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评论】涵养斗争精神 永葆廉洁本色
来源于:西山区
发布时间:2026-03-05 10:07:56
编辑:西山—李雅静
民主生活会,是党员干部检视党性、净化思想的重要阵地。会上,“斗争精神不足”与“廉洁自律标准不高”等问题,常被一并查摆、深刻剖析。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今天,敢于善于斗争,绝非仅仅是干事创业的要求,更是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防线、永葆清正廉洁政治本色的内在需求和根本保障。
发扬斗争精神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直接体现。 当前,反腐败斗争已进入“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的纵深推进阶段。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严”,关键在“治”。如果党员干部在原则问题上不敢较真碰硬,对歪风邪气态度暧昧、退避三舍,那么“严”的标准就会失守,“治”的效能就会落空。这种斗争,首先指向的是对自身政治立场和党性原则的坚守。它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将“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转化为在复杂局面中明辨是非、在诱惑考验前坚如磐石的实际行动。只有在思想深处树立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以“刀刃向内”的勇气主动检视整改,才能确保个人与党组织一同经受住长期执政条件下的各种风浪考验。因此,是否具备斗争精神,是衡量一名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直观标尺,直接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能否层层压实、到底到边。
秉持斗争精神是构建“三不腐”体制机制的内在驱动。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和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这三大支柱的稳固,无一能离开积极的、主动的斗争。“不敢腐”的震慑,来自于纪检监察机关“敢于善于斗争”的精准监督和严肃执纪;也来自于党内同志间严肃的批评与监督,让企图越轨者无所遁形。“不能腐”的约束,来自于向一切可能滋生腐败的体制机制漏洞开刀,以斗争精神推动改革、完善制度。“不想腐”的自觉,则根植于同内心私欲杂念的持续斗争,通过不断“修炼”共产党人的“心学”,从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上彻底拒腐防变。从这个角度看,斗争精神贯穿于反腐败的全过程。它既是对外的,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更是对内的,教育督促党员干部从小事小节守起,算好“经济账、法纪账、良心账”,实现从“不敢”“不能”到“不想”的升华。
砥砺斗争精神是确保权力为民、廉洁用权的实践路径。 廉洁从政,最终要落脚于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离不开党员干部两种关键的斗争姿态:一是勇于向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作斗争,确保自身“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二是善于为维护群众利益而斗争,坚决反对工作中“慢作为、假作为”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真正的斗争精神,绝非好斗,而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政绩观支撑下的担当作为。它要求党员干部在风清气正的环境中,摒弃私心杂念,将全部心思和精力投入到为民干事创业上。当前,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深化落实,到对“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持续纠治,正是通过这样一系列坚决的斗争,推动形成了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从根本上净化了权力运行的土壤。(陈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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