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念好“三字诀” 推动《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学习走深走实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5-05-15 17:08:03
编辑:嵩明—张兆如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嵩明县迅速响应,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在全县各镇(街道)、村、社区范围内掀起《规定》学习热潮,着力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突出一个“快”字,确保《规定》学习起好步、抓到位。
嵩阳街道采取“现场解读政策+典型案例警示+线上转发自学”的方式,为基层干部重点解读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8个方面“负面清单”,为干部敲响警钟。
杨桥街道构建“学、查、改”三维监督模式,将廉洁履职有关规定与农村土地流转、宅基地审批等关键环节有机结合,严查“蝇贪蚁腐”“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行为。
杨林镇“五一”节前召开专题会议,要求镇、村、社区将《规定》学习落实与正在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结合,聚焦惠农资金发放、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风险,划清纪律底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小街镇采取“党课讲授+现场问答”的形式,为全镇村组干部把《规定》讲深、讲透、讲明白,并指导各村、社区做好领学研学,确保精准传导至基层末梢。
牛栏江镇结合将《规定》学习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镇党委委员及村委会书记围绕《规定》开展学习交流研讨,推动全镇党员干部深化思想淬炼、坚守廉洁底线,为乡村全面振兴贡献积极力量。
注重一个“实”字,确保《规定》学习沉下去、聚人心。
《规定》的出台在全县广大基层干部职工中引发强烈共鸣,大家纷纷表示,《规定》既划清了履职“红线”,又体现了组织关怀,为基层工作人员干事创业提供了明确指引。
“作为基层纪委书记,我将督促基层干部对照《规定》要求,注重倾听群众诉求,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和清廉务实的工作作风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嵩阳街道纪委书记说道。
“作为补贴发放的一线经办人,我一定把好‘第一道关口’,更加严格审核流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小街镇经济发展办干部表示。
“《规定》不仅是一纸规定,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状,让我们基层干部更加明白哪些该做、哪些不能做,尤其是‘三资’管理和惠民补贴的负面清单,给我们划清了红线。”牛栏江镇四营村委会书记表示。
抓好一个“长”字,确保《规定》学习建机制、起实效。
基层干部是推动乡村繁荣发展的主力军。嵩明县纪委监委通过日常培训加强理论学习,通过警示教育以案明纪,通过法治培训增强敬畏,通过文化浸润陶冶情操,通过新媒体平台打造“指尖”课堂,集聚各方力量让廉洁之花在基层一线生根发芽。
此外,健全配套制度,结合嵩明县实际,不断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格局。(张兆如)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