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严打诬告激活力 澄清正名护担当
来源于:官渡区
发布时间:2025-11-06 14:50:52
编辑:官渡—刘涛
近年来,昆明市官渡区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理念,精准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在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筑牢纪律防线的同时,持续深化澄清正名、严厉打击诬告陷害工作,既维护了纪法严肃性,又为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有效激发全区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为官渡区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线索处置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道关口’,必须把‘准’字贯穿始终,既不让违纪违法者逃脱,也不让清白干部受冤。”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精准甄别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在线索处置环节设立“会商机制”,由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等部门人员组成会商小组,对举报线索进行集体研判、综合分析,注重区分错告误告与诬告陷害,既防止“一棍子打死”,也避免“一放了之”,确保处理结果经得起检验。
为确保澄清正名工作依规依纪、稳妥有序,区纪委监委制定《官渡区纪检监察机关澄清正名工作实施办法》,明确澄清正名的适用范围、审批程序、实施方式等关键环节,为工作开展提供“制度标尺”。同时,区纪委监委始终将“思想疏导”贯穿澄清正名全过程。在澄清前,工作人员主动与被举报人沟通,倾听其诉求与困惑,缓解其心理压力;在澄清后,持续跟踪回访,了解其工作状态与思想动态,引导其正确看待群众监督,将组织的关心关爱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这种“规范流程 + 人文关怀”的工作模式,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纪法效果的有机统一。
“诬告陷害不仅会挫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更会污染政治生态、扰乱信访秩序,必须坚决打击、绝不姑息。”区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针对恶意举报、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诬告陷害行为,区纪委监委探索与公安机关沟通对接机制,及时移送相关证据材料,形成查处合力;对查实的诬告陷害案件,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既追究诬告陷害人的纪法责任,也通过典型案例通报、警示大会等形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企图通过诬告陷害谋取私利、打击报复的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同时,加大信访举报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依法、如实、有序举报,从源头上减少诬告陷害行为的发生。
“既要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卸包袱’,也要通过健全制度让干部敢担当、善作为。” 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化制度创新,完善不实举报澄清正名后续跟踪机制,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改革创新、勇于担当负责的干部撑腰鼓劲,让“有为者有位、能干者能上”。(孔令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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