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建立“通报+评查”机制 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

来源于:东川区

发布时间:2025-12-02 15:46:36

编辑:东川—张正余

日前,东川区纪委监委对已审结案件在程序手续、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管理文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印发《办案质量问题通报》,通报了近期各办案部门在案件办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具体问题,形成问题清单,进行一案一通报,推动案件质效提升。

为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办案水平,东川区纪委监委把案件质量作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建立定期通报和案件质量全面评查、问责案件质量专项评查、案件质量日常评查“三位一体”评查机制,全覆盖查找并定期通报已办案件存在的质量问题,做到查缺补漏,不断强化办案部门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

“参与案件质量评查,不仅仅是学习的过程,也是查错、检视自身的过程,可以边查边学,进一步巩固学习程序规定、纪法条文,熟悉案件查办流程、证据收集固定、定性量纪等内容,也可以从查出的问题中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及履职能力。”参与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拖布镇纪委书记说道。

前不久,东川区纪委监委成立由案件审理室牵头、乡镇(街道)纪(工)委人员组成的案件质量评查组,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2024年以来办结的违纪违法涉嫌犯罪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对2025年办结的问责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区纪委监委还要求各办案部门和相关单位对检查范围内的案件全覆盖开展自查自纠。

此次案件质量评查以集中查阅案件卷宗材料为主,对照市纪委印发《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2025版)》,重点从案件办理的程序手续、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处分执行、文书管理、其他方面等6方面内容对案件质量开展评查。

今年以来,东川区纪委监委已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3次,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办结的案件进行自评自查,发现12类共性问题,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及时反馈被评查部门,要求进行深入整改,并持续跟踪、及时“回头看”,以评查整改倒逼案件质量提升。

   “我们将继续实行‘通报+评查’机制,常态化对办结的案件进行评查和通报,持续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后半篇文章’,针对评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督促案件承办部门逐一完成整改。”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张奥媛、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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