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借助互联网在讲好纪检故事,发出昆明纪检声音方面的优势,传递正能量、弘扬主旋律。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2019年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昆政办〔2019〕33号),市纪委监委对照通知中“部门集中采购项目C0206”栏目的要求和标准,计划通过编制购买政府服务的方式购买“2019年‘清风昆明’微信公众号系统维护”项目的服务,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2019年“清风昆明”微信公众号系统维护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纪委办公室
三、 主要内容
以文字、图片、警句、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微宣传,拓宽廉政教育载体,及时发布中央、省、市纪检监察系统重大报道,跟进昆明市纪检监察工作最新动态、权威信息,宣传党纪党规,弘扬清风正气,传递正能量。
四、 预算资金
项目金额:198000元。
资金来源: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经费
五、 承接标准
(一)最新资讯“一手掌握”。公众号“推荐”栏目,把要闻、动态、聚焦、专题、县区等栏目最新信息集中展示与推荐,便于用户第一时间看到最新内容。
(二)功能菜单“一键整合”建立昆明纪检监察“公号矩阵”,集合县区纪检监察官方微信号,组建微信矩阵,形成宣传合力。
(三)“业务知识”子菜单,将政策解读、理论研讨、党纪法规等专业资料集中整合、即时更新,便于党员干部随时随地查阅相关信息,打造掌上“资料箱”,充分利用碎片化时间“补钙”“加油”“充电”。
(四)“3分钟读纪检监察工作”,每周一推送一次,简明介绍本周纪检监察要闻、重点工作,昆明日报负责整理、配音。
(五)学习考试小程序,建立答题库,进一步扩大微公号提高影响力。设立奖品激励干部群众踊跃答题,设立“实时榜单”,一次随机抽取20道题,全部答对的前提下,按照用时最短时间排名,活动结束后,排名前20名的可获得U盘、充电宝、音箱、手机、平板电脑等奖品。
(六)图文推送,每周推送信息的编辑工作,对市纪委提供的新闻素材,或双方合作完成的新闻作品进行编辑、设计、排版等,每周更新2-3次,每次更新4-8条。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按照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将文字、声音、画面完美地结合之后供读者主动检索,重复观看,达到真正的声情并茂,生动形象地让读者看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风貌,大大增强纪检监察工作宣传的实效度,为纪检监察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七、 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2019年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昆政办〔2019〕33号):“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之内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5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的规定,我单位拟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中共昆明市纪委办公室
2019年12月3日
附件1: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关于购买“清风昆明”微信公众号系统维护服务的函
附件2: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市纪委监委购买“清风昆明”微信公众号系统维护服务的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