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从“净”到“美” 以有力监督赋能乡村“高颜值”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5-04-28 11:11:05
编辑:嵩明—张兆如
走在嵩明县小街镇甸丰村委会的道路上,只见村庄内一条条河道水清岸绿,整体面貌焕然一新。
“之前,村里的河道杂草丛生,几乎堵塞了整个河道。现在从河边走过,河里的水清幽幽的,看着都舒服多了。”日前,嵩明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到小街镇积德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检查时,村民李阿姨高兴地向纪检监察干部介绍着这一变化。
近年来,嵩明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坚持“四级联动、争创先进、整顿后进”的工作思路,推进“10+25”(完成1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打造、25个村重点整治提升)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建设,大力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不断改善生态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我们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与环保、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在监督检查、政治生态分析、线索处置等信息上实现互联互通,充分运用“室组地”“纪检组+镇纪委+职能部门”“巡察+‘监督一点通’”等联动监督机制,探索开展“派单式”“嵌入式”“调研式”等监督方式,坚持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以精准有力的政治监督倒逼主责部门、监管单位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该县纪委监委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嵩明县深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中,嵩明县纪委监委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政治监督“护航行动”的重要内容,今年来,共开展监督检查3次,走访沿河(湖)群众120余人,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个。
为让村民在乡村建设中当主体唱主角,县纪委监委协同镇纪委,坚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聚焦重点任务、关键领域、权力行使,细化监督清单,规范基层监督事项,乡村建设“谁牵头开展”由村民推选,“怎么样开展”由村民商议,“结果好不好”由村民评议,让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主动监督,不断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提升基层监督质效。据悉,2024年嵩明县10个重点村充分联合高校、企业、乡贤群策群力,从道路提升、“四小园”建设、村庄文化挖掘等方面全面提升;25个整治村变为干净、整洁、有序的靓丽村庄,一村美向全域美迈进。
“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这既是时代的呼唤,也是人民的期盼。我们将持续强化监督,紧盯问题、推动整改、形成机制,让‘水清、岸绿、景美’成为嵩明生态新画卷。”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张兆如、钱思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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