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常态化用好“第一种形态” 筑牢“第一道防线”
来源于:安宁市
发布时间:2025-04-03 15:22:38
编辑:安宁—李盼
“局长,此前监督一体化平台显示你局管理的公租房项目存在违规租住问题,虽然已经整改完毕,但希望你局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辖区保障性住房规范使用。”安宁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正在对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进行提醒谈话。
这场带着数据、贴着问题的谈话,正是安宁市深化“第一种形态”运用的日常场景。近年来,该市纪委监委以谈话为切口,通过提醒谈话和业务工作相结合,将“抓早抓小”的监督理念转化为可操作、可追溯、可评估的长效机制。
“谈心谈话不是纪委的‘独角戏’,而是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的‘协奏曲’。”在安宁市纪委监委推动下,该市构建起“四级联谈”责任体系,党委(党组)书记主抓“关键少数”开展政治谈话,纪工委书记聚焦廉政风险同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开展分管业务领域部门专项谈话,支部书记做实日常教育恳谈和谈心谈话,同时明确十种必须谈话的情形,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促进履职尽责、规范用权。
“之前开展工作有顾虑,担心‘多干多出错’,现在申请了试错备案,组织和我谈了话,我探索创新、去闯去试的底气更足了……”接到安宁市纪委监委予以试错备案的通知后,该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人员的顾虑消除了,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更加尽职尽责。
为鼓励创新、宽容失误、激励作为,切实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该市纪委监委修改完善《安宁市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和试错备案实施办法(试行)》,探索推动安宁市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和试错备案工作。干部在推进改革攻坚、应急处突等工作中,可主动进行试错备案,重大决策前,纪委监委联合组织人事、行业主管部门等召开沟通会,对程序合规但存在探索性风险的创新举措予以备案,明确“非主观过错不追责”的几种情形,干部在沟通谈话中既知边界、更添底气。如今,“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在安宁干部中生根发芽,干部“主动报告试错”,积极干事创业,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正转化为改革发展的“金山银山”。
“用好‘第一种形态’决不能‘一谈了之’,必须做好后半篇文章。”安宁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谈前精准画像、谈中压实责任、谈后跟踪问效”的闭环机制,把谈心谈话与容错纠错、试错备案等机制紧密结合,让“红脸出汗”的效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能。(张晓萍、李金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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