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一次校服采购的“亏本生意”(此内容作为素材使用)
来源于:富民县
发布时间:2026-06-12 09:16:04
编辑:富民—郭世敏
日前,富民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在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富民县某小学向服装公司采购校服千余套,数量巨大,却不见发放记录。这背后藏着什么?
经深入核查,竟是该校临聘教师段某违规采购校服的“亏本生意”。段某以学校名义,私自伪造《校服采购供货合同》,利用工作便利,违规使用学校公章,与服装公司签订了一份数量巨大的校服采购合同,并以“保证金”名义从服装公司收取5万元。校服到货后,他未向学生销售,而是将2958套崭新校服以每公斤0.7元或0.8元的价格卖给了废品站,仅得款1265元,同时拖欠供货商货款高达57万余元。服装公司报警后,段某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公安机关拘留。
尽管案发时,段某已离职,但监督的追责之网紧随其后。这起“亏本生意”暴露出事发学校主要行政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差距,日常监管不到位,公章使用关键环节失管等问题。最终,该校校长被谈话提醒,总务主任受到批评教育。县纪委监委随即向县教体局发出纪检监察建议,在全系统开展排查整改,建议加强对中小学校园校服采购的监管。
从一纸捏造合同到一份沉甸甸的建议,此案警示:再微小的权力失去监督,亦会滋生乱象。监督,必须时刻在线。(李兴平、钱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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