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精准制发监察建议 筑牢内部管理防线
来源于:五华区
发布时间:2026-08-10 09:56:15
编辑:五华—陈艳坤
“我们对照区监委下发的监察建议书,制定出台了《内部工作交接制度》,对我单位存在的内部工作交接不畅,影响业务工作连续性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昆明市翠湖公园相关负责人在本单位月度例会上汇报道。
近来,五华区纪委监委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延伸监督,发现该局下属事业单位翠湖公园存在内部管理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随即,驻区法院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发现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梳理发现该单位还存在内部管理廉政风险突出,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落实等深层次问题,分析研判后,决定向该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其查找岗位廉政风险,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和强化招投标业务学习,明确整改时限,全程跟踪督办,确保监察建议见底见效。
针对该单位近期外出考察培训暴露出来的安排随意、记录不全等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求该单位对照外出培训学习相关规定开展自检自查“回头看”,查找岗位廉政风险,形成风险清单,制定防范措施;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以案为鉴,以案促改,靶向纠偏作风,推动干部职工自查自省,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
“在《内部工作交接制度》的制定过程中,我们结合该单位情况提出加强内部监督建议。”该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介绍,《制度》明确了转岗或业务调整各方的交接责任,详明交接程序;要求财务部门履行财务监管职责,详细核对交接过程中涉及的款项、金额和存续合同;党政办公室负责全程督导交接,协助交接双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全面交接,确保权责移交到位、风险闭环管控。
与此同时,在对该单位外包项目的随机核查中,发现项目责任人对相关政策解读不到位,把握不精准,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建议督促领导班子及部门负责人加强招标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涉及项目和采购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招投标法》《采购法》的标准要求,坚决杜绝“未招先建”“明招暗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同时,建议要求该单位财务部门充分发挥财务监管、会计监督职能,加强对业务部门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监管,建立务实高效的合同监管机制,为国有资产守门把关。
“监察建议书既是监督意见书,更是治理倡议书。”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把监察建议书作为贯通“监督—整改—治理”的重要纽带,以精准“开方”推动部门“治病”,实现标本兼治,筑牢内部管理防线。(李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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