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关于购买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服务的计划
发布时间:2020-06-04 18:33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昆明市组织系统信息化工作的通知》(昆组通〔2018〕87号)、《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昆组通〔2019〕2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为开展好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文件精神,中共昆明市纪委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目录代码E1701 政府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与维护)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三、 主要内容

对中共昆明市纪委管理的干部档案进行档案查缺、整理编码、装订裱糊、目录录入,并进行档案信息电子化处理(包含:建立干部档案采集和管理系统、档案扫描、原始图像制作、高清图像制作、数据审核、数据备份、技术培训、系统集成费用、售后服务)。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8万元。

(二)资金来源: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

五、 承接标准

(一)企业实力强,具有多次开展同类服务记录,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具有档案数字化相关保密资质。

(三)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提供本地化技术服务相关的证明材料。

六、 目标要求

根据《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要求对中共昆明市纪委管理的干部档案(共计271册)进行档案查缺、整理编码、装订裱糊、目录录入后装订成册,进行档案信息电子化处理、建立管理系统,并提供专业的售后维护服务。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中共昆明市纪委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中共昆明市纪委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


附件1:中共昆明市纪委办公室关于购买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服务的函

附件2: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市纪委办公室购买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服务计划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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