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筑堤 “亲”“清”同行——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监督发力 激发营商环境新动能

来源于: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5-09-24 11:24:20

编辑:陈俊明

“以前跟市场监管部门打交道,总怕分寸拿捏不好,现在有了‘正负面清单’,心里踏实多了。”昆明市某民营企业负责人的感慨,道出了《昆明市市场监管系统政商交往行为准则》出台后企业的普遍心声。

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强化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昆明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主动履职、靠前监督,推动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了《昆明市市场监管系统政商交往行为准则》,分别从涉企交往、政务服务、监管执法三个方面,明确“正面”和“负面”清单,划清“可为”和“禁为”底线,为干部与企业交往立规矩、划界限,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营商环境。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明确的政商交往准则是基础。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深入市场主体、监管一线开展调研,广泛听取企业和干部的意见建议,系统梳理排查政商交往中的模糊界限与潜在廉政风险。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迅速与市市场监管局党组研商,协同制定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其中,“正面清单”明确规定了在参加或组织活动、政策宣讲、审批服务、行政检查等方面鼓励和允许的政商交往行为,为干部大胆服务企业划定了“安全区”;“负面清单”则明晰了政商交往的边界与红线,严禁监管干部接受企业宴请、收受财物、干预企业正常经营等,进一步明确政商交往的“可为”与“禁为”。通过建立健全准则体系,为政商交往提供了清晰的行为指南,让监管干部和企业经营者都能心中有数、行有所止。

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该纪检监察组将推动亲清政商关系准则落实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一方面聚焦政策执行,通过列席会议、查阅审批档案、企业回访、开展执法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市场监管干部在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监管执法等过程中是否存在“负面清单”行为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另一方面聚焦线索处置,通过建立政商交往问题线索快查快办机制,对涉及政商交往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严查快办,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推动市场监管干部“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此外,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坚持标本兼治,注重从制度层面巩固和拓展政商交往准则的成效。一方面,推动市场监管局建立政商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召开政企座谈会、开展企业走访等活动,搭建起监管部门与企业之间的“连心桥”,促进双方良性互动、共同发展;另一方面,将“亲”“清”政商理念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引导监管干部自觉遵守交往准则,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

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此次政商交往行为准则的制定与实施,既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推动“两个责任”同向发力的重要举措,更是市场监管系统规范权力运行、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抓手。下一步,派驻纪检监察组将持续深化监督,确保政商交往行为准则落地见效,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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