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嵩明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10 14:39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 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3. 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4. 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5. 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我县相关规范性文件。

6. 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7.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镇(街道)、园区,县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扎实开展政治监督“护航行动”,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聚焦省委、市委、县委重要工作安排开展监督检查,对嘉丽泽生态园区项目占用耕地问题、杨林镇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绿化装饰草皮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

2.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581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67件,立案1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3人,留置8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9人,通过审查调查共挽回经济损失1993.4万元。重点参与市纪委市监委“5·23专案”办理,共留置4人,受到专案组领导肯定。

3. 创作《诱之惑》《悬崖勒马》等7部廉洁微电影,编发《嵩明县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持续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警示教育,高标准涵养山清水秀新生态。

4. 深入开展巡察“提质增效年”工作,推动巡察、整改、治理一体贯通。对34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针对巡察发现的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建房等5类普遍性问题,推动开展村(社区)共性问题专项治理。制发《巡察建议书》13份,推动问题得到精准纠治。

5. 坚持节前教育提醒、通报曝光,节中监督检查、明察暗访,节后严查快处,深入纠治“违规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干监室、信访室、宣传部、案管室、案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包括: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发展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驻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1个,为中共嵩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中共嵩明县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1个巡察信息服务中心),作为县委工作部门,纳入工作机构限额管理,设在县纪委。

所属单位2个,包括:

1.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2. 巡察信息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1.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纳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为巡察信息服务中心未单独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5人。其中:行政编制1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年末其他人员2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2179.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9.6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48.39万元,下降17.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48.39万元,下降17.06%;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要原因是严控经费支出及财政资金紧张部分资金未支付。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217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9.79万元,占总支出的91.75%;项目支出179.85万元,占总支出的8.2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48.39万元,下降17.0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99.86万元,下降16.66%;项目支出减少48.53万元,下降21.25%;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减少原因为单位严控公用经费支出和项目支出及部分资金未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99.7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98.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1.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9.8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巡察工作开展项目经费19.69万元、留置办案项目经费19.40万元、纪检监察外宣渠道运营项目经费38.93万元、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提升费用0.68万元、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配套资金15.00万元、会议专项经费1.15万元、2022年市级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35.00万元、2023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50.00万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9.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48.39万元,下降17.06%,主要原因是要原因是严控经费支出及财政资金紧张部分资金未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22.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0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341.7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00.45万元,项目支出179.85万元。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5.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4%。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支出152.66万元,离退休人员支出42.40万元,职业年金记实支出10.41万元,其他社会就业保障支出0.32万元。

9. 卫生健康(类)支出103.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0.8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6万元。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148.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148.76万元。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万元,决算为1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万元,决算为14.3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5.4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万元,决算为1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的支出,未产生接待费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98万元,增长53.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98万元,增长53.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单位2023年12月充值油卡和通行费,导致车辆运行费用增加,此充值费用下年可持续使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23万元,比上年减少78.01万元,下降27.94%,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支出及财政资金紧张部分资金未支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运转,具体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525.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5.51万元,固定资产63.5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6.77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8.9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4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56万元。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3.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4. 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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