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纪委监委强化跟进监督 助力文化遗产焕发新活力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5-05-23 16:30:00
编辑:嵩明—张兆如
“有没有定期对文物进行检查?需要修缮的文物有没有及时进行修缮?”近日,嵩明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联合嵩明县小街镇纪委,深入小街镇对文物保护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聚焦文化遗产保护监督工作,紧盯各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围绕责任落实、保护管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文旅融合等开展监督检查,压紧压实责任,为文化遗产保护和历史文脉传承保驾护航。
“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涉及领域广、专业性强,职能部门能否正确履职,直接关系到工作的成效。”嵩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压实相关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嵩明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贴身”监督的优势,通过列席会议、发放工作提示等方式,督促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全面排查县域内的历史文化资源,完善文物保护单位及管理责任单位名录,建立动态监测联动工作机制,制定文物保护风险点排查与防控举措,进一步规范历史文化遗产排查、评审、认定等工作。
为推动文物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嵩明县纪委监委运用“室组地”联动监督方式,深入文庙魁星阁、红军长征纪念塔、兰茂墓及兰公祠等多处文物保护单位,实地了解应急加固、周边环境整治提升改造等工作落实情况。同时,紧盯文物保护有关项目审批、专项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通过“纪巡审”协同、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收集了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此外,嵩明县纪委监委还注重加强文物保护宣传,督促相关部门及时组织业务人员深入学习文物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加强思想认知,提升文物保护意识。
保护是为了更好地传承。嵩明县纪委监委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清廉建设有机融合,深入挖掘本地传统文化和红色革命文化中的廉洁元素。依托红军长征纪念馆、兰公祠等文化阵地,通过挖掘本土廉洁文化因子,线上线下创新开展廉洁文化活动,持续推动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嵩明行动走深走实,让历史文化遗产在传承中焕发新活力。(门闩、张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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