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6月23日至8月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8月2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整改落实不够彻底”方面
(一)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党组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反馈指出问题逐一明确整改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具体整改措施,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措施、一项任务明确一项抓手,确保整改工作方向清晰、责任明确、落实到位。
二是对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罚金执行问题,在判决生效后已主动督促罪犯及时缴纳罚金,若仍未缴纳罚金的及时移送执行,采取执行措施进行强制执行。对环境资源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判决被告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的案件,在判决生效后已及时督促被告支付生态修复赔偿金。
三是全面启用车辆使用、加油登记本,各部门严格使用记录,详细登记车辆及油卡的实际使用时间、使用人、用途、行驶里程(车辆)、加油卡(油卡)等信息,确保登记内容真实、完整、可追溯。
四是针对诉讼费和案款清理,在上级法院的统一安排部署下,逐步解决清理发现的问题。
(二)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将诉讼费和案款的审计结果及时通报院党组,并根据审计情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至具体责任部门。
二是2021年至2023年诉讼费已应缴尽缴,将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诉讼费清退工作。
三是修订《诉讼费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在收退、追缴、认领环节的责任分工,定期解决跨部门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常态化监督,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
四是严格落实“日核对、月对账”制度,明确财务、执行部门每日核对执行案款收支、台账与系统数据,确保账实一致。
二、 关于“充分履行审判职能,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还有短板”方面
(一)关于“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有差距”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的通知》,对需经党组会讨论决定的事项,作出明确要求,压实责任,对重大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重要工作安排,疑难、敏感案件和重大信访案件等重大事项必经党组会研究,对执行不力的部门进行严肃问责。
二是自2025年7月底“一张网”运行后至12月底,新入额法官判决案件阅核占比达到24%左右,符合最高院的要求。
三是开展“清积案,增效能”专项工作,提高结案效率。
四是深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前精心谋划,提前研究制定专题学习方案,精准明确学习主题、重点内容、研讨方向和目标要求,做到学习有计划、研讨有主题、落实有抓手,确保理论学习不偏不虚、靶向发力。
(二)关于“‘如我在诉’理念树得不牢,规范审判工作有短板”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切实发挥审委会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的功能定位。重新对原有的《审委会规则》进行了修订,制定出台了新的《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审委会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功能定位、工作流程等,切实发挥审委会作用。
二是落实调解时限标准,明确各类调解周期,实施节点控制,加强流程监管,临期预警提示,完善考核机制,重申调解效率在绩效考核中的重要性,避免久调不决,提高效能。
三是进一步推进繁简分流,建立健全公正、透明、科学的案件分配机制,全面提升司法效率与公正性,提升审判质量。制定《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分案管理办法(试行)》,并按照当下工作实际形成新的速裁团队办案机制,组建增加2个速裁团队,提升简案、小额诉讼案件的办案效率。
四是开展“清积案,增效能”专项工作,通过设定精审团队和速裁团队每月结案任务、强化繁简分流优化流程节点、强化统筹协调等方式,力争形成均衡结案、高效结案的良好习惯,实现“各个时间节点已结案件数量同比增加,未结案件数量持续下降,收结案总体均衡”的目标。
(三)关于“统筹提升执行工作质效有差距,执行问题仍然突出”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局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针对执行领域信访投诉“存量化解不彻底、数量持续上升”以及执行行为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司法执行公信力。
二是制定《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规范手册》,全面提升各项质效指标,进一步完善内部考核机制,有效规范执行工作。
三是与盘龙检察院、盘龙公安分局联合召开“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联席会议,通过“专业化分工、专班化运作、规范化办案”三项举措,构建拒执犯罪“闭环打击网”,确保拒执犯罪精准打击、高效惩处。
(四)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到位,服务企业有短板”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着力于化解行政争议,先后向行政机关送达《涉诉风险告知书》等文件,积极推进涉诉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进行行政和解,2025年度,改判和发回案件为0。
二是加大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力度,建立与工商联等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常态化沟通联系、诉调对接机制。制作风险提示告知书,帮助企业提升风险防范和维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三是针对立案不及时的问题,已调整立案方式,对异地申请立案的当事人引导使用最为便捷的网上立案,实现当事人更加快速、简便的提交或补正起诉材料,减少来回邮寄填表等繁琐步骤,高效完成立案,避免再出现异地邮寄立案慢、不便管理易遗漏、当事人补正填表不方便等问题。
(五)关于“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矛盾纠纷化解有差距”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投诉件的处办质量,办理投诉件全过程释法说理,将案件背后的法律原理进行详细阐释,引导投诉人正确把握和对待裁判结果,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重大活动期间加强对重点信访人员的教育疏导,做好稳控预案。
二是对劳动争议案件的统筹研判,将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研判工作纳入审委会议事日程,建立常态化、专业化案件研判机制,统一裁判尺度。
(六)关于“践行全过程民主,主动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有不足”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所有已结的刑事案件的文书送达情况进行彻底排查,确保送达无一遗漏,发现问题立即补救。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整改,强化节点管控与督促通报,2025年盘龙法院庭审公开案件数居全市前列。
三、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有短板,资金、采购管理存风险”方面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6年制定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计划任务分解时,明确了“第一责任人”部署、安排、监督等具体责任。结合领导班子分管领域,逐一制定2026年差异化三类主体责任清单,确保岗位职责深度绑定。
二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组织全院干警对自身岗位进行全面的风险点查找,确保风险点查找的全面准确。
三是提升廉政谈话质量,制定详细的谈话提纲,确保谈话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是从严规范日常管理,针对司法礼仪、着装规范、考勤、保密纪律等关键,强化监督约束,自巡察反馈以来,未有干警因司法礼仪被上级通报。
(二)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于2025年11月14日印发《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进行整治。
二是进行自查自检,对所有刑事案件进行复盘送达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经复盘,未发现尚未向被告人所在单位送达判决书的情况。
三是2025年起安排当事人在无法接通承办人电话可拨打执行局领导电话反映情况,较大程度上缓解了电话接听不畅问题。
(三)关于“采购管理问题突出”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采购决策机制,已将合同审查、采购流程研究纳入重要项目决策必议内容,对采购资金支付、合同履行、流程合规等环节进行全环节监管。
二是规范合同台账核查。已开展合同台账核查工作,明确合同在需经财务、综合办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党组会、院长办公会研究,2025年以来所有新增采购合同均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合理规划采购时间。
三是已对服务类项目按采购办法实施,明确合同到期后必须重新组织采购,引入新的竞争主体,有效优化了采购竞争环境。
四是已落实内控管理制度,对合同进行统一管理,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付款进度、时间节点、特殊情况等内容,新签合同均严格执行该要求。
五是已科学编制年度预算,结合审判执行需求精准测算费用,严格执行“无预算不支出”原则,动态监控预算执行进度,避免资金闲置和浪费。
(四)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由财务人员、聘请讲师部门联合自查,重点核查授课费的支付、支付时间、讲师身份信息及个税代扣代缴情况,对已用财政资金为讲师承担个税但未足额申报的,按《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政策重新核算应补缴税款,确保税款全额入库。
二是将部分未贴资产标签的固定资产粘贴对应唯一标签,确保资产卡片与实物一一对应。
(五)关于“工会经费管理有欠缺”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按要求对未按标准收取的会费进行退缴和追缴工作,2026年工会经费收取严格按照工资收入的5‰收取。
二是对多支付的费用,已要求相关单位进行退还。
四、 关于“深化党建业务融合聚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铁军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制定并印发《党组班子成员2025年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2025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支部书记“直接责任”,做到主体明确、责任明晰。
二是将党建工作融入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紧扣服务保障“六个春城”建设任务,立足盘龙区“一心两廊三区四线”党建体系,聚焦上级法院“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推动党建与审判执行等中心工作在思想、力量、工作上深度融合。
三是党组班子成员带头提高谈心谈话制度落实的重视程度,躬身践行、率先垂范,以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前的谈心谈话为整改重点,按照“四必谈”“六个谈透”的要求,开诚布公、严肃认真地开展了谈心谈话。
四是立足机关党建工作实际,配齐配强党务工作力量,目前各党支部书记均为部门负责人或中层以上干部,支部委员均为各部门骨干力量,平均年龄35岁。
(二)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经建立执行跟踪机制,严格落实每一项党组决策,确保党组的每一项决策均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党组决策事项督办。对党组会确定的各类议事决策事项,会后及时发出《提醒函》,明确决策内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等,做到“一事一账、动态更新”,确保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三是严格会议记录管理,党组会复印、扫描需经领导审核签字,并尽量减少笔误,记录时不留空白页按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对党组会议记录进行归档。
(三)关于“抓队伍建设思路不宽,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有差距”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的要求。院领导带头主动到审判一线亲自主审案件,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切实通过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全院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强化通报力度。
二是综合运用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及日常考察调研等方式,注重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参与重大课题调研、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参加实践锻炼、推动改革创新等工作实践中识别发现优秀干部,通过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储备库,打造遴选优秀干部的“蓄水池”。
(四)关于“内部管理仍有差距”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取消坐班陪审员,停止违规发放固定报酬,严格依法界定履职范围。
二是依托“一张网”系统实现参审任务智能化管理,根据案件审理需要,通过系统自动推送任务、提醒参审规范等功能,完成陪审员与庭审案件的匹配、排期工作,减少排庭差错,提升庭审安排效率,高效落实陪审员随机抽取与调配。
三是发挥“一张网”预警作用,全国法院办案办公平台拥有提醒功能,自动推送预警至承办人,压实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责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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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