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公安局委员会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于: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5-06-06 17:27:58

编辑:赵艳芳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15日至8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10月9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一是严明纪律规矩。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彻底肃清流毒影响,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强化理论武装。出台《进一步提高全局各级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质量的实施意见》,改进方式、健全机制,推动政治理论学习见行见效。三是深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办法》,制定《关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落实“廉政约谈日”制度,及时纠正政治偏差、行为偏差。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规范落实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丰富内容载体,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和水平。

(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一是层层压实责任。市公安局党委会17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管党治警工作,健全教育管理监督责任体系,落实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二是排查风险隐患。健全队伍层级管理体系,完善思想状况分析、谈话家访等制度,开展“监督管理结对子”活动,定期排查化解队伍违规违纪违法风险隐患。三是常态警示教育。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汇编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提升改造纪律教育基地并全覆盖宣讲,每周推送“纪法教育微课”,筑牢思想防线。

(三)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一是严肃监督执纪问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100%核查办理执法腐败问题线索,“零容忍”查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及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执法腐败行为。二是持续强化执法监督。制定《关于切实提升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议事决策效能的实施意见》,健全执法过错认定制度,完善110接报重大警情处置同步督导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执法问题和风险隐患。三是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组织学习“三个规定”制度规范,常态开展甄别核查,推动全警如实记录、规范填报。

二、 关于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强化执法过程监督。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法治公安建设领导小组,实体化运行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定期听取、研究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二是丰富监督手段。定期开展案件交叉评查,常态对执法数据进行智能巡查和跟踪管理,建立群众评价回访“345”工作法,提高监督实效。三是整改突出问题。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整改整治,深化违法犯罪信息错录、未成年人案件办理问题等专项整治,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着力执法风险管控。一是抓学习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任前法律考试,常态开展公检法同堂培训和昆警大讲堂,召开执法安全培训暨警示教育大会,制作执法安全微课程,规范执法办案。二是抓重点环节。聚焦看管看护、送押送检等环节,完善全链条、闭环式、可查可溯监督模式。三是抓执法单元。在基层执法办案部门全覆盖建设标准化案管室,每日盘点清结在处警情、在办案件、在手案卷、在案人员情况,精细过程管理。

(三)突出政治安全风险防范。一是建体系。完善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体系,强化风险排查、防范控制,严防现实危害。二是强打击。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活动。三是夯基础。常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法治宣传、安全教育和履职培训,筑牢风险防范“铜墙铁壁”。

三、 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等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坚持常态化扫黑除恶。一是抓线索核查。常态分级研判预警十类涉黑恶犯罪案件,轮次开展线索办结攻坚行动,营造严打高压态势。二是抓案件办理。保持对黑恶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三是抓黄赌整治。建立打击整治黄赌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挂牌整治重点地区,治安问题持续减少。

(二)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一是贯彻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细化137项重点任务、91项攻坚任务,按月调度推进。二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成立市公安局政务服务中心,推进“一窗通办”改革,出台便民利企措施,开展“三个听取” “局长坐诊接诉”等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三是积极回应群众期待诉求。推进“夏季”“冬季”等专项行动,电诈案件立案、损失“双下降”;制定12345热线运行规范,热线办理平均时长缩短2个工作日。

(三)科技兴警改革强警。一是深化数据赋能。依托大数据委员会,推动“战学研”协作创新平台建设,推进核心业务技术攻关。二是深化公安改革。持续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情指行”一体化、机构编制、辅警层级化等改革事项,优化机构设置和警力配置,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

四、 关于践行宗旨意识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一是积极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修订培育创建方案和评选细则,全市被命名国家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2个、省级7个。二是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制定《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工作方案》,常态运行“2+3(1)+N”机制,推进警务网、社区网“两网”和矛调、信访、综治、网格“四中心”融合。三是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实体化规范化运行市县两级“基础管控中心”,自主研发“智慧派出所”平台,分类实施“两队一室”改革,落实派出所“主防要求。四是不断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出台《进一步加强“红袖标”治安志愿者群防群治工作的意见》,建立警保联勤联动“七联”机制,推进平安共建、成果共享。

(二)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一是严打涉众型经济犯罪。组建打击处置非法集资专项工作专班,每月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集中行动,强力推进专案攻坚。二是严管道路交通安全。深入推进“减量控大”,健全道路交通事故“2+6+1”研判分析模式,完善动态勤务岗位优化调整机制,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治,梯次组织系列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全面下降。三是严治治安问题突出地区。深入推进“长风”行动,开展滇中片区打击整治,重点地区治安状况持续向好。四是严防严重暴力犯罪。制定《命案侦防工作方案》《命案防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深化命案积案攻坚,成效显著。五是积极维护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稳定。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新业态安全维护工作,推动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单位主体责任,促进新业态健康发展。

五、 关于加强党内监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深化政治理论学习。一是健全制度。完善落实“第一议题”、政治理论学习列席旁听、考勤管理、补学补课等制度,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明确重点。细化12个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提升理论学习针对性、实效性。三是扎实推进。规范各级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3600余次,实地抽检学习质量,确保学习责任落实、参会人数达标、制度要求落地。

(二)抓实党内专责监督。一是优化驻点监督模式。制定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方案、计划,分片包干市公安局直属部门和五城区分局,实现监督全覆盖。二是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制作监督执纪工作手册,探索建立预审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一案一评查”“一案一赋分”,有效减少案件办理质量问题。三是提高队伍能力素质。组织公安纪检干部开展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办案程序、调查取证等专题培训,提高执纪办案人员能力水平。

(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是规范津补贴发放。组织自检自查,开展财务稽核,举办专题培训,加强政策解读学习。二是规范费用报销。健全财务管理、差旅费核销等制度,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严肃财经纪律。三是规范公车管理。开展公车管理使用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和机动车号牌清理整治,修订《租赁社会车辆管理办法》,建立“一车一卡”加油卡档案,强化公车管理使用监督。四是规范公务接待。出台《财务管理办法》,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严格接待标准和审批程序。五是推动基层减负。印发《工作要点》《负面清单》,5次召开调度会通报问题、推进工作,全面取消对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综合考评事项,推动为基层减负走深走实。

(四)严格内控制度执行。一是压实责任。定期召开内控推进会,实施“三单”制,贯通发现问题、整改提升、问责问效、健全机制全流程闭环。二是健全制度。全领域梳理财务制度和工作流程,出台《财务管理办法》《财务岗位管理办法》《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财务工作“五严格五严禁”》,推动管理制度化、流程化。三是防范风险。坚持财务人员定岗定责,实施财务岗位分色管理,常态警示教育,及时排查消除风险隐患。

六、 关于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一是带头扛责任。严格执行“两个责任”清单,建立“四责协同”体系,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约谈分管联系部门“一把手”及班子成员125人次。二是带头抓党建。开展“提能、提纯、提质、提标、提升、提档、提效”七大行动,创建“云岭红旗党支部”1个、“春城先锋示范党支部”10个、“四强”党支部3个。三是带头强党性。出台《民主生活会指引》,高质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120次、“三会一课”141次。

(二)彰显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一是抓基础促规范。实施党支部“调优、扩先、提中、治软”行动,规范开展党组织换届(增补)选举,选优配强党务干部,组织党员辅警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扩面提质。二是抓示范促提升。选树春城金盾标兵岗40个、标兵党员120名,示范带动党组织、党员作用发挥。三是抓融合促业务。深化落实《破解“两张皮”问题推动全市公安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固化“党建+”融合模式,推动党建工作与公安业务同谋划、同部署。

(三)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科学“选”。完善干部考察员库,规范开展干部考察考核,确保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同志服气。二是精准“育”。健全干部常态化实践锻炼机制,建立优秀年轻干部信息库,组织新任干部开展政治轮训,促进干部成长。三是严格“管”。督促领导干部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定《队伍管理回避办法》,滚动清理违规借调人员,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四是合理“用”。深化干部交流轮岗、上挂下派,落实任职试用期制度,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调研,定期分析评价干部队伍状况,确保干部选用人岗相适。

七、 关于抓巡视巡察、督察检查整改等方面的进展情况

(一)扛牢整改主体责任。一是加强统筹。搭建“1+5+5+5”组织领导体系和“1+3+4”整改措施体系,实施整改验收销号和“回头看”,开展专项检查和实地测评,推动真抓实改、彻底整改。二是系统施治。制发《巡察整改提示函》,抓好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从制度机制上找症结、固长效,确保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

(二)压实政工纪检部门整改日常监督责任。一是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制定巡察整改监督检查方案,及时掌握整改进度,持续跟踪问效,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二是政工部门将巡察整改纳入干部考核,明确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不予评先选优,确保整改巩固深入。

(三)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一是以巡促干。聚焦公安机关使命任务,突出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和公共安全领域隐患排查治理,高水平维护安全稳定。二是以巡促改。推进巡察和各类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建立完善制度机制,高质量巩固整改成果。三是以巡促建。纵深推进“政治工作行动计划”“八大行动”,高站位建设政治机关。四是以巡促治。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抓好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和队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着力锻造新时代昆明公安铁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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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5年6月6日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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