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观点评论

【观点评论】警示促警醒 教育葆本色

来源于:西山区

发布时间:2026-03-03 14:26:46

编辑:西山—李雅静

警示教育是一味“苦口良药”,更是一剂“清醒针”。党员干部要从自身做起,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在警示中受到触动,在反思中找准坐标,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强化警示教育,首先要破除“看客”心态,把自己摆进去反躬自省。 如果党员干部在参加警示教育时,习惯于当“局外人”,把案例当作“故事”听,把专题片当作“电影”看,认为“那是别人倒霉,与自己无关”。这种“看客”心态,是警示教育最大的天敌。“君子检身,常若有过。”党员干部要明白,那些“案中人”在堕落之前,也曾是党的干部,也曾有过初心。他们之所以沦陷,往往是从思想松动、小节失守开始的 。因此,面对通报的典型案例,我们不应止步于唏嘘感叹,而要“揽镜自照”,把反面典型当作一面镜子,看清自己身上有没有“脏东西”,才能真正做到防微杜渐,把“看在眼里的教训”转化为“刻在心底的敬畏” 

强化警示教育,核心要涵养“敬畏”之心,对手中权力保持戒惧。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 。党员干部特别是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必须时刻保持一颗敬畏之心,敬畏组织、敬畏权力、敬畏人民。要有“朝受命、夕饮冰”的事业心,以如履薄冰的谨慎对待组织的每一次信任;要有“昼无为、夜难寐”的责任感,以全力以赴的姿态完成组织的每一项任务。要敬畏人民的评判,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一切工作的标准。要深刻认识到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好了造福一方,用不好伤人害己,始终在纪律规矩范围内行使。只有把敬畏刻进心底、融入血脉,才能坚守初心,勇担使命。

强化警示教育,关键要落实“整改”之行,在防微杜渐中净化自我。 警示教育的落脚点,不在于“受震撼一时”,而在于“管用一辈子”。必须与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结合起来,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廉洁自律的实际行动 。一方面,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对照检视自身在思想、工作、作风、生活中存在的漏洞和风险,及时加以纠正;另一方面,要注重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砥砺品质。要慎独慎微,在无人时、细微处更要守住原则,坚决不越底线、不踩红线。要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真正在纪律规矩的范围内放开手脚干事创业。(李雅静)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