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关于十二届昆明市委第十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于: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6-08-14 17:20:27

编辑:赵艳芳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8月19日至9月1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开展了巡察。2025年11月21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成立由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以上率下,以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推进整改。

(二)强化政治担当,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会定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10次。深入部门和学院,安排部署重要工作、紧盯核查重要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推动各项整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三)坚持标本兼治,切实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校党委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整改工作与制定学校“十五五”规划、“双高”建设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解决具体问题和建章立制相统筹,健全制度、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二、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 深化理论武装,加强学用结合。一是修订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措施;成立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系统研究学校教育综合改革工作。二是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列入“第一议题”学习,结合业务工作、党建工作同研究同部署。

2.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服务“三个定位”。一是完成来华留学生培养方案编制,完成澜湄职教联盟入会工作。二是制定学校创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工作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构建四级网格联动管理机制,加强对民族师生的关心关怀与管理服务。

3. 统筹谋划,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一是制定“大思政课”考核评价体系,选拔优秀教师备战省级课程思政教学比赛;举办市级大中小学思政课同课异构活动,促进各学段思政教学提质发展。二是制定思政课教师能力素养培养方案(2026-2028年),系统开展思政课教师能力提升培训;完成3门思政课学情摸排,优化教学设计;开展四级教学督导推门听课,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有效提升教学质效。三是优化专职思政课教师管理办法,新增配齐专兼职思政课教师、辅导员。

4. 高位统筹,实施“服务发展、促进就业”行动。一是系统推进专业优化调整,全面启动2026年度“双高”建设任务。二是党委书记、校长带头开展“访企拓岗”;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与困难毕业生开展结对帮扶;2025届毕业生去向落实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且位居前列。

5. 攻坚克难,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制定学校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加强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内培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将科研成果、教育教学突出业绩纳入新修订的绩效考核方案。二是制定学校专业动态调整管理办法,推动专业综合评价结果运用;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实现B档突破。三是修订学校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搭建科研创新平台,实现省级课题立项零的突破;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强化科研成果激励导向。

(二)关于推进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方面

1. 统筹学校全面深化改革。一是全面科学编制学校“十五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系统谋划未来五年人才培养发展路径与重点任务。二是成立绩效工资改革领导小组,面向全校教职工广泛征求意见,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完善绩效分配办法。重点向一线教学、科研人员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分配对改革发展的推动作用。

2. 推动学校“三教”改革,提升办学质效。一是修订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力争“双师型”教师达到省级“双高”建设标准。二是规范教材审核、选用、编写程序,加大省级及国家级规划教材培育力度,制定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培育工作方案,提升学校教材建设规范化水平。三是修订新教师入职培训与研修实施办法,制定教育教学名师评选管理办法,启动校级名师工作室立项培育工作;全面启动覆盖35岁(含)以下全体青年教师的“青蓝工程”,实施分层分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

3. 规范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一是制定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管理办法等制度,全流程规范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探索校企合作新模式,推动与产教融合型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合作新模式。二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服务费评估审核工作;对现有实体化运作的校企合作协议进行系统梳理,制定核心指标清单,建立考核工作机制。

(三)关于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落实安全责任方面

一是严格履行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完善项目全流程管理;强化岗位职责意识,开展逐级约谈提醒;建立基建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督体系,对所有新建、改扩建项目纳入重点监督范围。二是构建五级纵向+各职能部门横向合作管理模式工作格局;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普查访谈、咨询及反馈跟踪机制;完善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流程,进一步提升全校师生应急处置能力。三是构建“多维立体”宣传矩阵,建立健全学校警情通报和提示制度,构建“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将反诈教育纳入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职责。

(四)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 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制定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任务清单,开展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加强干部廉政档案动态管理;开展深化教育领域腐败整治工作,形成工作清单,抓实问题整改。二是修订完善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定期向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通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确保决策事项落实到位。三是制定2026年全面深化清廉学校建设工作方案,营造风清气正校园环境。

2. 压实纪委监督责任。一是拓宽信访接收渠道,线上线下受理相关投诉。二是常态化开展“双随机”监督调研工作,开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日常监督工作。三是对校内“双高”项目开展专项内部审计。四是进行校内采购项目审计监督,形成采购管理监督协调机制,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

3.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是统筹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提升行动;认真对照正确政绩观负面清单,开展问题查摆;落实开门教育,深入学生管理和专业建设一线开展工作调研,实地解决师生实际问题。二是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狠抓落实;引导学校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积极担当作为。

4. 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一是定期跟踪督促项目执行,将项目预算执行率纳入部门年度绩效目标考核。二是制定学校项目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全流程规范;开展采购业务培训,建立结对帮扶机制,提升应对复杂事务的能力。三是完善学校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强化各项科研经费支出的规范管理。

(五)关于压实党建责任,提升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 抓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一是树牢“书记抓,抓书记”意识,加强党建整体谋划,制定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深化基层党建工作例会暨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运用。二是定期调度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严格党员日常管理。三是召开学校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体学习,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组织程序,党委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2.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修订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干部试用期制度,规范试用期满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工作流程。

3. 严格党员日常管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持续巩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修订完善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强化培训指导,开展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在线培训;组建工作专班,严格按照发展党员要求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核查。三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持续开展党支部分类定级。

(六)关于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 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一是加强学校内设机构设置改革工作研究,完成学校三定方案编制,科学合理设置学校岗位及人员配置,确保上一轮巡察整改任务整改到位。二是强化巡察整改跟进力度,对现有学校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新建和修订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形成汇编。三是全面完成授课教师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持有情况资格审核,实行“先取证、后上岗”,持续巩固整改成效,规范教师队伍管理。

2. 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常态化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定期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成食堂数字化服务平台,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三、 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责任感,持续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推动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对尚未完成整改的,加强跟踪督查,确保整改落地落实。

(二)持续推进建章立制工作,建立整改长效机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继续梳理学校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决策程序和工作流程,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构建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堵漏洞、补短板,将巡察整改成果固化为推动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久久为功,持续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与学校“158办学治校方略”、双高建设、专业提质、人才引育、产教融合、升本筹备等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办学特色,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办学治校的强大动力,推动学校事业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1—64872120;

联系地址:昆明市嵩明职教新城文汇路4号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党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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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6年8月14日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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