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对信访举报实行“排号”建账 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水平
来源于: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5-11-20 17:04:15
编辑:赵艳芳
“核查报告撰写不规范,核查证据不够充分,没有答复反馈情况,需再补充核实。”日前,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在收到该县乌蒙乡纪委对某信访举报件问题线索的初核材料后,通过开展“四级联审”逐一指出其中存在问题,将该件退回补证。
这是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实做细信访举报工作,严把调查“出口关”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信访件办理质量作为信访举报工作的生命线,从建账、督办、审核、销号等环节压实主体责任,以点带面推动解决重点领域问题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助推信访举报件办理提质增效。
今年4月,昆明市纪委监委出台《昆明市纪委监委机关重要信访举报交办督办工作指引(试行)》,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危及社会和谐稳定、反映问题疑难复杂等信访举报件,以及上级和本级发函交办的信访件纳入重点督办范围,并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信访举报部门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四级负责制,确保信访举报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我们对信访举报实行‘排号’建账、‘督号’落实、‘销号’报结,全程挂号管理,全周期盯办,做到重要信访举报办理情况‘一账清’。”昆明市纪委监委信访室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具体实践中,昆明市纪委监委通过建立信访举报交办件台账,详细录入信访具体事项、信件流转情况、核查处理结果等信息,每月跟踪了解、动态更新交办件办理情况,紧盯交办件办理时限及程序。“排号”建账后,昆明市纪委监委将所有交办件纳入案件监督管理室归口管理,由责任部门“对账式”督办。办件完成后,对信访交办件报结材料实行分级审核制度,逐一对照交办件反映问题核查处理情况,对证据收集情况、定性意见和处理结果等严格审核把关,实现办结一件销号一件,切实做到底账清、情况明。
为提升信访办理的精准度,昆明市纪委监委还建立“问题线索会商研判会”机制,针对重大疑难信访举报件,由信访室、案件管理室、监督检查室、案件审理室等相关部门联合进行会商研判,严格审核把关,研究有异议的,向承办部门反馈意见、督促落实,推动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融会贯通,确保办理结果“不跑偏”。
“信访举报工作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接下来,我们将坚持守正创新、精准施策、系统发力,不断健全完善‘受理—办理—处置—反馈—监督’全链条制度机制,持续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昆明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赵艳芳 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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