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9日至11月10日,县委4个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工商联,杨桥街道大坡、上禾、布能、龙街社区,牛栏江镇水海、河西、小新街、果子园村共计12个单位及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日前,已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工作。
巡察反馈会上,县委巡察组组长逐一反馈巡察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学习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听取研究巡察情况会议精神并提出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或镇(街道)挂钩联系领导讲话;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从巡察情况看,被巡察的12个单位及村(社区)党组织坚持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强化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各项工作稳步向前。
但是巡察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在贯彻上级部署、履行职能职责、服务群众民生等方面存在问题不足:不同程度存在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谋发展办法举措不实,村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不足,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虚化,意识形态风险研判抓而不实;保密意识不强,保密链条扣得不紧;围绕中心大局贯彻上级部署有差距,落实耕地保护、人居环境整治、民生保障、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涉案财物管理、网络司法拍卖、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仍需用力;从严管党治党不够深入,未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廉政风险排查流于形式,廉政风险防控有差距,以案促改、以案促教作用发挥不充分;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打折扣;队伍建设谋划统筹不深入,对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团结干事氛围不浓;部分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党建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党建创新不足,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足。
巡察反馈会议强调,巡察发现问题是前提,推动解决是关键,要压实各方责任、各司其职,有力有效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一要坚决扛牢责任,紧盯问题抓整改。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负总责、负首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相关镇(街道)党(工)委要切实担负起对村(社区)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压紧压实村(社区)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直接责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反馈的问题,督促指导村(社区)制定整改方案,定期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实现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形成一套制度,从根子上规范基层治理工作、提升治理效能。县委政法委要加强领导,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结合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政法干部队伍教育工作,统筹抓实政法系统巡察整改,促进政法系统问题化解、队伍整顿、工作提质,推动政法工作全面提高、全面过硬。二要坚持系统施治,上下联动抓整改。对巡察发现的村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不足,产业支撑不够,村集体公司运营亏损,集体“三资”管理和村级工程项目建设不规范等问题,各镇(街道)、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要结合职能职责,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强化对村集体经济公司管理,加强业务培训和项目招投标工作指导,切实夯实监管根基。对巡察发现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问题,要突出协同整改、一体整改,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监委、县委宣传部按照职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抓好相关问题整改。三要强化整改监督,形成合力抓整改。统筹力量抓实抓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推动被巡察党组织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发展。县纪委县监委要把巡察发现的问题作为研判被巡察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生态等情况的重要参考,盯住巡察反馈问题,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有效传导整改压力。县委组织部要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问题整改,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激发担当作为精神,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畅通进出口渠道。县委巡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职责,加强与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各镇(街道)等单位的情况沟通、整改会商,形成整改监督合力。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一定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切实领会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一定细化措施、抓实整改,把抓好巡察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真抓实改、改出实效;一定建章立制、长效巩固,研究问题根源病灶、拿出监管办法制度,不断夯实管理根基,推动工作规范提升。
本轮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468个,移交问题线索16件16人,形成专题报告2份,下发巡察建议书2份,发出巡察整改工作提示函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