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0日至4月2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委政法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5月2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关于“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监督,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落实不力”方面
(一)关于“巡察反馈整改意识不强,上一轮巡察整改仍然不到位的落实述责述廉责任仍然不严谨”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组织领导干部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对述责述廉内涵的理解和把握。
二是切实将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作为加强监督的重要抓手,加大力度抓实领导干部述前审核环节,明确述责述廉的内容、范围和要求,督促审核领导干部报告撰写。
(二)关于“巡察反馈整改意识不强,上一轮巡察整改仍然不到位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仍然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明确2025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召开区委政法委委务会研究制定《区委政法委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区委政法委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和《区委政法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区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持续织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网络。
二是制定《区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督促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切实加强党廉工作力度。区委政法委班子成员讲廉政党课6次;对分管科室安排部署党廉工作6次、开展廉政谈话20余次。
(三)关于“巡察反馈整改意识不强,上一轮巡察整改仍然不到位的提前支付后补合同情况仍然存在”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全面梳理制度漏洞,修订完善《区委政法委合同管理内部控制规定》,明确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分工,明晰订立与审批流程,优化合同全周期监管,强化经办人风险意识,规范合同管理。
二是严格落实内控制度,严禁口头协议,杜绝业务办理在先、合同签订在后情况。
(四)关于“巡察反馈整改意识不强,上一轮巡察整改仍然不到位的节约意识不足,过紧日子意识不强,浪费大量财政资金”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区委政法委内部采购管理规定》,根据工作需求规范采购,明确职能职责,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基石,将厉行节约践行到底。
二是建立《区委政法委办公用品领用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的领用、保管流程,合理有效控制办公用品成本。
(五)关于“巡察反馈整改意识不强,上一轮巡察整改仍然不到位的仍然不重视固定资产管理”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区委政法委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大对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推动固定资产的充分有效利用。
二是严格按照《区委政法委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落实各项工作,将之前未纳入固定资产系统的资产,及时录入并完成入库工作。所有委内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工作均已完成。
(六)关于“巡察反馈整改意识不强,上一轮巡察整改仍然不到位的政府采购仍然不规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区委政法委内部采购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内部采购领导小组,明确采购审批流程,规范采购流程。
二是修订完善《区委政法委内部采购管理规定》《区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办法》,明确经费支出审批权限,层层把关,保证费用开支的真实性、程序的规范性,杜绝一人多岗的情况发生。
(七)关于“对巡察、审计均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力”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印发《区委政法委关于成立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监督小组的通知》,成立资金预算执行监督小组对所拨资金的使用项目、使用范围、使用目的、预期目标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进一步提升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对拨付经费使用情况及时跟进跟踪,对拨付资金中存在问题进行监督检查下达整改通知,督促相关部门、街道进行限期整改,同时每半年召开1次资金监督工作会议,做到有效监管,专款专用。
二、 关于“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履职尽责执行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党组织被巡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协调统筹不到位的统筹巡察工作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巡视巡察有关文件要求,压紧压实班子成员巡察整改工作责任,聚焦问题整改,构建“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机制、堵塞一批漏洞”整改格局,切实以整改工作成效大力促进政法工作质效的提升和发展。
二是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区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每周听取1次班子成员汇报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并做工作安排,每周召开1次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听取各科室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二)关于“党组织被巡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协调统筹不到位的规矩意识不强”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利用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大力开展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强化领导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二是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通过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旁听庭审、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链式”主题党日等活动。
(三)关于“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严不实”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区委政法委2025年理论中心组学习选题计划》,合理安排班子成员围绕相关重要讲话以及精神进行深层次的探讨和交流,增强理论学习的引领力和渗透力。
二是全面收集整理理论中心组学习材料,安排专人定期制作理论中心组学习台账,同时,确保会议记录规范详实,持续推动理论中心组学习走深走实。
(四)关于“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的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坚持把抓好调查研究作为检验学习成效,提升履职能力。结合政法工作实际,班子成员开展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综治维稳等调研28次。
二是按照“万名政法干警进万村”普法活动要求,结合原有工作机制及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队挂联街道情况,重新调整区政法单位班子成员及科级领导干部挂联村(社区)人员名单,并根据相关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五)关于“‘四中心’融合整合不到位的以文件落实文件,对街道“四中心”融合工作落地督导不严不实”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盘龙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5年度工作要点》,对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
二是加大业务培训,组织区属12个街道、27个职能部门、群团开展了系统实操培训;联合区司法局等单位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
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坚持领导带队下沉开展业务指导,切实把突出矛盾纠纷的化解结果作为督促、催办重点,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到位。
(六)关于“‘四中心’融合工作经费统筹指导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印发《区委政法委关于成立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监督小组的通知》,成立资金预算执行监督小组,对拨付经费使用情况及时跟进跟踪,做到有效监管,监控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对位使用,专款专用。
二是对结余经费使用方向进行明确,建立资金支出情况月度报送机制,有效确保资金使用进度和支出方向动态掌握。
(七)关于“风险防控能力还需加强的矛盾纠纷风险定期研判存在形式主义”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围绕风险防控存在问题,压实行业部门、属地街道工作责任。定期下沉街道参与分析,共同研判矛盾纠纷线索风险等级和处置措施。
二是强化动态跟踪,压实街道属地主体责任,推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运行。明确各街道进行统筹,在“四中心”基础上,完善本级及社区(村)工作机制。
三是关于分析研判不到位的情况,经区委政法委领导带队下沉与街道共同会商,结合社区(村)综治中心工作职责,对分析研判制度进行了完善,并印发各社区执行,切实提升社区层面的分析研判实效。
(八)关于“风险防控能力还需加强的保密工作能力不强,落实保密工作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保密教育。将保密工作列入区委政法委理论中心组2025年学习选题计划,压实“关键少数”保密责任。在“三会一课”中融入保密教育,通过主题党日、专题党课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二是强化保密机制。建立“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机制,每周随机抽取各科室电脑进行全面排查。制定《区委政法委办公用品领用规定》,明确移动介质的申领、登记、移交等全流程管理要求,持续筑牢保密安全防线。
三是强化保密责任。组织全委涉密人员按年度填写《保密教育培训登记表》《涉密人员重大事项报告表》,签订《保密承诺书》。对现有岗位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区委政法委涉密岗位目录》。
(九)关于“风险防控能力还需加强的办公设备管理不规范,存在失泄密风险”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固定资产管理流程,对可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重点核查设备使用合规性、数据存储安全性,避免失泄密风险。
二是修订完善《区委政法委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固定资产管理员的政治站位,清晰岗位职责并落实到位。
三、 关于“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方面
(一)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差距”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求全委干部职工认真全面梳理和排查各部门、各岗位在权力运行、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工作作风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持续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二)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审核把关不严的存在跨年报销”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对财务人员加强工作监督,强化规范报销的意识,严格按照财务报销制度,本年度内报销本年资金,且加强对票据的审查,保证票据齐全、完整、有效方可报销。提前做好本年资金使用的规划,杜绝跨年报销的情况发生,让资金使用更加高效。
(三)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审核把关不严的会计凭证装订不规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要求财务人员第一时间与区档案局进行沟通对接,严格按照装订档案的要求装订会计凭证,确保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四)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审核把关不严的日常报销审核不规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要求财务人员按时参加财务培训,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最新的财经纪律法规,了解在监督检查中常见的财务问题,并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开展对新修订制度进行的学习。
(五)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审核把关不严的先支出后审批情况突出”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加强单位内部的统筹规划,提前做好全年资金的使用计划,杜绝年底突击使用资金的情况,均衡全年资金使用进度,严格按照审批完毕再支付的流程进行报销,对票据不齐全的一律不报销,保证使用的每一笔资金透明且高效,消除财务管理漏洞。
(六)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审核把关不严的未严格落实差旅电子网报销制度”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使用公务之家APP,由财务人员制作PPT进行操作讲解,讲明操作步骤,现场进行演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运用公务之家APP进行报销的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差旅电子网上报销流程,所有出差一律通过公务之家APP进行报销。
(七)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审核把关不严的资金风险防控意识不足,在开展服务前付清款项”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做到工作结束后及时支付款项,明确资金时效,加强各业务科室的工作沟通,提高单位整体工作的凝聚力,筑牢风险防控意识,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取得实效。
(八)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审核把关不严的存量资金盘活率不高,上级拨付专项资金‘躺账’情况突出”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合理合规使用资金,梳理存量资金,已于2025年7月按要求上缴国库。
(九)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审核把关不严的超人数支出体检费用”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区委政法委政治部加强与体检医院的对接,及时跟进体检事宜,明确体检实际人数,按照实际参检签字人数进行支付,避免资金的浪费。
(十)关于“工会报销管理不规范的工会报销不规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按照最新财务管理规定开展工会经费报销工作。
(十一)关于“工会报销管理不规范的工会关心关爱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执行《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按规定购买发放退休人员纪念品,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切实加强对退休人员的关心关爱,保障退休人员合法权益。
(十二)关于“工会报销管理不规范的工会账目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规范工会账目管理,严格落实《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确保工会账目合规收支。巡察整改以来,工会福利均由工会账户支出。
(十三)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审核不严的未严格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要求财务人员前往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盘龙区税务局进行相关操作流程的学习,明确掌握了代扣代缴的各项操作步骤和所需材料,严格落实好代扣代缴义务人的职责。
二是严格按照规定,进一步规范盘龙区法律智库专家培训授课费用,确保费用支出规范、安全、有效。
(十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审核不严的自编菜单报销餐费,存在廉洁风险”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加强菜单管理,对手写菜单、热敏纸菜单及时进行复印留底,明确用餐时间、地点、金额等并让用餐人员签字确认,保证复印件的真实有效性。
(十五)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审核不严的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修订完善《区委政法委公务车辆管理规定》,提高公车管理意识。
(十六)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审核不严的公务接待报销不规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及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对“三公”的管理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合理把控资金开支。
(十七)关于“依法用权不严,存在廉洁风险的未严格履行合同,开具发票不规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修订完善《区委政法委合同管理内部控制规定》,对不规范发票一律拒收,不予报销入账。
(十八)关于“依法用权不严,存在廉洁风险的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情况突出,监督缺失”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区委政法委内部采购管理规定》《区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办法》,明确经费支出审批权限,保证费用开支的真实性。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确保采购全过程公开、透明。
二是组织学习《区委政法委内部采购管理规定》《区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办法》,对不在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合作单位进行终止合作。
(十九)关于“依法用权不严,存在廉洁风险的政府采购流于形式”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执行《区委政法委内部采购管理规定》《区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办法》,使采购工作透明化、规范化。
(二十)关于“依法用权不严,存在廉洁风险的入账凭证不规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按照新修订的《区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修订完善《区委政法委内部采购管理规定》《区委政法委合同管理内部控制规定》《区委政法委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区委政法委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办法》,并制订成册印发全委干部职工。
四、 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政治功能弱化”方面
(一)关于“党管人才不足,队伍建设不力的党支部组织架构不完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着力加强区委政法委党支部建设,选优配强党支部支委班子成员,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2025年8月19日,区委政法委党支部举行了换届选举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委班子成员,支委班子已全部配齐。
(二)关于“党管人才不足,队伍建设不力的人才培养不力,机关中层长期缺岗”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培养,安排工作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担任指导老师,“一对一”促进年轻干部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升。
二是优化调整区委政法委内设机构,加强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培训选拔。
(三)关于“党管人才不足,队伍建设不力的岗位职责发挥不明显,效能建设不力”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财务知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平安建设考评、基础党务、宣传思想、保密制度等相关培训10余次,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应对新形势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四)关于“党管人才不足,队伍建设不力的劳务派遣人员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建立健全《区委政法委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动态管理和档案管理。
(五)关于“党组织功能发挥不明显的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制度,规范党费收缴台账管理,按规定带党费证每月向区委政法委党支部足额缴纳现金党费并如数填入党员党费证。
(六)关于“党组织功能发挥不明显的‘三会一课’等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科级领导讲党课等制度,巡察整改以来,区委政法委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6次、主题党日3次、科级领导讲党课6次。
二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开展“区委政法委2025年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全体党员党务知识储备,持续增强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七)关于“党组织功能发挥不明显的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违反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修订完善《区委政法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要求。
(八)关于“制度建设不完善,内部管理不规范的制度修订相互矛盾,资金审批权限界定模糊”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修订完善《区委政法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定》《区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办法》,准确界定资金审批的金额范围,结合工作实际情况,随时更新废止不适用的制度。
(九)关于“制度建设不完善,内部管理不规范的请休假审批单版本不一”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修订完善《区委政法委考勤及请休假管理规定》,明确科级领导请休假使用区委组织部下发的审批单报批,一般干部使用《区委政法委请休假申请表》报批。
(十)关于“制度建设不完善,内部管理不规范的日常管理制度缺失,病假管理混乱”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加强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建设,修订完善《区委政法委考勤及请休假管理规定》,明确病假、事假请销假事项。
(十一)关于“制度建设不完善,内部管理不规范的补休假制度缺失,补休假标尺不一”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修订完善《区委政法委考勤及请休假管理规定》,明确节假日期间值班及补休假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1-63167393;
邮政信箱: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2198号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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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