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组织澄清释重负 干部暖心勇担当
来源于:寻甸县
发布时间:2025-05-26 10:36:13
编辑:寻甸—段懿菲
“纪检监察机关既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也要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同志担当负责。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澄清正名会议,就是要为这两位同志撑腰鼓劲。”近日,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在县法院召开澄清正名会议,为两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警进行澄清正名。
不久前,寻甸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收到关于反映县法院谷某某利用职权伙同他人侵占反映人的房产、宅基地等问题,以及反映县法院张某某滥用职权的信访举报件。
收到信访举报件后,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迅速展开调查,通过查阅案件资料、走访相关人员、调取监控等多种方式,对举报内容进行全面核实。经核实,反映问题均不属实。
为激励法院干警担当作为,经县纪委监委同意,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决定在县法院召开澄清正名会议。
“在被举报的这段时间里,我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感谢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为我澄清正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不负组织的期望,继续为司法事业添砖加瓦。”被澄清的干警张某某在会后说道。
“司法干警承担着维护法律尊严与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职责。”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为清白的干警正名,不仅是对个人的负责,更是对司法公信力的维护。2024年以来,寻甸县共为9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司法人员澄清正名。
这是寻甸县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寻甸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总体部署要求,先后出台《关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印发奖励实名检举控告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制作澄清正名流程图,细化澄清正名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工作程序和澄清方式等内容,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
针对核查清楚的失实检举控告,结合被反映人平时工作表现、群众评价以及造成的社会影响,由县纪委监委多个科室联合研判,通过会议澄清、书面澄清等适当方式,为干部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
为进一步形成工作闭环,县纪委监委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建立暖心回访机制,适时对澄清对象开展谈心谈话和心理疏导,及时了解被澄清对象的思想动态、履职情况,帮助干部卸下“包袱”,提振干事信心。
“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能够进一步提升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以组织担当推动干部担当。(张婷、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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