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纪委监委创新推广“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双轮驱动模式—— 绘就生态文明新画卷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6-04-20 10:29:44
编辑:嵩明—张兆如
春风拂过牛栏江畔,湿地清波荡漾,岸线绿树成荫,步道整洁舒展,水鸟翩跹起舞,草木郁郁葱葱。
作为嵩明人民的“母亲河”,牛栏江不仅滋养着沿岸生灵,更是向滇池生态补水、守护滇中碧水的重要生态廊道和水源保障。谁曾想,这条承载着嵩明人情感与期盼的河流,昔日也曾饱受河道脏乱等问题困扰,良好生态环境一度面临严峻挑战。
面对生态环境考验,嵩明县坚持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统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态保护修复与产业转型协同共进。嵩明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前移监督关口,创新推广“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双轮驱动模式,以铁的纪律为生态保护和绿色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聚焦生态治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县纪委监委健全部门协作机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细化实施方案、定期召开调度会议,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抓实问题发现、整改落实、跟踪问效全流程,确保生态治理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在大气污染防治一线,监督力量联动出击,检查企业150余家次,规范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排查餐饮商户40余家次,发放整改告知书60余份,推动油烟净化设施应装尽装、规范使用;推进2家企业VOCs治理升级,从源头削减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在水环境治理方面,县纪委监委督促相关部门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行动,排查河道145.1千米、排污口180余个,推动7个问题点位全部整改清零;强化水质监测溯源,获取有效数据3480余个,编制溯源报告80余份,为精准治水提供科学支撑;开展饮用水源地巡察22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起,筑牢饮用水安全防线。农村治污同步发力,2025年新增8个行政村完成污水治理,全县64个行政村实现污水治理全覆盖,治理率达86.5%;投入5295万元实施污水处理厂提升、湿地净化等项目,积极申报中央资金支持生态治理,以项目化推进水环境持续改善。
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强化执纪问责,坚决纠治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健全生态环境隐患排查处置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早解决,以铁纪护航绿水青山,让牛栏江的清水长流,让生态之美成为嵩明县最鲜明的底色。(张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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