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为担当者“卸包袱” 让实干者“敢作为”
来源于:呈贡区
发布时间:2026-05-26 15:38:59
编辑:呈贡—李云伟
“经我委核查,上述举报失实。现对失实举报反映你的问题予以澄清,希望你放下思想包袱,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工作。”日前,在呈贡区某单位会议室里,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当场宣读澄清正名函,并将函件郑重交到干部王某某手中。
“得知自己被举报后,我一度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工作提不起劲,晚上也睡不好觉。”王某某回忆那段日子,声音有些哽咽,“现在组织为我澄清,我心里这块石头终于落了地。今后我一定轻装上阵,加倍努力工作。”
此前,区纪委监委收到关于王某某的相关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迅速成立核查组,通过谈话了解、查阅资料、走访核实等方式,对举报内容逐条分析、逐项研判,最终认定该信访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
区纪委监委采取“书面+会议”相结合的方式,既出具书面澄清函存入个人档案,又到其单位召开澄清正名会,由承办人员当面宣读、当场送达。
近年来,呈贡区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全面落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精准慎重追责问责等制度措施。建立诬告陷害线索排查、核查、处置机制,定期对失实信访举报件进行筛选研判,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同时,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根据核查结果、问题性质、影响范围及干部意愿,灵活运用出具书面澄清函、召开通报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说明等方式,及时为干部恢复名誉、消除影响。今年以来,已为3名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澄清正名,不仅是还干部一个清白,更是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信号。”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持续规范工作流程、健全澄清正名机制,该区纪委监委着力推动形成“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力度,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监督,既保护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又维护了干部合法权益。(马亚非 王菡萏)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