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守好村集体“钱袋子”
来源于:宜良县
发布时间:2026-06-24 10:36:05
编辑:宜良—刘红艳
“这笔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竣工审计后有没有按照审计价值重新调整入账金额?”前不久,宜良县委第四巡察组对2019年以来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专项巡察时,工作人员向南羊街道相关负责人问道。
事情要从三年前说起。2023年3月,宜良县农业农村局向南羊街道移交了葡萄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移交表》上写着:项目总投资约1475万元。但移交意见里有一行小字——“账面价值由施工方提供,待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后,以审计价值为准”。
巡察组工作人员心里打了个问号:施工方提供的数字,靠谱吗?
2024年10月,昆明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竣工财务决算专项审计报告,确认该项目固定资产实际价值为1104万元。
巡察组判断,街道和村(社区)很可能在入账时“照单全收”,忽略了审计调整。于是,他们立即组织人员到南羊街道实地走访。
巡察组一笔一笔重新统计葡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非经营性资产明细表中涉及该工程的款项,发现入账金额依然是1475万元,比审计决算金额虚高了371万余元。
村集体资金被多计算,表面上看“家底”更厚了,实则危害不小。账面虚高,但可支配资金有限,导致资源错配;失真的统计数据还会误导上级决策,让人居环境改善、产业发展等民生实事缺乏资金支持。
“这笔账,必须算清楚。”巡察组立即将问题反馈给南羊街道相关负责人,并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得多计或少计资产。”
在巡察组的督促下,南羊街道及时按照审计决算数据调整了入账金额。截至2026年5月12日,该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提醒谈话。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关系着公共服务提升、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每一笔账都要经得起审计、对得起群众。”县委第四巡察组负责人表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深度交叉,通过巡察监督,既要为集体资产“强筋健骨”,也要用规范的管理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孙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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