的90.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352,337.21元,占基本支出的9.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2,022,648.7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92,675,959.55元。

纪检监察工作项目经费3,277,731.45元,主要用于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健全完善监督体系,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新征程昆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争当全省州市纪检监察工作“领跑者”,为加快建设“六个春城”、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昆明实践迈出坚实步伐提供坚强保障。

巡察工作项目经费3,211,389.78元,主要用于统筹运用常规、专项和“回头看”等多种方式,开展“3+X”轮巡察,推进有形有效覆盖。落实巡察工作关键岗位责任清单,统筹做好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市县统合巡察、提级巡察。健全巡察整改全周期责任体系,完善整改评估机制,提升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效能。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299,022.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11,903,299.54元,增长68.91%,完成年初预算的137.9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2,726,884.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9%,完成年初预算的146.9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242,726,884.93元(其中:行政运行97,009,251.98元;大案要案查处42,203,504.97元;派驻派出机构482,162.05元;巡视工作3,211,389.78元;事业运行3,866,885.15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95,953,691.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129项目升级改造项目”增加。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393,869.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72,477.4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53,303.67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3,337,440.00元;死亡抚恤金630,648.00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及支出死亡职工抚恤金。

9. 卫生健康(类)支出7,789,310.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4%,完成年初预算的92.38%。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7,789,310.6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医疗保险基数变动。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8,388,95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完成年初预算的82.15%。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8,388,958.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变动。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4,906.00元,决算为676,456.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2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4,713.15元,增长49.7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29,000.7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29%,完成年初预算的29.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49,362.9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6.8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14,906.00元,决算为380,202.9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6.21%,完成年初预算的53.1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17,89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64%,完成年初预算的35.7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9,000.76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9,362.99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5,559.60元,下降14.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909.00元,增长199.1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8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1,909.00元,增长199.1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4,906.00元,支出决算为676,456.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2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4,713.15元,增长49.7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29,000.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49,362.9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14,906.00元,决算为380,202.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1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17,8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7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9,000.76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49,362.99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5,559.60元,下降14.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909.00元,增长199.1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8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安排因公出国(境)1人;2.公务用车购置1辆;3.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接待人数206人,较上年增加13批次、168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参加云南纪检监察系统香港廉政建设培训班1人次。

2. 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为随着纪检监察及反腐败工作的纵深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联动性增强,新购置一辆应急保障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8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及反腐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地区纪委监委来昆考察学习接待费用,产生接待20批次,接待人次206人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52,337.21元,比上年减少2,120,004.41元,下降17.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即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1,094,912,021.79元,其中,流动资产663,447,858.48元,固定资产284,484,956.2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02,675,959.55元,无形资产40,369,227.01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2,065,104.5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4,24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34,249.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4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77,509.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4,47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3,031.1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31,014.5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31,014.55元。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22201111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2110173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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