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盘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盘龙区监察委员会

中共昆明市盘龙区水务局党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11-25 13:49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0日至4月28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水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5月27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关于“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推动落实整改不够彻底”方面

(一)关于“深查彻改用力不足,个别问题整改不力”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根据请示区政府、与人社局对接结果,党组会研究决定区水利水资源建设管理处人事由局机关统一调配使用。二是东白沙河、呼马溪、凤凰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剩余款项,区水务局已积极对接区级相关部门,整理佐证依据资料,按流程报区政府研究。

(二)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对下属单位问题督促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区水利水资源建设管理处已重新修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公车管理,严格落实先批后用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规定,杜绝补录情况发生。二是临聘人员李国兴值班宿舍内佛像、香火、相关书籍等物品,已经清理完毕。

(三)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盘龙区东干渠分洪工程项目”审计反馈“绿化迁改工程未按合同执行,建设单位管理不到位”问题。盘龙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区水务局起诉绿化迁改实施单位,预计10月份开庭审判。二是盘龙区东白沙河排水管网完善工程审计反馈多支付待摊费已追回。

二、 关于“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治水思路引领工作上有差距,推进水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方面

(一)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头作用不明显”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结合水务实际,制定了《中共昆明市盘龙区水务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试行)》,严格执行了“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已将“十六字”治水思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摘编》中的重要论述等纳入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同时树立良好学风,提高学习发言实效,杜绝理论学习虚化敷衍的问题发生。三是2025年累计学习关于水利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批示指导共计3次;滇池治理“十四五”规划项目涉及盘龙区2025年6个项目,截至目前已完成5个建设项目,剩余1个预计10月底前完成。做好日常监督,已开展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并报送运维情况报告,目前已争取资金完成一体化设施更新改造一期工作,完成双龙污水处理站的主管修复,已实施2022年松华坝水源区村庄污水提质工程二期子项目—阿子营集镇污水处理厂厂前溢流整治工程。

(二)关于“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发生反弹后,盘龙区已启动实施花渔沟水环境综合整治及水质提升工程项目,并于2023年12月完成花渔沟黑臭水体整改销号验收工作,经2024年、2025年持续对花渔沟开展常态化监测水质保持稳定,下步将持续监测水质,开展常态化管护措施。系统研究,严格落实制定印发《盘龙区黑臭水体长制久清管理工作方案》、《盘龙区水务局开展“争当排头兵打造六大水务”推进盘龙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二是利用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实施8件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和3个一体化供水工程维修养护;截至目前已完成实施。争取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实施松华街道团结社区、双龙街道三十亩村2件供水工程,目前已完工。利用衔接资金实施农业产业供水工程9件。三是局党组已对部分中层干部进行调整任职,已全部调整完毕并履职。

(三)关于“履行职责不到位,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大对取用水行为的检查力度,督促取用水户加强对地下水井的日常管理,规范安装了计量设施,规范取用水行为。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审批制度,根据取水许可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昆明市盘龙区水务局取水许可办理报件要求(试行)》,明确了取水许可办理新办、延续、变更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了规范取水许可管理;结合取用水户用水需求,已制定《昆明市盘龙区计划用水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合理规划水资源用量;按照市级分散式再生水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了《盘龙区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管理办法》、《昆明市盘龙区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审批办事指南》,在开展日常巡检工作过程中增加对分散式再生水设施管理单位加强技术指导,对再生水站运行提供技术支持。二是进一步对街道上报的地下水井进行核实,已完成全区地下水井纳入备案管理,后续将持续巩固无序取水专项整治效果。三是全面加强小型水库运行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提升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能力水平,保障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和效益持续发挥,进一步加强水库雨水情及大坝安全监测设施运行情况,确保监测数据准确显示;编制印发《盘龙区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实施方案》;加强水库日常巡查管理,多次召开会议强调防溺亡工作,加大防溺亡宣传力度;天生坝水库绿萍暴发已立行立改,并总结经验。四是加大水政执法力度,督促违法行为整改落实。

(四)关于“贯彻落实上级移民工作部署,统筹抓好移民政策有差距”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与街道社区多次召开协调会,研究确定工作措施,基于稳定性因素,目前区水务局正在梳理该问题的工作情况报告区政府研究研判下一步的工作思路。二是已于七月底启动了水库移民生存情况及身份情况核查工作,截至目前完成5000余移民现状情况调查。三是2025年,在充分征求属地街道需求的基础上,共谋划收集移民后扶项目20余个,后经现场调研并邀请市安置办多轮现场复核,最终确定后期扶持资金申报的重点项目,现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后将带来稳定收益,收益群体为全区所有移民。四是严格按照《盘龙区松华坝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后期扶持试点项目资产管理办法(暂行)》规范列支后扶试点项目资产收益资金。

(五)关于“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指导建设单位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工作,发放《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义务告知书》,做好审批指导,减少未批先建项目的发生。二是严格执行《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并按程序开展项目招标前期工作。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范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选择,规范临聘人员工作内容。四是严格执行《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签订各项要素规范,避免合同纠纷;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培训,加强合同文件及档案管理工作。五是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培训,持续强化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对已完工项目逐一梳理未组织竣工结算原因,明确时限,积极推进项目竣工结算;严格按照代建协议履行甲方权利与义务,对代建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管;加强对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及相关规定规范履职,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六是严格落实水务局出台的质量安全管理规定,项目甲代进行常态化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督促监理单位做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备案1起,规范了质量安全检查的检查表和检查要求,各项目检查有序开展。

(六)关于“攻坚克难意识树得不牢,防范化解风险挑战有短板”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5年8月28日水管处与昆明野鸭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接,初步拟定《天生坝水库有偿使用协议》,待正式签订后执行。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提升法律风险意识,减少和降低诉讼风险;涉及的6起民事案件款项177.39万元,目前已全部支付完成。后续将加强领导干部及职工的法律知识学习,提升法律风险意识。三是严格落实区委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做好工作安排部署。严格执行常态化分析研判制度,截至目前已开展4次;形成季度分析研判报告2篇。

三、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责任传导未落到底”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结合实际对主体责任清单进行了修订,后续将根据文件要求及领导分工对主体责任清单适时进行更新。二是严格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盘廉办〔2025〕1号)文件要求,梳理出岗位权力廉政风险点200条,提出防范措施260条。三是强化对下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提醒水管处班子成员提高谈话针对性及精准性。四是强化廉政教育,扎实用好谈心谈话机制,今年以来开展廉政谈话38次,约谈企业3次,进一步筑牢干部廉政风险防线。五是已按照《盘龙区被问责、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引》文件要求,对受处分人员进行了全周期教育管理。

(二)关于“党组议事决策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议事决策规则,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二是截至目前,行政办公会研究、通报的议题会前均经过充分讨论,上会条件成熟,确保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

(三)关于“工程项目监管责任不严实,存在风险隐患”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加强每年对招标代理公司的入库审核,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规范大额投资项目委托招标方式。二是已完善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内控制度,明确选取条件和评分标准,降低廉政风险,待过会研究后印发执行。三是继续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人员培训,严格控制建设成本的范围和标准,降低项目审减率;引入第三方审计单位进行前期审计,加强合同管理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项目前期经费使用和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后,严格按流程执行,报区政府申请核销前期费。

(五)关于“资金使用随意性大,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财务骨干培训,不断扩充业务知识,提升财务能力。二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的学习,严格审核“三公经费”报销;明确专人负责,规范公车使用审批。三是已加强对合同签订的监管,要求科室人员定期对合同进行分类、统计和归档,加强对合同签订内容的监督审查。四是严格遵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严格执行水务局内控制度,强化对采购工作的监管,规范采购流程。

(六)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资金资产损失风险大”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经录入资产管理系统,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无线预警广播站、UPS主机;2023年松华街道农业产业灌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7万元购置5套视频监控站,松华街道办事处为建设主体,区水务局代付款,不需要移交,已积极对接由松华街道办事处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二是已经录入无形资产17.85万元。

(七)关于“纪律规矩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求不严格”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引导干部筑牢廉洁从政底线。

(八)关于“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有松懈,工作作风不够严谨扎实”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根据《地下水管理条例》、《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等政策办法规定,针对地下水专项整治行动新排查出的地下水井进行备案管理,现已完成无序取用地下水专项整治行动后续问题处置工作。二是加强工作人员作风建设,强化项目资料管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九)关于“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强,解决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主动作为不够”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盘龙区水务局已编制完成《盘龙区农村供水用水保障工作导则》明确了工作目标、供水设施产权归属、运维管护及水费收取、使用方式等。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饮用水供水水质检测工作,保障群众用水安全,盘龙区水务局已完成四个涉农街道34处供水工程水质检测工作。三是年内水务局对施工项目开展50余次质量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现在投诉量明显下降。

四、 关于“抓党组织建设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方面

(一)关于“党建主体责任未落实,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为推动水务中心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二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规定,严格落实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制度,持续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提升党支部工作质效。三是结合水务工作特色亮点,推动业务工作与党建深度融合。引导党员干部深入认识、了解掌握“绿美河湖 幸福盘龙”水务党建品牌内涵和目标;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调动支部党员的积极性,形成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四是加强党建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

(二)关于“坚持党管干部不够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加强人才队伍统筹谋划,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推动形成科学合理的干部队伍梯次。二是充分利用各类培训、业务指导等,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培养力度,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三是通过参加各级线上线下执法专项培训,加强水政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三)关于“对下属单位系统性复杂性问题关注度不高,研究思考不深”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目前区水利水资源建设管理处就临时人员养老保险补缴问题,正在与区人社局对接相关补缴事宜。二是重新修订水管处“三重一大”制度。从2025年7月份开始,主要领导每个季度到水管处调研一次,分管领导每个季度到水管处调研不少于一次,各科室半年内到水管处业务指导一次。

(四)关于“编外用工使用管理混乱”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下一步根据新设置科室情况对已签订移民服务合同科室人员进行调整。二是已积极对接区政府,优化局劳务派遣队伍,规范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三是制定《关于完善盘龙区水务局重点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的通知》,完善项目招采和前期手续办理相关制度。四是严格落实《盘龙区水务局劳务派遣人员考核办法》。

(五)关于“内部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局会议管理,明确专人负责记录。二是于6月13日组织人员参加了省水利厅线上档案管理培训,开展了质量安全备案,并规范收集了备案台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1-65010021(电话)、0871-65010039(传真);

邮政信箱: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481号盘龙区水务局;

邮政编码:650051;

电子邮箱:plqswj@126.com。




中共昆明市盘龙区水务局党组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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