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嵩明县监察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6-04-15 11:26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为实现“十五五”时期嵩明发展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受县纪委常委会委托,我向全会作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部署,总结2025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6年任务。刚才,进波书记在大会上作了讲话,对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引领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安排,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一、 站在辞旧岁的节点看收获,2025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亮点突出、成果丰硕,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程中迈出坚实步伐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年、全国“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集中整治关键年,也是嵩明县乘势而上高质量发展的攻坚之年。县委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自觉接受巡视监督,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全面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嵩明行动,超常规抓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持续净化嵩明政治生态,引领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取得积极成效,“十四五”时期发展硕果累累,为“十五五”的良好开局积蓄了强大势能。

2025年也是嵩明纪检监察工作不负使命的“奋进”之年。2025年3月19日至20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充分肯定云南政治生态明显改善,极大振奋了全县管党治党的信心决心,也推动嵩明政治生态建设进入新阶段。4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调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寄予纪检监察机关深沉的厚望重托,全系统深受感动、备受鼓舞。一年来,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牢记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殷切期望和重要嘱托,以“四个进一步探索”引领高质量发展,全力配合巡视巡察、聚力集中整治、推进“三化”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协同越来越好,“三不腐”一体推进的治理效能不断凸显,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迎接巡视巡察为契机,取得了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新成绩。把省委巡视、市委巡察作为鼓励和鞭策嵩明发展的重大契机,坚持从政治上对标、从行动上看齐,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全方位、分层次开展警示教育,深入推进“一把手”监督谈话,在落实“一把手”监督工作上取得积极进展,嵩明政治生态修复净化取得实效,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都给予了肯定。

通过迎接巡视巡察,全面检视嵩明政治生态,准确找到了问题所在,既为我们“跳出嵩明看嵩明”提供了难得契机,又为我们靶向施治提供了有力支撑,全县上下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关键之年抓关键”的总体部署,以开展集中整治带动全局,交出了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新答卷。深刻领会“三年集中整治今年是关键”的要求,系统构建“党委政府主责、纪委牵头抓总、部门协同推动、县级主抓主战”的“四责”联动体系,持续推动健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跨领域、跨部门联动整治机制,实现巡察与集中整治深度融合,扭住案件查办、项目整治、民生实事等重点任务集中发力,实现从集中整治向常态长效治理转变。农村集体“三资”科学监管体系“试点”经验在全市工作推进会上交流发言,建立大数据监督模型100个,16个预警模型在全省推广。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整治了一批顽瘴痼疾、办成了一批民生实事、健全了一批制度机制,一些群众身边积累多年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得到有效化解,有力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我们坚决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各项部署,以协同发力综合施治,开辟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深刻领会“清廉云南建设是深化云南全面从严治党的载体抓手”要求,着眼昆明政治生态“全景图”,布局嵩明政治生态“作战图”,项目化、清单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嵩明行动“十大行动”,选取构建“数字昆纪”体系、干部“精培优育”工程、“春城强基·廉润四季”廉洁文化及村级公司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4个项目作为重点,系统集成做好查办案件“通篇文章”,以清廉之治赋能县域治理,实现了“解决一类、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

通过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引领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嵩明行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一体履行,反腐败、优治理、促发展一体推进,取得了一系列有思考、有创新、有价值的实践成果,一件件具有嵩明“辨识度”“贡献率”的实绩实效不断累积叠加,更加有力有效地融入了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大局,服务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我们坚决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部署,以“六个专项行动”抓主抓总,探索了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的新路径。坚决用改革精神破难题、开新局,锚定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示范者”目标,不减力度、不换赛道。既有拼搏奋进的闯劲,又有持之以恒的毅力,一步一个脚印地行稳走实,实施构建案件质量“共同体”、织密办案安全“防护网”、提升案件查办“附加值”、拓展数字赋能“生产力”、增强干部队伍“内动力”和上好纪法培训“专业课”六个方面重点任务,站稳“示范”定位,冲刺“领跑”目标,形成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比学赶超、竞进提质的良好局面。

通过扎实开展“三化”建设年行动,显著提高了办案质效,提升了队伍能力素质,提振了干部精气神,有效解决了当前自身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上持续发力,为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提供了坚实保障。

县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五个进一步到位”的自我革命精神正风肃纪反腐,有力有效开展了六个方面工作。

(一)牢牢把握“国之大者”重大政治任务,以矢志不渝的忠诚担当践行“两个维护”

在全面深学细悟中坚定政治方向。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理论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历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2025年,先后组织51次县纪委常委会、9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宣讲党的创新理论8次,持续强化理论学习中心组成效,主动邀请县指导组到会指导2次,进一步砥砺学思践悟的政治定力,增强知行合一的思想自觉与履职担当的行动自觉。

在深化政治监督中彰显政治担当。始终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紧紧围绕拥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彻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以及市委“六个春城”、县委“五个嵩明”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紧盯乡村振兴、耕地保护、生态环保等领域,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19个,立案12人,留置2人,批评教育和帮助处理34人,党纪政务处分11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推动职能部门发现问题137个,移交问题线索3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27个,完善工作制度14项。

在严肃督责问责中压实政治责任。协助县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研究部署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6次。持续聚焦同级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听取下级“一把手”述责述廉暨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嵩明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将“一把手”监督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制定《2025年嵩明县开展“一把手”监督谈话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一把手”监督谈话428人,指出问题1278个,制定整改措施1385条。对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力的3家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谈话,层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动真碰硬的责任担当纠治“顽瘴痼疾”

慎终如始开展学习教育。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走好学习教育“第一方阵”。紧扣主题深学细悟,举办读书班1期,县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16次,党支部开展学习12次。动真碰硬以查促改,班子及班子成员查摆问题21个,党员干部查摆问题90个,开展警示教育11次,征求意见建议10条,办理典型实事3件。

重拳出击纠治“四风”顽疾。一体推进学查改治,配合做好政策解读、宣讲辅导、整改整治,助力全县学习教育扎实推进。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处置问题线索61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人。集中纠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问题,深化联动监督,着力发现一批“餐桌、酒桌”问题,批评教育和帮助处理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重点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突出问题,查处违规违纪问题15个,批评教育和帮助处理2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

持之以恒锻造优良作风。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以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12期25件。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相统一,为受到不实举报的9个党组织和40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1件1人,回访教育受处分人员334人,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帮助处理311人次,全面凝聚干事创业新动能。

(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义无反顾的使命担当持续提升反腐败斗争治理效能

强化高压震慑,在“不敢腐”上实现新突破。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突出重点削减存量、抓住关键遏制增量。坚决清除行业性、系统性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了段正学、张红伟等侵蚀教育根基的“蛀虫”,果断清除了李俊森、文明贵、张兴旺等政商勾连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的“毒瘤”,严厉惩处了王继业、杨帆等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硕鼠”。2025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775件,处置问题线索534件,立案157件,留置18人,移送司法机关1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4人。

突出治理效能,在“不能腐”上拓展新路径。坚持办案、整改、治理相贯通,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从个案清除向系统治理深化。以案件查办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线索19件,党纪政务处分16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推动整改问题30个。系统开展规范招商和项目实施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处置问题线索45件,党纪政务处分20人,推动整改问题98个,追缴资金2329万余元。做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入剖析案发原因、制度漏洞、监管短板,向相关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30份,提出整改建议91条,督促整改问题67个,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制度机制34个,制度笼子进一步扎紧扎实。

筑牢思想堤坝,在“不想腐”上探索新举措。坚持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促廉,编印《嵩明县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以身边人身边事为镜鉴,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对“事”、按“岗”、分“人”创新打造警示教育“套餐”,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团县委,在全市首创开展“以青春之名 赴清廉之约”廉政主题剧本杀活动,开展嵩明县2025年“戏曲进乡村·文化进万家”廉政文化演出。全县开展廉洁文化主题宣讲120余次、廉洁文化活动30余次、警示教育活动170余次,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持续向好。

坚持守正创新,在“大数据”监督上开辟新模式。深化大数据应用,推动信息化与监督办案结合融合。成立数字与信息技术保障室,制定《嵩明县纪委监委公权力大数据监督预警信息处置办法》,搭建的招投标及项目实施领域大数据监督预警模型,获评第三届云南省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竞赛“十佳大数据监督案例”。“殡葬领域大数据监督”模型被运用于全市殡葬监督管理一体化平台并在全省推广。新疆自治区纪委监委、成都市温江区纪委监委等纪检监察部门先后到我委考察学习“大数据”监督经验。

(四)系统协同推进集中整治,以笃行不怠的为民担当严查“蝇贪蚁腐”

全面统筹调度,纠偏定向精准攻坚。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集中整治工作措施,县委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5次,定期听取县纪委监委“双周”专项汇报,作出工作批示4次。县政府领导班子“三包保”、行业部门“双推进”,对校园餐、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和殡葬领域专项整治调度13次,形成整治主体联动贯通、整体推进的有效模式。县纪委监委牵头抓总,运用“点题”机制,因地制宜找准整治发力点,依托集中整治专班“月调度”情况及市级“分色”评价反馈问题,对各单位提示督办24次,办理民生实事329件,持续推进问题整改、纠偏补短。依法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集中整治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坚持靶向施治,办案引领带动全局。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直抓案件查办,采取“四个一批”措施,持续保持案件查办强大攻势,深化“领导包案+‘室组地’联动”机制,制定《2025年嵩明县纪委监委领导包案督办工作方案》,包案处置信访举报63件。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压实行业部门主体责任,督促移送问题线索140件,协同攻坚成效凸显。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66个,党纪政务处分88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

聚焦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有力有效。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养老社保、乡村振兴领域资金监管等9个民生重点领域,对16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开展监督,深化运用“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机制,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102个。牵头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推动疑难问题化解,查处问题线索79件,立案38人,党纪政务处分37人,返还群众财物3435.74万元。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查处欺诈骗保、违规采购等问题线索5件,党纪政务处分1人,推动问题整改151个,完善制度13项,追缴医保基金288.54万元。

(五)深化以巡促改促建促治,以敢于亮剑的政治担当彰显巡察利剑锋芒

深化政治体检,在精准发现问题上下实功。按照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全力做好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县委,市委第五巡察组提级巡察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配合保障工作,办理移交信访问题线索84件,办结58件。优化巡察方式方法,紧盯“关键少数”和权力运行,精准开展政治监督,结合集中整治开展县委巡察监督。完成十三届县委巡察全覆盖工作任务,对19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殡葬领域、困难群体保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专项巡察,对3个机关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共计发现问题903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60件,形成专题报告5份,下发巡察建议书3份。

强化成果运用,在推动整改落实上求实效。坚持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并重,构建“巡察、整改、治理、提升”一体化工作格局,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系统治理。制定完善《县委巡察整改会商实施办法(试行)》《嵩明县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办法(试行)》等7项制度。组成12个评估组对42个党组织开展整改评估,推动问题整改1480个,制定完善制度248项,清退违规资金51.32万元,挽回损失652.2万元;对5个整改不力的党组织作出工作提醒,推动问题真改实改。

夯实工作基础,在提升巡察能力上出实招。严格落实巡察干部教育管理规定,持续运用“码上评”开展巡察干部作风纪律测评监督。不断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调整选配专职巡察干部3人,调整优化巡察人才库干部152人。建好用好“巡察讲坛”,组织8批20人次到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参加学习培训,选派参加省委巡视2人次,参加市委巡察9人次。在全省巡视巡察系统辨析式业务知识“每季一测”中,县委巡察办被评为第二季度“学习标兵”。

(六)坚定不移加强机关“三化”建设,以自我革命的时代担当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坚持共建协作,案件查办取得新质效。以案件质量提升为目标,构建“季季评+复盘会+争鸣讲堂+专题培训+错题本”为一体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编制《纪检监察业务实操手册》规范指引案件办理,案件整体质量持续提升,案均问题数降至6.98个。持续强化片区协作机制,充分发挥8个监督执纪执法共同体“集团作战”效应,突破重点案件18件,留置人数较上年增长80%。紧盯办案安全责任落实,严明办案安全纪律,完成谈话室规范化建设,组织召开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培训暨警示教育会1次,开展案管“小课堂”3期。对照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错题集”中的问题及表现,进一步提升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

坚持实训实战,能力素质得到新提升。制发《嵩明县纪检监察系统2025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大力实施素质能力提升、专业水平打造、技能实战锻炼三大工程,开展业务培训24期1167人次,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业务素养及监督执纪执法能力。建立“以干代训、以案代训”机制,安排11名综合部门和派驻机构干部参与专案办理,10名干部内部轮岗交流,15名干部参与巡察工作。建立年轻干部阶梯式跟踪培养模式,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战斗力、凝聚力。

坚持从严管理,队伍建设呈现新面貌。不断健全完善干部监督机制,建立干部监督预警管理信息库,按“黄、橙、红”分类赋色,做好干部日常监督和提醒教育,全年共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7件。坚持激励约束并重,对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15个先进集体和47名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评选业务标兵23名,1名干部受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表扬,13名纪检监察干部受到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表彰表扬,嵩明纪检监察工作“辨识度”不断增强、干部风采持续绽放。

二、 站在新征程的起点观大局,准确把握嵩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坚定不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把“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写入“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对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把握反腐败斗争基本规律,对当前形势作出准确判断、对重点任务进行科学部署,站位全局、视野宏阔,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遵循。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工作部署,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绘就工作蓝图;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工作要求,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明确具体方向。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部署上来,坚定信心、敢于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一)坚定信心,用反腐必胜的政治定力深刻认识嵩明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显著成就。过去一个时期,嵩明仍有多名“一把手”违纪违法被查处,系统性、领域性腐败仍然存在,对嵩明政治生态造成一定影响。近年来,在市纪委监委的有力指导下,县委、县纪委监委持续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嵩明行动,不断提升嵩明良好政治形象,扎扎实实打基础、反反复复抓落实,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十四五”期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持续加压,有力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稳步优化,全县上下呈现“政治建设越来越强、责任传导越来越实、严的氛围越来越浓、党风政风越来越好、群众认可度越来越高”的发展态势。我们要坚定信心、保持定力、乘势而上,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县域实践,努力取得反腐败斗争更大成效。

(二)保持清醒,用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坚定准确把握嵩明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云南政治生态明显改善的重要判断,字字千金、内涵深刻,鲜明指出了全省当前面临的形势。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指出,明显改善不是每个地区、每个领域、每个层级都形成了这个局面,局部脆弱、底部薄弱的问题仍然突出。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指出,全市反腐败工作总体处于“清蓝藻”和“除淤泥”同步推进的阵痛期。从嵩明实际情况看,全县政治生态净化得还不够彻底,“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群众身边“微腐败”、“四风”顽瘴痼疾、“急难愁盼”问题亟需解决,我们必须做好长期斗争的思想准备、政治准备、工作准备,持续下足清淤之功,始终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从根本上巩固来之不易的胜利成果。

(三)把握规律,用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的政治自觉积极探索嵩明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时代新征程,必须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作出战略部署。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持久战,必然面临这样那样的新问题、新挑战,我们要深化对反腐败的规律性认识,突出运用治理理念、系统观念、辩证思维,坚持“从山顶看山脚”的政治监督思维,以监督小循环引领治理大循环,推动铲土、净土、培土同向发力。始终坚守“人民至上”的初心使命,坚持刀刃向内、壮士断腕、善作善成,持续释放一严到底、寸步不让的强烈信号,继续答好延安“窑洞之问”,坚决亮明一抓到底、久久为功的态度,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以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实际行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 站在迎新春的关口谋发展,2026年必须铆足干劲、攻坚克难,在新的赶考之路上不断推动嵩明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也是嵩明县纪委监委实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跨越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部署,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运用“四个进一步探索”,深入实施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嵩明行动,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加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力度,更加有力有效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不断净化政治生态,聚力书写嵩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赶超跨越新篇章,勇做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示范标杆,为“十五五”时期嵩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持续做实政治监督,着力在服务大局、清障护航上提质增效

强化对标对表践行“两个维护”。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遵循,深刻领会其中蕴含的道理、学理、哲理,汲取智慧力量。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动理论学习中心组规范化、实效化,坚持笃学躬身、知行合一,贯通运用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切实将党的创新理论、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部署要求转化为具体实在、特色鲜明的嵩明实践。紧盯中央巡视、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切实扛起巡视巡察“自身整改”和“监督整改”双重职责,严格执行巡察整改工作制度,压紧压实“关键少数”整改责任,推动上下联动、同题共答,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落地见效。

胸怀“国之大者”锚定监督重点。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盯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细化政治监督重点事项清单,列单明责、照单履责、对单督责,形成全链条监督闭环,及时纠正偏差、校准航向。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深化治理政治风气不正、政治文化不纯问题,坚决防治“七个有之”。严肃换届工作纪律,抓实换届工作全过程监督,规范审慎出具党风廉政审核意见,对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寸步不让,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违纪行为,以铁的纪律保障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围绕护航“十五五”稳健起步。聚焦县委关于“十五五”的谋篇布局,持续深化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紧盯“五个嵩明”建设总目标,推动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进程,聚焦产业转型升级、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全面绿色转型、全方位增进民生福祉等重点战略任务,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助力全县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强化对各类整治数据、上级转办督办问题、监督发现问题的分析研判,实施政治监督蹲点调研,做实“红黄绿”三色动态评估,及时进行派单、提示、预警,督促各级各部门对照县委“十五五”规划建议抓好任务分解和贯彻落实,坚决防治“喊口号、贴标签”等政治敷衍行为。深化“一把手”监督工作,建立政治监督“问题库”,精准分析突出问题、研判区域政治生态,以严密监督推动规范正确用权。

(二)持续强化纪律建设,着力在教育约束、激励惩戒上提质增效

持续狠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化风腐同查同治,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把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坚持严查快处作风顽疾,深化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等易发多发问题整治,严肃查处以调研考察、开展党建活动、培训的名义公款旅游等问题,坚决破除享乐主义歪风,彻底根治奢靡之风陋习。

靶向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关键少数”,纠治统计造假、虚假政绩、盲目决策等问题,坚决纠治临近换届等待观望不作为、换届后急功近利等突出问题。紧盯为基层减负落实情况,纠治文件会议数量多、质量低,“督检考”过频过泛,违规变相评比表彰创新创建等形式主义问题,推动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落实,抓常态长效,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赋能增效。

深化标本兼治弘扬新风正气。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精心组织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强化“一把手”责任落实,建立“四风”问题研判机制,精准把握不同节点、不同部门、不同层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阶段性特征,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四风”问题深化整治。准确把握风腐同源、由风及腐的特征,灵活运用“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推进风腐问题同查共治。把强化纪律约束与培树新风正气结合起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抓实报备容错工作,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进一步加大澄清正名力度,强化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和关爱帮扶,持续营造严的氛围、树立正的风气,为经济社会发展源源不断地注入正能量。

(三)持续保持反腐定力,着力在系统施治、全域治理上提质增效

以重点突破深化惩贪治腐。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持续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教育、学会协会、开发区和招投标等领域腐败,有力遏制腐败易发多发现象。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严厉打击年轻干部早节失守、跟风腐败、甘于被“围猎”等问题。聚焦政治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严肃查处政商勾连、权力为资本站台撑腰、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违纪违法行为及亲属、身边人利用影响力谋私问题,深挖细查预期收益、商业机会、约定代持等新型腐败、隐性腐败。坚持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一起查,既要紧抓经济问题不放,又要同步核查失职渎职问题,依规依纪依法界定责任,锁定权钱交易与履职失责的关联,不遗漏任何一个违纪违法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优化重点行贿人联合惩戒机制。

以制度倒逼权力规范运行。把握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理念要求,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落实《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开展纪检监察建议综合评查,加强整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以全链条协作促进一体化防治。聚焦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等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做实协助职责,促进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健全权责清单,推动权力运行规范化、透明化。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规范分级审批、集体决策等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监督、述责述廉等制度。探索建立纪检监察、行业部门、信访、审计线索定期会商机制,强化信息共享,从源头提升问题线索质量。

以关口前移强化预警预防。落实《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推动廉洁元素嵌入机关文化、廉洁要求融入家风家教,以微短剧、微视频、清廉剧本杀活动等多种形式,讲好新时代廉洁文化故事。打造特色廉旅路线,联合县委宣传部、县文化旅游局打造“共赴一场清风之旅”廉洁文化品牌活动。开设“青年说清廉”“节气说廉”、廉吏故事等专栏,探索“文字+照片+AI”的漫画创作模式,推动纪法下基层走深走实,常态化开展党纪专题辅导,全方位、分层次、深入系统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提升针对性、有效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中干事创业。

(四)持续深化集中整治,着力在护航民利、惠民有感上提质增效

在压实制度机制上再发力。进一步落实落细“四责清单”,坚持牵头抓总,协助县委常态化抓紧集中整治,定期向县委通报工作情况,持续压实行业部门系统推动责任。发挥派驻监督作用,推动职能部门理清职能权属、健全监管标准、优化服务流程、打破信息壁垒、加强行风建设。用好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工作机制,加强科学评估,提高集中整治体感度。学习借鉴各地集中整治工作先进做法,制定常态化开展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形成统筹领导、闭环落实、监督监管、群众参与长效机制,压实县级主战场。

在深化案件查办上再施压。深化“巡审开路、纪检监察跟进”模式,每轮巡察围绕集中整治,选取1个专项开展巡察,提升问题可查性和线索精准性。强化以办案带动全局,持续运用循线深挖、滚动包案、挂牌督办、提级研判、带件下沉等方式,惩治“蝇贪蚁腐”,纠治顽瘴痼疾。进一步释放监督执纪执法共同体效能,探索全员联动、全员办案模式,统筹全县办案力量,集中突破有分量、有影响、群众可感可及的案件。

在推动专项整治上再提升。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等全国性整治项目,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专项整治,纵深推进国有企业非标融资、国有资产低效闲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实施全县公立医院集中整治“回头看”,巩固“校园餐”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等成果。加强与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衔接,因地制宜抓好整治重点项目和民生实事,坚决纠治侵害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利益问题,围绕就业、社保、住房、医疗等领域和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深化整治,深入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让群众进一步感到变化、得到实惠。

(五)持续淬炼巡察利剑,着力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上提质增效

聚焦中心深化政治巡察。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大局,持续深化政治巡察监督。梳理总结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按照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工作部署,科学谋划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突出重点、分类巡察,优化巡察工作方法流程,提升对村巡察工作质效。紧盯经济发展、基层治理、民生保障领域,组织开展巡察。突出集中整治攻坚决胜,把专项巡察作为推动集中整治的有力手段,切实做到县委工作部署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闭环管理强化成果运用。全力开展省委专项检查县委巡察工作反馈问题整改,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会商、整改销号、整改公开制度,推动巡察反馈问题高质量、高标准整改。严实开展巡察整改评估,强化反馈整改闭环管理,助推巡察反馈问题深改实改。用好用活巡察专题报告、巡察建议书等,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督促开展专项治理,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强基固本提升巡察质效。立足长远抓好巡察监督体系完善、制度健全、队伍建设等工作,夯实巡察监督根基,持续增强巡察监督震慑力、穿透力、推动力。完善“协同高效”的巡察体系,凝聚“横向到边”的监督合力,织密“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持续构建贯通协调、系统集成的巡察监督工作格局。研究巡察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优化巡察方式方法,穿插运用常规、专项和“回头看”等巡察方式,不断提升巡察质效。把巡察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根本性工作常抓不懈,优化巡察“人才库”管理,突出实战实训,强化监督管理,常态长效锻造巡察铁军。

(六)持续提升监督成色,着力在精准施策、靶向发力上提质增效

深化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嵩明行动。协助县委细化2026年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任务清单,持续深化县委牵头主抓、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责任共同体”,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聚焦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惠民利民等嵩明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以精准监督助推清廉嵩明建设走深走实。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结合镇(街道)、村(社区)治理特点与产城融合发展实际,落实好基层追责问责工作,规范认定程序和结果运用,指导各级党组织审慎稳妥、精准规范问责。

打造数字监督模型,规范权力运行。深化运用全省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试点成果,建立与职能部门常态化数据共享机制,推动大数据监督和大数据办案;依托省纪委监委办案分析系统,强化数据研判应用,不断提升“数字+办案”融合质效。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紧盯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大额资金、选人用人、群众急难愁盼五项重点,构建宏观预警、中观定位、微观挖掘三层分析模型,遵循明权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督权透明化的闭环路径,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深度嵌入权力运行的全流程与各环节,推动行权监督数字化。

全面提升基层监督效能。深化派驻机构集中办公改革成效,加强对各镇(街道)纪(工)委、派出机构工作指导,规范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专题听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工作汇报,持续促进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健全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衔接机制,推动基层监督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修订完善镇案县审工作制度,结合实际细化操作流程,提升基层案件办理质效。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结合县域信访工作特点和群众诉求,严格落实实名检举控告办理及答复反馈工作指引,深化治理重复举报,激发群众监督积极性,营造主动监督、依法监督的良好氛围。

(七)持续加强“三化”建设,着力在建强队伍、锻造铁军上提质增效

加强政治建设,砥砺忠诚品格。坚守政治机关定位,把理论武装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县纪委常委会发挥领学促学作用,示范带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理念、找思路、找方法、找举措,不断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斗争本领。巩固拓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成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再集中抓两年,努力取得更大成效”的决策部署,持续抓好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深化《六项纪律场景式行为指引》学习运用,紧盯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关键环节,严格工作规程和审批程序。落实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等制度,确保权力在严密监督下规范行使。围绕提升案件查办质量,全力打造精品案件,持续推动办案安全与办案质效双提升、双促进。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推动选优配强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深化素质能力提升、专业水平打造、技能实战锻炼三大工程,运用案例教学、模拟演练、跟案学习、以干代训等多种形式,提升培训实效。健全分层分类培训体系,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和骨干人才梯队建设。强化实战练兵工作机制,有计划地安排综合部门及缺乏纪检监察工作经验的干部参与巡察、信访、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让干部在实战中学习、实战中提升、实战中蜕变。

加强作风建设,塑造嵩纪铁军。严格监督管理,敢于刀刃向内,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做到有信必核、有案必查,以“零容忍”的态度清除害群之马,对失职失责、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护短、绝不手软。持续深化警示教育,用好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将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加强人文关怀,落实落细关心激励举措,聚焦干部“八小时内外”工作履职、生活交往情况,综合运用谈心谈话、家访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和廉洁状况,及时帮助解决思想困惑和实际困难。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注重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政治巡察等一线发现和培养干部,让有为者有位、能干者能上、优秀者优先,在全系统营造比学赶超、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征途漫漫,惟有奋斗。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嘱托、勇毅前行,以更加昂扬的奋斗姿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为嵩明走好“十五五”时期关键一程提供坚强保障、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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