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盘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盘龙区监察委员会

中共昆明市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11-25 13:49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0日至4月2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5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关于“聚焦巡察、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监督不到位,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落实不力”方面

(一)关于“案件查处不规范的问题仍然未整改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梳理排查卷宗内存在的问题,紧盯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持续改、常态改。相关5个案件已申请强制执行,盘龙法院执行局已全部受理。

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案件审核,对发现案卷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三是建立多层次的监督体系,目前正梳理3年行政执法案件未执行到位情况,下一步拟发督办通知,督促整改。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案件结案分析会。组织开展基层执法工作培训,强化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是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执法人员的城管执法办案能力,提升办案质量。

(二)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仍旧不规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提高党组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制定学习计划,开展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根据每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不少于8次的要求,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学习计划,确保学习频次均衡,避免时松时紧。

(三)关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未整改”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强化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接盘宸环卫和各办事处执法中队对车辆进行盘点处置,做到账实相符。下一步将加快执法车辆清理落实工作,尽快完成账务处理,确保固定资产账目准确反映实际资产情况,避免账实不符问题再次出现。

(四)关于“经责审计问题未整改”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各项制度,认真研究议事规则间的衔接性、逻辑性,进一步修订完善制度。进一步提高局党组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规范决策程序。

二、 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方面

(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学深悟透还有差距”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注重思想建设。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讲话精神,结合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做到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领导带头学,切实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引导党员要把学习作为一种责任,自觉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理想、人生常态,树立终生学习意识和终生学习习惯。

(六)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刻理解“第一议题”的内涵和要求。按照相关要求,确保制度落实有序进行,取得预期效果。

二是坚持长效学习。做到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领导带头学,切实把“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转化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成效。

(七)关于“落实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盘龙行动有差距”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了“一人一档”动态管理,细化教育要素,确保台账完整性,确定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责任人,开展谈心谈话和警示教育,让被问责人员在牢记教训的同时,极大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关爱。

二是在执法全机构开展廉政教育,筑牢防线、守住底线、堵住漏洞。加强关于“清源行动”政策解读、检查要点及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学习,准确理解“清源行动”的目标、要求和标准,提升政策理解能力、业务执行能力。

(八)关于“落实机构改革推进缓慢,未按区委要求及时开展行政执法力量优化整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要求,依据《云南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指导目录(2024年版)》,根据市城管局有关要求,继续做好选取执法事项的调整和上报。

二是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通过集中交流的方式,从盘龙区其他部门转任了具有行政执法经验的人员到我局进行交流;

三是把在职在编人员切实管起来、用起来,保障执法工作正常开展;根据编制情况,通过招录、“新竹成林”计划、“贤才入盘”等方式,吸纳具有专业素养的人才。

(九)关于“执法层级改革缺乏精准性,权责交叉不清晰。”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借深化体制改革之机,理清职责权限。根据区委编办职责事项清单梳理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理顺权责清单,确保职责清晰,分工明确,避免出现推诿扯皮、多头执法的情况。

二是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安全。

三是严格落实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审批(告知承诺备案)制度,规范审批(备案)流程,认真梳理我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分析查找原因,不断健全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审批(备案)管理、事中事后监管、日常巡查检查、隐患排查整改、违法行为查处等机制,形成“服务指导及时到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

(十)关于“统筹‘三定方案’职能分工不科学,科室权责失序,人员岗位职责不均衡”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积极推进深化改革,做好职责划分和人员安排。根据区委编办三定方案,结合单位的内设科室及人员配置实际情况,进一步理顺科室职能职责,实行内部弹性调整,统筹解决科室权责失序,人员岗位职责不均衡的问题。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已明确归口党政综合办公室。

(十一)关于“深化执法队伍改革不力,行政执法质效不足”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坚定深化改革的决心,争取执法力量最大化。按照《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的安排和要求,拟制下发年度培训计划,督促加强城管人员培训,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和参加上级培训等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方式组织培训。

二是强化执法队员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培训,提升执法整体水平和能力。

(十二)关于“内部指导监督履职不力,执法质效不佳”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优化监督体系。重新修改《局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制定《局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法制审核制度。

二是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案件审核。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找准内部执纪监督切入点、着力点,聚焦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环节,推动监督具体化、精准化,把监督抓在日常。加强对重大案件局案审会研究决定。

(十三)关于“聘请的法律顾问对业务工作及行政执法案件的服务支撑和保障作用不明显”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按照法律顾问合同约定和相关制度,支付代理案件费用和向法院支付诉讼费。

二是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职能职责,严格执行法律顾问费。

(十四)关于“存在执法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市、区关于开展“整治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的通知和方案,开展了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的整治工作。

二是加强执法业务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组织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专题推进会暨培训会,学习了国务院、省有关涉企检查的政策性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涉企检查。

(十五)关于“深化机构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信息更新滞后”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梳理,对信息公开不到位的情况进行整改。规范板块信息制作,清晰呈现新架构体系、职责分工。

二是紧扣当前重点工作,重新设计制作宣传报、展板,统筹更新公示栏、楼道展板,确保信息贴合实际、服务改革大局。

(十六)关于“卷宗涉案资料补证不全,行政执法应诉败诉风险高”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工作。

二是针对案件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执法相关责任人开展谈话提醒,组织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是强化执法队员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培训,提升执法整体水平和能力。加强基层执法工作培训,强化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十七)关于“案件处置跟踪不到位,以罚代处、结案率低”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执法案件处置业务培训,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加强案件督促检查,提高结案率。拟定并下发了《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实施细则》,对未办结的案件进行了梳理,分类进行处置,办结后立即督促结案整理规范卷宗。

二是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法制审查。在后续案件办理过程中,发函至规划等相关部门明确是否可以消除规划影响等相关情况。若属于不能改正的,依法依规按程序执法。同时,在完成处罚后严格监督建设单位办理、完善相关建设手续,在办理完成我局将相关建设手续放入案件。

(十八)关于“立案查处执行不力”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对案件的跟踪督办。对已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加强与法院的对接沟通,推进强制执行。

二是对已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但未拆除的案件进行逐一梳理。下一步进行分类处置,对具备强制拆除条件的申请区政府同意后实施。不具备强制拆除条件的进一步督促自行拆除。

(十九)关于“主动巡查监管执法不力,辖区违法行为效仿多发”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对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提高我局案件办理质效。

二是督促各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进行查处。同时,区综合行政局加强检查督促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查督办。

三是开展基层执法工作培训,强化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十)关于“未按‘法制审查意见书’和‘法律咨询建议’完善卷宗资料补证。”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基层执法的督查。加强对案件证据链条的法制审核,从形式和实质两方面加强案件质量把关,同时加强对补证的监督检查,确保办理的案件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二是梳理案件卷宗完善执法程序,拟定强制拆除方案,进行强拆除风险评估,为下一步工作奠定基础。

(二十一)关于“保密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定期进行保密教育宣传。培养全单位保密意识,将保密工作融入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严格落实保密规定。结合保密案例通报,利用最直接、最直观的宣教手段对全员进行提醒,日常工作中提高防范意识。

二是加强涉密场所的监督检查。认真按照保密相关要求,定期对涉密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做好涉密材料清理、清点和清退工作。

(二十二)关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内部隐患排查不力”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无小事的责任意识。对办公区走廊走道宣传牌全面检查,加固现有粘贴不稳的宣传牌;同步清理随意堆放杂物,消除通行与消防隐患。

二是全面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督促食堂食品加工人员办理健康证;在食堂醒目位置规范公示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加工人员健康证,明确证件有效期。

(二十三)关于“以案促治力度不够,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排查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严不实。”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情况。对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设施全部完成整改,发放检查记录卡,录入信息平台系统。

二是严格落实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审批(告知承诺备案)制度,规范审批(备案)流程,认真梳理我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分析查找原因,不断健全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审批(备案)管理、事中事后监管、日常巡查检查、隐患排查整改、违法行为查处等机制,加强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安装、检查、维修、更换、检测、拆除及“一设施一档”等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形成服务指导及时到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 关于“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方面

(二十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压实责任,扛稳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是积极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充分运用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季度廉政廉洁谈话工作和上半年廉政风险防控提醒谈话。

三是组织开展《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吹冲锋号》等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根据分管领域分别与班子成员开展谈话,明确相关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职责,进一步细化廉政风险防控,确保廉政谈话与岗位职责紧密结合,筑牢廉政管理防线。

(二十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廉政风险排查流程,组织全员重新梳理各岗位潜在风险。以“全岗位覆盖、全流程梳理”为原则,督促班子成员结合岗位职责和分管领域实际,进一步梳理风险清单,对权力运行的关键节点、薄弱环节逐项排查。

二是刚性执行廉政谈话制度,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强化述职述廉报告审核把关。

(二十六)关于“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坚持学习常态化。深化理论武装,构建常态化学习机制,打破“念文件、划重点”的传统机制,推行“分层分级+互动实践”的学习体系,丰富学习形式,限期完成学习内容。

二是丰富学习形式内容,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吹冲锋号》等专题片为主要内容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典型案例进行研讨剖析,形成“学案例、找差距、改作风”的闭环,强化警示教育的实效。

(二十七)关于“党组落实党员廉政教育管理主体责任不严不实”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破除“好人主义”倾向。主要开展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吹冲锋号》等专题学习教育,并坚持“一案必通报、一月一警示”机制,及时学习国家、省、市、区通报的典型案例。

二是利用本单位的案例,进行专题警示教育,直面问题、剖析根源。

(二十八)关于“未结合个人处分问责情况开展廉政谈话”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党组书记带头对受处分、被问责同志进行补谈,班子成员同步开展“一对一”补谈。

二是将处分案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案促改”专题,明确谈话刚性要求,紧扣“谈责、谈纪、谈心”核心,做好被问责、受处分干部教育管理“后半篇文章”。

(二十九)关于“存在先付款后审批的情况”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已完成整改。因该笔支付已完成无法再更改,目前所有付款均严格遵循先审批后付款流程执行,下一步将推进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定期检查付款审批流程执行情况,确保所有付款严格遵循先审批后付款流程。对财务及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付款审批流程培训,强调流程合规的重要性,避免违规操作。

(三十)关于“款项支付无发票,‘白条’入账风险高”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完善发票管理制度,加强对发票开具、取得和审核的管理,确保每笔款项支付都有合规发票。对业务人员进行发票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风险意识,避免出现“白条”入账情况。

(三十一)关于“资金支出审核不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昆明珍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水票费用2100元及昆明通用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费2057元的发票不能重开,更名完成后将使用新名称开具发票,确保重新明确的审核标准严格执行,防止发票开具错误等问题再次发生。

(三十二)关于“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长期挂账”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局党组压实主体责任,分类处置挂账款项,健全定期对账、应收应付款项等监督机制。应付款项由各科室清理公示后进行相应处理。我局环卫科果皮箱暂收保证金已退还至财政指定账户中。

(三十三)关于“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存量资金梳理工作已完成,部分急需支付款项已支付,剩余资金已按要求上缴完成。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控,合理安排资金使用,避免出现存量资金长期未上缴情况。

(三十四)关于“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利息收入上缴已整改规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账务少计问题已进行纠正,并调整相关账目,确保账面与决算批复核对一致。

(三十五)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展开资产清算专项工作。正在对2022年以来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的资产进行全面梳理,按照固定资产入账标准和流程,对符合补录条件的资产正在进行补录。

二是完善资产管理内部制度。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新增资产的及时入账管理,定期对固定资产核算情况进行检查。目前,新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已拟定,正在征求意见中。

(三十六)关于“制度执行不严,发放津补贴不规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办法》,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规范津补贴发放标准和流程。牢树“用制度管人、管事”的理念。

(三十七)关于“内部采购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完善评标标准和流程。对局机关食堂菜品供应比选材料进行复核,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评选过程的监督,严格比选表填写,杜绝笔误情况的发生。

(三十八)关于“未按内控制度开展招采工作”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修订完善《招投标及内部比选工作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招采工作各环节权责,组织涉及招采人员开展学习培训,确保清晰知晓监督与评分等职责边界。

(三十九)关于“未按政府采购要求开展工作”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范要求。开展《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版)》专项学习,确保工作人员精准掌握采购要求,尤其是印刷服务集采标准。我局今后对涉及采购需求项目采取预审机制,提前核查项目是否符合集采条件,从源头把控合规性。

二是加强内部机构间协同配合。后续涉及采购工作,在项目启动阶段就对接采购流程,确保采购合法合规,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十)关于“财务咨询项目内部比选制度执行不到位,招投标资料审核把关不严,廉洁风险突出”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执行规范,强化纪律意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加强招投标资料审核,明确审核标准和责任人,提高审核严谨性,确保比选流程规范透明,杜绝廉洁风险。

四、 关于“聚焦党组织建设及组织功能、政治功能发挥不力”方面

(四十一)关于“党组织架构不合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理顺基层组织体系。目前,已按区直机关工委要求,正有序推进成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党委相关工作。下一步将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范设置各级党组织,理顺基层组织体系,严格规范执行党支部换届选举流程。

(四十二)关于“组织机构不健全,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长期空缺”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目前,已按相关要求,及时配齐党组织领导班子,保障党组织工作正常运转,目前,已完成执法一大队党支部、黑龙潭公园党支部、昙华寺公园党支部和局机关党支部换届工作。局党组将持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安排有工作能力的多岗位锻炼,针对性加大培养力度,加强党务工作后备干部培养。

(四十三)关于“党务工作人员安排不合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注重党务培训。加大党务培训力度,提升党务工作者的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是提升综合素质。推进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党员管理,严肃组织生活,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十四)关于“党组织换届选举不及时,未严格落实‘三上三下’程序要求,简化步骤”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及时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切实提高基层党建质效。年内,任期届满的党支部均按“三上三下”程序执行党支部换届选举流程。

(四十五)关于“阵地规范化建设‘摆样子’‘充门面’,党建资源闲置”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盘活党建资源。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立即清理闲置党建资源并建立使用台账,定期更新党务公开栏内容。

二是健全阵地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维护,定期开展自查,确保资料及时学习,阵地建设务实管用,真正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四十六)关于“抓党建工作不严不实,流于形式”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党建工作质效。认真查找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补齐“偏科”,巩固强项,及时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并单独成篇,为抓好全年党建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强党建业务培训。加强对党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建材料撰写水平,抓实党建工作各环节。

(四十七)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提高对党务工作政治性严肃性规范性的认识,严格落实好《科级领导干部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督促科级领导干部每年定期到党支部工作联系点讲党课,着力推动联系点党支部增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推动城市管理改革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指导下属党组织完成重点工作任务、持续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压实党建责任。结合今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科级领导到联系基层支部开展党建活动,并开展讲党课活动。

(四十八)关于“组织生活形式化,组织生活会会议流程简单”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局党组督促党支部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会议流程,坚持抓基础、抓规范、抓落实,把组织生活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础抓手,做到提前规划、按时完成、主题明确、内容完整、归档及时、台账规范,确保组织生活会提质增效。

二是认真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局党组督促局属各党支部执行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吸取经验教训,扎实开展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存在的问题,批评红脸出汗有辣味,提出的整改措施切实可行。

(四十九)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打折扣”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制度,局党组根据管理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修订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

二是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加强资金使用审批管理,完善内部管理资金权限、审批权限、会议权限,抓严会议研究的衔接性。

(五十)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不严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党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重要机构的成立与调整履行集体决策程序。

二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规范会议记录和纪要管理,确保重大事项集体研究、科学决策、全程留痕。

(五十一)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不严谨”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完成环卫应车辆报废处置工作。并将资产处置收入缴款情况、《机动车注销证明书》、《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送至区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文件要求,对所属车辆进行管理。

(五十二)关于“内控制度制定不严谨”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确保制度符合上级规定。

二是组织开展关于新修订内控制度的培训,详细讲解制度变更内容及重要性,确保工作人员准确理解并在后续招采工作中严格执行新规定。下一步,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动态调整内部制度。

(五十三)关于“落实内控管理制度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强化主体责任,确保资产管理等内部控制度落到实处。我局党组按照国有资产报告要求,对部分报告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下步,按照《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确保制度严格执行。持续按照国有资产报告要求编制资产报告,定期对报告编制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五十四)关于“会议制度执行不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明会议记录人员责任。明确会议记录记录人员及履职要求,做到记录能追溯、能明责,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记录。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充分酝酿和民主决策,防止形式化、一言堂情况发生。

二是加强人员业务能力培训。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对负责会议记录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内容涵盖会议记录的基本要求、规范流程、重点难点、注意事项等,帮助记录人员掌握记录技巧,提高记录水平。

(五十五)关于“局党组未严格执行《盘龙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公有住房资产清查处置工作方案要求》,未及时将位于白龙路益新德隆小区的12套存量公房进行移交”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局党组已严格督促环卫中心按照要求,提出处置计划分时间节点进行整改:

一是完成分组集中入户调查工作和房屋出租市场价评估工作,并按照不低于市场评估价出租的原则与租户开展了谈话说服解释。

二是对不符合租住条件的严格按制度进行腾退移交;对符合租住条件的按照市场评估价签订新一轮《房屋租赁合同》;对仍不愿按市场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通过司法诉讼方式解决。

(五十六)关于“中层干部选用机制程序不健全”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制定了《昆明市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方案》,根据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情况,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逐步实施,同时还制定并实施了《昆明市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培养年轻干部工作方案》,对新招录人员、“新竹成林”人员、“贤才入盘”人员进行源头培养和帮带,通过“引才—育才—用才”闭环管理,为今后的中层干部选拔提供充足的保障。

(五十七)关于“对基层执法队伍业务培训、能力培养不足,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引进专业人才,充实执法力量。局党组研究解决基层执法人员不足问题,通过“贤才入盘”“新竹成林”计划等引进专业人才,充实执法力量。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全局开展基层执法工作培训,强化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是严明工作纪律,加强督促指导。督促全体执法人员严格履行执法程序,提高案件办理质量。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五十八)关于“落实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工作流于形式”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结合争当“实干家”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完善内部决策流程,紧紧把握推优推先工作中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自觉接受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1-63328254;

邮政信箱:昆明市盘龙区文汇巷66号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政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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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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