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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评论】以公明铸利剑 以廉威立丰碑

来源于:西山区

发布时间:2025-12-04 09:28:32

编辑:西山—李雅静

“惟公则生明,惟廉则生威”,这句出自《菜根谭》的古训,以凝练的文字揭示了为政者的核心修养。对于新时代的纪检监察机关而言,这不仅是修身律己的座右铭,更是履行职责使命的精神基石与力量源泉。它精准定义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双重维度:对内,需以“公”铸“明”,锻造明察秋毫的洞察力;对外,需以“廉”立“威”,树立不容置疑的公信力。

惟公则生明,以公正之心铸就监督利剑。“公”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公正是洞察真相的前提。纪检监察工作常面临隐蔽的利益链条和精心伪饰的违纪行为。若存私心或预设立场,判断必会偏离正轨。唯有以“无我”的姿态审视问题,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才能如明镜般映照真相。执纪执法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其行使必须如天平般不偏不倚。无论是涉及高级干部还是基层人员,在纪律和法律面前均应平等对待。这种“公”体现在对每一条线索的审慎处置、每一份证据的严格审核、每一个案件的依规办理中。它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具备“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担当,以铁面无私的勇气维护纪法尊严。由此生成的“明”,既是是非分明的智慧,也是执法如山的底气。

惟廉则生威,以清廉之品树立纪检丰碑。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败斗争的最前沿,必须成为廉洁的标杆。只有自身行得正、坐得端,做到一尘不染、两袖清风,才能在审查调查中底气十足。这种底气并非来自职务权威,而是源于“其身正,不令而行”的人格力量。当纪检监察干部自身成为清廉象征时,其言行便自然具有说服力与约束力。威信的本质是信任与敬重。一个廉洁的纪检监察机关,在群众心中是公平正义的化身。人们愿意向其反映问题,相信其能主持公道;被处理者即便受到惩处,也可能因程序的公正与办案者的清正而心服口服。这种“威”,是一种不怒自威的感召力,是凝聚社会正能量的强大基石。

知行合一,在新时代践行公廉精神。“公”与“廉”并非割裂的品德,而是相辅相成的统一体。公是廉的目标,廉是公的保障。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今天,纪检监察机关更需将这一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通过优化内控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将“公”与“廉”的要求嵌入监督执纪各环节,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弘扬“公生明、廉生威”的价值观,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氛围,使纪检监察干部在潜移默化中筑牢思想防线。

“惟公则生明,惟廉则生威”,这穿越时空的智慧,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唯有将公与廉熔铸于灵魂深处,贯穿于实践全过程,方能锻造出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在推进自我革命、净化政治生态的征程中,铸就永不卷刃的纪律利剑,树立永葆活力的正义丰碑。(陈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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