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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评论】给“一刀切”问责“切一刀”

来源于:安宁市

发布时间:2025-07-01 18:51:09

编辑:安宁—李盼

清代名臣陈宏谋在《学仕遗规》有言:欲振纪纲,必明赏罚;欲明赏罚,必辨是非。赏罚分明、是非清楚自古以来都是为政者的基本要求。问责初衷是通过“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当前,一些地方问责或多或少正在走样,动辄就问责、有错必问责,泛化简单化的“一刀切”问责,无形中挫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因此,给“一刀切”问责“切一刀”,坚持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

问责不能“想咋问就咋问”,要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作为监督执纪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准确区分是无意过错还是明知故犯、是工作失误还是违纪违法、是探索实践还是有规不依,该问到什么程度就问到什么程度,根据危害程度和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问责方式,决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就一律立案查处问责。特别是对在工作中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担当尽责且成效明显,但因客观原因或难以预见因素导致未完成工作任务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要大胆实行容错机制,充分考虑基层干部在改革创新中遇到的困境、顾虑、期盼,研究制定完善容错清单或情形,为锐意进取、敢作敢为的领导干部撑腰。

问责不能“想问谁就问谁”,要坚持权责一致、错责相当。当前一些基层干部普遍反映基层工作不好干,上面压任务,下面碰钉子,组织谈责任,往往就有了“上面千把锤、下面一根钉”“上面千把刀、下面一颗头”的尴尬处境。这就对监督执纪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问责不能搞大水漫灌,只有“权责一致、错责相当”才能让失责者吸取教训,让实干者心无旁骛,才能营造出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干事创业氛围。要找准问题,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和实事求是原则,对照问责情形,认真分析是否产生恶劣影响、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损失,坚决防止随意降低问责门槛,特别是对于无法对应问责情形或达不到问责标准的失职失责行为,要慎用问责,更多地通过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方式推动问题整改。要认准责任,要在界定责任范围、厘清权责归属、抓准责任主体上狠下功夫,既不能让实干者当“背锅侠”,也不能以集体责任替代领导责任,精确定位问责对象,准确界定权责大小,决不能让老实干事的干部既“流汗”又“流泪”。

问责不能“一问了之一责了之”,要坚持是其所是、为其应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是更好促进事业发展,问责的最终目的在于推动具体问题解决,激励干部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问责,不能一问了之、一责了之,然后不闻不问、不管不顾,要开展“暖心回访”活动,对被问责干部定期回访,重点了解问责决定执行情况,干部群众对被问责干部的综合评价,查看党组织对被问责干部的关心关怀情况,精准掌握被问责干部的实际表现,特别是对在工作中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但因负有领导责任、被连带追责问责的干部,客观评价履职情况,帮助总结经验教训,鼓励干部解开心结,大胆干事创业,表现优秀的影响期满后该使用的要大胆使用。(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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