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庭审现场变“课堂” 为农村党员干部拧紧纪律“发条”
来源于:石林县
发布时间:2025-03-10 10:15:30
编辑:石林—黄俊
“看到同为村干部的他站在被告席上我深感震撼,他的案例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纪法的底线千万不能触碰……”日前,石林县石林街道纪工委组织下属16个村(社区)“四职”干部及党员到县法院现场旁听一起农村党员“酒驾”“醉驾”及危险驾驶罪案件公开庭审。庭审结束后,长跨村一名村干部深受触动。
让农村党员“零距离”旁听庭审全过程,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是石林县纪委监委强化农村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力举措之一。近年来,县纪委监委从思想引领、形式创新、示范带动等方面入手,多措并举加强农村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该县纪委监委把开展正反两方面教育融入农村党员干部成长全周期,一方面,坚持“教育在先、提醒在前”,在党员入党前,开展入党积极分子集中纪律教育,通过先进党员事迹和反面典型案例通报,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筑牢思想防线;另一方面,将纪律教育纳入村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广大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本地查处的农村党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采用观看警示教育片、专题党课、观看庭审等多种形式,将经常性纪律教育融入农村党员日常监督管理全过程。
同时,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充分监督“前哨”作用,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关键节点,对农村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常敲打,及时提醒,扫除“思想灰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
“受处分党员干部唯有端正思想态度,珍惜组织的教育与挽救,知错就改,才能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该县纪委监委深入践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针对受处分农村党员干部,除开展常规的回访教育外,还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挽救工作。此前,长湖镇纪委专门组织辖区内2021年以来受处分农村党员干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教育学习,邀请镇党政领导及县纪委领导、派出所民警定期为学员送上党纪政策法规宣讲、典型案例通报等“思政课”,同步开展志愿服务“劳动课”,在理论学习和为民服务中提高觉悟、放下包袱,达到教育人、转化人、挽救人的效果。
该县纪委监委还坚持把廉洁文化建设贯穿村级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全过程,借助“四季村晚”、火把节文艺汇演等大型集体活动,将廉洁文化宣传教育活动有效融入基层群众性文化活动,结合全县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与文化旅游发展状况,在乡野坝子举办“四季清风”系列主题活动,用看得到、摸得着、听得懂的方式,把廉洁文化直观地呈现在基层干部群众眼前,让村级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培根铸魂、清廉自守。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探索农村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有效办法,优化监督体系、强化数字赋能、细化制度规范,通过精准有力的监督让村干部时刻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石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槐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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