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以监督促落实 防患于未“燃”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5-07-01 16:32:49
编辑:嵩明—张兆如
“你们店铺是否按标准配置灭火器?疏散通道是否保持通畅?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近日,嵩明县消防救援大队全面开展“下店上宅”、临街商铺等经营性场所消防安全日巡夜查行动。
消防安全是社会发展的“底线工程”,事关人民福祉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近年来,嵩明县纪委监委将安全生产纳入日常监督工作重点,通过“室组地”联动机制,统筹监管力量,深入重点场所和区域,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教育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现场督促职能部门整改,推动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责任落实落地,以精准监督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燃”。
在县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县消防救援大队结合辖区消防工作实际,制定行动方案,明确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沿街商铺、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等场所为重点,围绕违规住人、堵塞消防通道、私拉乱接线路、消防设施缺失等问题,每天派出2个工作组并同步发动5个镇(街道)“一队一站”,通过“防消联勤”的方式,采取“突击检查+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方法,以高压态势整治隐患、筑牢防线,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据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日巡夜查行动100余次,排查九小场所、临街门店和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门店400余家,发现并整改隐患300余处。
该县纪委监委紧盯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整改责任人。通过定期开展安全自查、跟踪督促问题整改、适时进行“回头看”等方式,确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求消防部门在检查中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详细记录,现场向场所负责人反馈,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和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期间,各检查组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坚持“检查一家、培训一家”的原则,向商户及住户发放宣传资料,并现场演示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同时印制1.4万余份《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场所消防安全宣传册》和《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指南》等宣传物资,在检查指导中向商户进行发放宣传,并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讲解违规住人、堵塞逃生通道的危害性,引导群众主动参与隐患自查自改,巩固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全面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坚持监督与问责并重,对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失职渎职、敷衍塞责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通过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强化震慑效应,促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消防安全是民生大事,我们必须以监督推动责任落实,筑牢安全防线。”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嵩明县纪委监委将紧盯消防安全责任链条,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以监督实效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切实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吕曼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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