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17日至8月2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水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9月29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关于聚焦各级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 压实河(湖)长职责。一是完善河(湖)长责任体系,动态更新河(湖)长名录,持续抓好县、乡、村三级河(湖)长组织体系人员名单的动态调整和更新公示工作。二是及时提醒督促县、乡两级河(湖)长落实巡河检查要求,督促村(社区)级河(湖)长常态化开展河湖日常巡查。针对巡河发现的10个涉河湖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立行立改,真改实改。三是强化考核评价机制。将2024年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制定考评细则,对16个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进行目标考核。
2. 加强退休党支部党建工作。一是组织退休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组织退休党支部党员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二是指定专人协助退休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
3. 规范党组会议记录。修订党组议事规则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规范党组决策程序,开展业务培训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4. 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一是目前某水库正在施工中,还未产生项目收益,待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后,逐步偿还专项债券项目利息;二是与市水务局对接协调,多措并举争取项目资金。三是针对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的问题,该出借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施工队人员工资,经协调,施工队工资已由县自来水厂发放,今后不会再出现借款情况,且施工队将在现有人员退休后注销。
5. 规范资金监管与使用。一是规范往来款核算。逐项核对、全面梳理未核销往来款,向分管县级领导报告,推动问题解决;建立往来款清理制度,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寻甸县水务局往来款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定期清理往来款项。二是严格专款专用,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寻甸县水务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款专用,已全额归还两个项目暂借款,及时归档。三是已将凤龙湾水管所账户资金全额上缴国库,加强财务管理及银行账户管理工作,主动对接财政、审计部门,确保账户管理合规,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缴纳工作要求,明确“收支两条线”操作细则,规范操作流程。
二、 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一是健全完善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学习贯彻省市县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党组会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并交流研讨6次,提升学习效果。二是创新“行业+理论”学习方式,按照县委学习计划安排,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了局党组学习计划,强化学习本行业、本系统理论知识,提升业务水平。
2. 多措并举常态化推进河湖“清四乱”。一是加强河湖遥感图斑复核及确认。2024年完成111个河湖遥感疑似图斑复核,认定9个问题图斑已整改完成,针对已整改销号的图斑开展“回头看”。二是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切实开展河湖库“清四乱”自查自纠工作,加强河湖巡查,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2024年10月以来,全县共排查“四乱”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销号。三是广泛开展河湖保护宣传,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等宣传契机,组织开展河湖保护宣传活动3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结合“河长清河”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忘初心强党性,护河清河我先行”关爱山川河流主题志愿服务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水环境的良好氛围。
3. 加大水费收入力度,实现“以水养水”目标。一是将2023年收取的农业水费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后,并按比例进行返还使用。二是督促4个乡镇全面启动农业水费收缴工作,现所有乡镇均已启动。2024年全县收缴农业水费较2023年大幅提升。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到乡镇开展工作督导,宣讲农业水价相关政策。四是调研云南某自来水有限公司就企业的取用水情况,加大力度追缴企业欠缴水费。五是下发水费缴纳(追缴)通知书,与企业洽谈原水费还款方案,并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制定《云南某自来水有限公司关于原水费还款计划说明》,明确分期还款金额和时限。对2家企业欠缴水资源费下达催缴通知书,明确缴纳数额和时限,并要求编制补缴水资源费方案报县水务局,由县水务局监督执行。
4. 强化水利工程项目监督管理。一是对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技能培训,以水务系统培训和水务业务大比拼为契机,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开展政策学习3次,开展招投标规范和项目管理学习5次。二是严格履行水利行业强监管要求,将项目建设纳入“三重一大”议事范围,遵循一事一议,邀请纪检人员列席关键节点会议,确保项目合规。三是履行审查职责,规范合同管理,加强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审查,对从业监理人员进行严格管理,约谈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对小河箐水库扩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提醒谈话。四是对工程验收相关要件梳理,有序推进7座水库工程项目验收工作。
三、 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做好提醒谈话前的准备工作,领导班子加强与干部职工的交流,及时掌握思想及工作动态,拟定谈话提纲,提高谈话针对性;强化后续跟踪问效,谈话结束后,将谈话内容涉及的落实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畴,定期跟进整改进度,针对整改不力的情况,及时督促提醒,确保谈话成果转化为工作实际成效。
2. “以案为戒”,加强警示教育。召开党员大会及警示教育大会,讲授党课并通报典型案例,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组织开展旁听案件审判,通过以身边案例为切入点,敲响了廉洁从政的警钟。
3.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落实财经纪律。一是经全面梳理,已将4个完成竣工验收项目转为公共基础设施;19个列支科目为在建工程,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转入公共基础设施;21个列支科目为业务活动费,无需转入公共基础设施科目。二是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转入公共基础设施科目,协调各部门办理好资产移交和产权登记,规范操作流程,强化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定期组织对固定资产全面盘点,确保账实相符。三是加强公房管理,开展公房管理政策宣传,及时清退违规占用的公房。
4. 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一是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与县水务局班子成员、科室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18人次。二是及时督促 “往来款未及时清理”整改不彻底、“坐收坐支非税收入” 问题整改,完善监督机制,堵塞漏洞,防止新问题产生。三是常态化开展提醒谈话,通过列席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等途径,把督查全面贯穿于县水务局日常业务工作全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1-66031088;电子邮箱:xdswj@126.com;地址:寻甸县仁德街道青龙路1号。
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党组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