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开展回访教育工作 推动“有错”向 “有为”转变

来源于:东川区

发布时间:2025-04-03 18:10:02

编辑:东川—张正余

“刚受到处分的时候,我有些消沉、工作也有些畏首畏尾。觉得自己受了处分,不好意思面对同事和群众,但单位上领导同事一如既往的关心,帮助我找回了一些信心,而这次谈心谈话更让我感受到了组织的关爱,彻底卸下了思想包袱。今后我将以崭新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用实际行动重新赢得组织和群众的认可……”

近日,东川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一名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了回访教育,该名受处分干部表示自己在组织的关爱下,彻底打开了心结,将积极面对工作和生活。

一直以来,东川区纪委监委把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工作,作为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受处分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及时传达组织的关心和爱护,帮助受处分干部“重整行装再出发”,激发受处分人员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推动“有错”向“有为”转变。

东川区纪委监委坚持“一人一策”,按照“轻处分、重处分、判处刑罚”三类情况开展回访,通过听单位意见、听同事意见、与受处分人员进行谈话等方式,充分了解和掌握受处分人员近期学习工作情况和整改情况、进步和突出表现、工作生活上存在的困难等,做深做实回访教育。

同时,区纪委监委坚持将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与处分决定宣布送达执行工作相结合,同步向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送达处分决定和落实教育管理工作的责任通知书,提醒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及时确定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责任人,按时报送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责任落实情况。2024年以来,全区为48名受处分人员确定了教育管理责任人、开展回访教育48人次。

“受处分人员如若符合真诚认错悔过,表现特别突出,干部群众认可度高,受处分的问题已妥善处理、事态得到平息的情况,我们会督促所在单位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建立《正面清单》。”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建立《正面清单》意在为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参考,让“跌倒干部”重新站起来,让“掉队干部”重新跟上来。

区纪委监委在督促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切实履行教育管理主体责任的同时,还督促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对处分影响期满或处分期满后的受处分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并对符合条件的受处分人员围绕思想建设及错误认识情况、现实表现情况、突出成绩、领导及干部群众对受处分人员现实表现情况评价、其他正面评价等5个方面建立《正面清单》,全面将回访教育管理工作落细落实。2024年以来,全区建立《正面清单》29份。

此外,区纪委监委将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对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存在应付走过场、工作不落实的单位或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张奥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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