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巡视巡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做好巡察业务数据规范化管理等相关工作,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巡视巡察数据分析系统(二期)运维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巡视巡察数据分析系统(二期)运维服务
二、 购买主体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三、 项目概况
根据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拟采购的服务属于B1001-机关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一)系统维护。对市县巡察机构使用的巡视巡察数据分析系统进行日常维护,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对系统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二)系统培训。根据昆明市委巡察机构工作安排,对系统操作人员开展集中培训以及对系统使用过程中提供一对一的技术指导服务。
(三)系统安装调试。协助市县巡察机构做好系统安装调试工作,确保系统正常使用。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5万元。
(二)资金来源:从2025年年初预算的“巡察工作经费-委托业务费”中列支。
五、 承接标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范围应包含: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及应用、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六、 目标要求
确保巡视巡察数据分析系统平稳、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系统故障,提供数据分析服务,为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七、 购买方式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内控、财务制度,采用询价及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
八、 资金支付和联系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附件1.昆纪办函〔2025〕42号关于购买巡视巡察数据分析系统(二期)运维服务的函
附件2.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市纪委办公室巡视巡察数据分析系统(二期)运维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