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找准“三资”监督“小切口” 促进基层治理“大提升”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5-04-07 15:25:44

编辑:嵩明—王瑞华

“现在村里的收入和支出、结余等明细,全部都在村务公示栏进行公示,清清楚楚、一目了然。”近日,嵩阳街道晁家社区对2024年下半年村集体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村民们纷纷表示赞同。

2024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聚焦集体“三资”管理,紧盯基层小微权力、村级监督等方面,运用大数据监督、整合监督力量,持续推动监督融入村务基层治理,着力让小微权力更加有序、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更加规范、基层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群众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显著提升。

“村级小微权力和服务事项存在杂、多、散等问题,只有让村干部明确‘什么应该干、怎么干’才能规范运行。我们瞄准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汇编《嵩明县村级权力规范运行手册》,推动涉农领域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从重大村(居)务、基层党务、‘三资’管理、资产资源处置、村级公益项目建设、便民服务等事务进行逐项梳理,制定正面清单,绘制工作流程图,明确每项村级权力事项的名称、实施的责任主体、权力事项的来由依据。同时,将村干部的‘事权’作为突破口,重点围绕项目管理、村集体财务管理等村务重点开展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培训班,着力增强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基层腐败易发领域,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件开路,发挥协作区联合办案优势,组建“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四级联动专班,探索运用大数据手段,针对惠民惠农补贴发放存在的行政“风险点”,建立“多重身份发放”“公职人员领取”等预警规则,对低收入人群补贴、特困人员、高龄补贴等10余项补贴的发放数据进行常态化筛查,推动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有效为村集体增加了收益。

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建立“低价租”“超期租”“拖欠租”三项预警规则,对全县2356份大棚土地流转合同信息比对后,产生预警信息600余条,核实后发现存在超长期合同问题161个,超低价合同问题23个,土地租金及管理费未及时催收入账问题29个。

发现问题只是第一步,解决问题才是关键。县纪委监委及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督促农业农村、政务服务等职能部门配合做好问题整改。同时,统一规范全县土地流转标准合同文本并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使用,严格落实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备案机制,对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进行数字化、电子化登记,县纪委监委定期对合同进行大数据比对分析,通过“让数据说话、用智慧监督”,打造“数据铁笼”,为公权力运行更规范透明。

该县纪委监委切实发挥村级正风肃纪监督员贴身监督优势,建立凝聚县、乡、村三级监督合力的多元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基层廉情分析队实施贴身监督,切实做到廉情动态及时掌握、及早应对。选派3名纪检监察干部到三个集体经济体量大、监督任务重、社会矛盾多的村(社区)兼任村(社区)第一纪委书记,化身“工作落实监督员、廉政建设宣传员、社情民意调查员、矛盾纠纷调解员”,为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注入人才“动能”。此外,创新推行监委会主任针对能力短板“出题”,纪(工)委邀请业务部门授课“答题”,纪(工)委及监委会主任召开廉情分析会共同复盘“解题”的方式“充电赋能”,共同探索基层监督有效路径。同时采取监委会主任“自检自查+交叉检查”的方式,全覆盖对村(社区)“三资”管理进行检查,既检视自身监督短板,也汲取他人先进经验,有效破解了“三资”底账不清、政策执行不到位、监督不精准等问题。

“村集体‘三资’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底气’,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持续发力,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运行,真正让村集体家底儿清清楚楚、群众明明白白。(向舒、张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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