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丨“一分也不能少 ”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5-02-27 16:25:54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24年8月成为预备党员的李某某,缴纳的党费是从9月份才开始收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在嵩明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工商业联合会时,组员小李发现该党组织对预备党员的党费收缴不规范,有一张党费收缴的单子引起了他的注意。
带着疑问,巡察组的两名同志向负责党建工作的同志了解核实具体情况。
“党费是我按工资进行计算的,我以为成为预备党员的同志当月不需要交纳党费,而是要从次月才开始缴交呢。”
小李查找了相关的规定,并对该单位的党务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核查。并经组务会讨论,巡察组认为很有必要对党费问题“斤斤计较”。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预备党员应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党费标准通常根据党员的收入情况确定。经了解,预备党员李某某少缴了1个月的党费,经计算应补交11元。”
“核查中还发现,该单位因为人员较少、编制不足,负责日常党务工作的是一位临聘人员,并且不是党员。”
“党务工作是各单位一项重要的工作,党费的收缴更是重中之重的工作,按时、自觉、足额交纳党费是每名党员应尽的义务,也彰显了一名入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各级党组织应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并安排党员负责做好党务工作,该单位分管党建工作的负责人履职不到位,才出现少交纳党费的情况,必须督促他们立行立改。”巡察组组长严肃地说道。
“请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预备党员李某某重新核算党费并进行补缴,并建议你们及时与县委组织部进行沟通对接,调整单位党员同志负责党务工作。”巡察组将此问题作为立行立改事项进行了反馈。
“你好,我们重新核算了预备党员李某某的党费,并对未缴纳的进行了补缴,这是进账单。同时,我们也对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由党员小孟负责党务工作,也提醒他多向组织部门的老师请教学习,进一步规范我们单位的党务工作。”县工商业联合会的负责人递上了立行立改的整改材料。
“巡察是政治巡察,查找的是政治偏差。党费收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少交几角几分看似是小事,实际上折射出的是部分基层党组织执行党的制度不严肃、不认真的‘大’问题。请你们举一反三,加大对党务工作的重视,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党务知识学习,夯实党建在基层工作的‘基础’,以党建引领各级商会切实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助力嵩明经济高质量发展。”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说道。
随后,县委巡察组、县委巡察办将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反馈给县委组织部,督促其加强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毛丽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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