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17日至8月2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9月29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关于聚焦各级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 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一是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明确要求。二是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使财务管理更加规范。三是召开全县林草系统财务管理和惠民惠农“一卡通”资金管理工作会议3次,提高服务基层和服务林农的工作水平。四是将违规发放的三月三苗圃补偿资金、村委会“大岗位”人员兼任护林员领取补助资金进行收缴。
2.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对此前通过房改政策过户到职工名下的3栋住宿楼已作下账处理;完成移交的三月三网球馆,已由接收单位在资产系统中入固定资产账,本单位已作下账处理;2024年新采购的固定资产,已按相关要求及时录入资产系统;对固定资产及时进行清理,达到报废、处置条件的及时按程序上报审批后处理。
二、 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 加强理论武装。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促进理论学习与结合林草工作实际深度融合,切实发挥政治建设统领作用。把学习党的理论政策作为局党组会、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组织会议的“第一议题”。
2. 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一是制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把发展林下经济与产业结构调整、乡村振兴、科技推广等项目资金有效结合起来,大力扶持林下经济不断发展。二是科学规划林下经济发展路线,统筹安排经济发展的任务与目标,充分发掘林下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优势与潜力。三是充分发挥寻甸国储林示范引领作用,以国储林项目建设为契机,按照“国储林+”模式全力打造国储林项目示范点,鼓励支持各乡镇(街道)探索适合本地需要的发展路子。强化以点带面,带动辖区企业、合作社,探索林药、林菌、林禽、林蜂等林特经济项目。
3. 压实工作责任,加强行业监管。一是对退耕还林项目、资金严格审核把关,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退耕还林还草项目管理的通知》;印发《寻甸县林草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管理制度》,规范、促进惠民惠农资金发挥应有效益,同时,举一反三,及时筛查全县退耕还草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查找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二是对公益林补偿项目、资金严格审核把关,精准把握上级文件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严把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严格执行生态管护队伍准入制度,以负面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廉政风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4.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宣传有利于发展林下经济的创新技术、成功模式、典型案例等,通过科普讲座、考察参观等方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 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 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一是在职责范围内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每年至少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会议2次。二是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谈话,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分别与党组成员、各科(室)、站(队、中心)负责人进行谈话,提出工作要求;领导班子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各科(室)、站(办、队、中心)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开展谈话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2. 加大警示教育。一是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干部职工廉政风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二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统筹抓好林业和草原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的落实。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3. 切实做好退耕还林工作。印发《关于做好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补助资金兑现工作的通知》,与各乡镇(街道)加强退耕还林等项目管理,严格资金使用,使其发挥应有作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要求使用好相关资金,跟踪监督惠民惠农资金管理使用。
4. 规范核销经费。落实资金监管责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到财务管理和风险防控有效融合,提升财务风险防范管控能力。针对2个乡镇出现异地加油核销油料费问题,组织各乡镇(街道)林业科召开专题会议,提出明确要求,制定对各乡镇(街道)林业科核销车辆运行维护费用的管理规定,严格审核把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督促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要求办理加油卡并规范使用,完善财务等相关制度,加强对乡镇(街道)财务管理、监督、指导。
5. 加强工程项目实施程序规范。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制定并印发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今后涉及乡镇(街道)项目直接下达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由乡镇(街道)主体负责实施。对涉及的工程项目进行业务监督指导;建章立制,严格规范林草生产和建设项目监管。
四、 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 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善议事决策机制,优化决策流程,提高决策质效,发挥好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真正做到集众智、定良策、谋发展。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涉及项目金额超过1万元的采取事前分析研判,提交党组会议研究,项目实施完成、检查验收合格、完善档案台账后再次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支付。二是严格执行大额资金支出提交党组会议研究。严格执行重大支出项目经集体会议讨论决定,同时已经决定的重大经济事项不得随意变更;对局党组会决定的内容不打折扣、不搞变通,提高执行力,严格执行党组会研究决定;提高党组会议题内容的准确性、时效性,同时对党组会研究决定的内容如有更改,更改内容需再次召开会议党组会研究。三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对当时负责乡土苗木扶持项目监管的县种苗管理站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在此基础上,对所有涉及扶持项目更加严格管理,规范程序,科学决策,助力示范效应好、带动作用明显的企业发展壮大。
2. 推动森林资源管护质效提升。按照《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护林员管理办法》对涉及管护不到位造成林木被砍伐问题的护林员进行警告,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提高生态护林员思想意识和工作水平,明确职能职责,严守纪律,树立林业良好形象,切实保护好辖区的森林资源。举一反三,认真梳理排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给予警告处分或开除。
3. 严格执行生态管护队伍准入机制。对发现村委会“大岗位”人员领取护林员补助问题,县林草局已指导河口镇、甸沙乡足额清退,清退资金缴入县审计局指定账户。严格按照对村级组织“大岗位制”的工作要求,制定《寻甸县林草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坚决杜绝大岗位人员领取护林补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1-62662849;电子邮箱:xdlyjbgs@163.com;地址:寻甸县仁德街道凤梧路92号
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