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扎实开展回访教育 帮助受处分人员提振精神重拾信心

来源于: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5-09-18 14:44:57

编辑:张莹

“受处分以来,我无时无刻不在懊悔和自责。感谢组织,在我犯下错误的时候没有放弃我,而是把我从错误的道路上拉了回来,给了我重新来过、改正错误的机会,我一定不辜负组织的信任,重新调整好心态,积极主动工作……”近日,昆明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会同监督联系部门,对一名因而受到处分的中层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回访教育对象感慨道。

为更好开展回访教育工作,提升回访教育效果,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做实做细回访前、中、后各环节的工作,形成教育、帮扶、管理全方位责任链条。

回访前,实事求是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了解回访教育对象对犯错误的认识、整改情况和近期学习工作情况,熟悉违纪违法案情,充分了解思想状况和精神状态、现实表现,列出回访教育清单及重点,制定“一人一策”回访教育工作方案。

回访教育会上,针对回访教育对象的学习、工作、生活和改正错误的情况、对组织的意见建议,以及回访教育对象所在单位分管领导评价回访对象思想、工作等情况,坚持“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帮助回访教育对象分析所犯错误的原因,用心用情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及时“除心病”“解心结”。纪检监察组组长对回访教育对象进行的思想引导和教育管理,促其总结教训,放下思想负担,打消工作顾虑,转变思想作风、认真履职,卸下包袱、轻装前行,有错变有为,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积极健康的心态投入到工作学习中。

此外,该纪检监察组强化对教育回访工作结果运用,按照“一人一档”建立回访教育管理工作档案,认真填写《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登记表》,如实记录相关组织、干部群众对其受处分以来的现实表现情况反映,受处分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提出的意见建议情况,回访人员所在单位对受处分人工作、思想、生活情况和改正错误表现的意见,实事求是评价回访教育对象政治素质、思想状况、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有针对性向回访教育对象所在单位党组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党组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受处分人员提出的实际困难,真正做到纪法约束有力度、教育管理有深度、组织关爱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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