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用好“不驻组副组长”机制 推动“巡纪联动”深度融合
来源于:呈贡区
发布时间:2026-09-15 09:49:54
编辑:呈贡—李云伟
“这条线索涉及工程领域,事实比较清楚,建议按‘边巡边移’程序移交。”前不久,在呈贡区委第二巡察组组务会上,该组“不驻组副组长”对照问题台账,就一条问题线索的定性提出建议。随后,这条线索按程序移交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很快启动了初核程序。
这样的场景,在呈贡区委巡察工作中已成常态。呈贡区建立“不驻组副组长”工作机制,由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担任巡察组“不驻组副组长”,全程嵌入线索研判、证据固定等关键环节,推动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深度融合。
“不驻组副组长”不参与日常巡察业务,主要职责是巡前配合、巡中参与、巡后深化。巡前,归集所掌握的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和问题线索情况,为巡察组提供核查方向;巡中,定期参加组务会、中期调研、组办会商,参与重大问题和线索分析研判,对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按程序启动“边巡边移”;巡后,参与巡察报告和线索报告会审,对线索定性、证据支撑、核查价值等方面进行把关,有效提升线索移交精准度。
近年来,该区连续选派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担任“不驻组副组长”,先后已有20人次参与线索研判、证据审核等工作。巡察结束后,问题线索统一移交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归口管理、分类转办,并建立线索办理情况定期反馈机制,巡察办根据办理情况适时组织承办部门向巡察组当面反馈结果,形成“移交—办理—反馈—销号”全链条闭环管理。
“不驻组副组长机制,让问题线索移交从‘文来文往’变成‘人对人、事对事’,巡察监督和纪律监督实现了无缝衔接。”呈贡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不驻组”机制,推动纪巡联动走深走实,让巡察移交的每一条问题线索都“掷地有声”,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任文清 胡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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