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谱写新时代“奋进篇章”
为中国式现代化富民实践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富民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5年2月5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富民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部署,总结2024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2025年任务。
会前,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周燕书记在今天的大会上作了讲话,提出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一、 坚持守正创新、砥砺奋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引领全面从严治党重要一年,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一年来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领导下,在市纪委监委的指导下,县委坚决扛牢主体责任,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贯穿清廉云南建设富民实践的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淬炼自我革命锐利思想武器,以党纪学习教育明纪正行,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激励担当,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带动全县各级各部门把清廉建设具象化落实到行业治理中,以清廉之治助推县域治理,引领保障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强化政治监督,找准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一盘棋”中的角色定位,立足“奋进者”对标提升政治监督质效及反腐治理效能,严管厚爱实践载体不断丰富,腐败治理效能充分释放,党风、政风和社风持续向上向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速形成。
一年来,我们增强捍卫“两个确立”的政治自觉,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两个维护”落实落细
坚持以理论清醒筑牢政治忠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县纪委常委会首要政治任务,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19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延伸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全面学习、全面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县纪委常委会带头领学促学、班子成员深入支部宣讲,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到富民正风肃纪反腐实践中,以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围绕“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耕地保护及粮食安全强化精准监督。根据市纪委政治监督“三账三看三清单”工作模式及“六步法”,透过业务看政治,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问题看责任,常态长效推进政治监督“护航行动”,发现问题5个,追责问责10人。把巡视巡察整改监督融入日常监督,开展监督检查9次,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从严落实政治责任,积极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协助县委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和省委巡视昆明市反馈意见涉富民县的整改工作方案。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听取下级党组织“一把手”述责述廉,县委主要领导对2024年县委巡察8家单位有关负责同志进行约谈,以上率下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全年共问责党员领导干部16人,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越压越实。
一年来,我们突出监督“第一职责”,注重一体贯通协同,持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强化“关键少数”监督。配合县委制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明确9项重点监督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全年开展县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5批200人,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96批2983人次。对3个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纪(工)委书记集体谈话,严肃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10件10人,领导干部依规依纪依法用权意识不断强化。
做实日常监督,创新监督方式。深化运用单元制监督模式,统筹“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推动监督下沉落地。紧盯“乡村振兴领域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深化运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信息平台,积极申报大数据监督模型,以信息化手段赋能监督执纪执法。把握政策策略,融合纪法情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79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92.8%,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中体现纪法“温度”。
一年来,我们科学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三不腐”立体叠加效应不断彰显
保持“惩”的力度。坚持靶向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立案审查调查县管干部18人,严肃查处原县委委员、东村镇党委书记张尔斌“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严惩博润水务公司原董事长李绍忠国企蛀虫。高质量承办市纪委监委交办、指定管辖案件5件,积极贡献了富民力量。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接收信访举报264件,处置问题线索281件,立案144件,处分151人,留置9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人,留置行贿人员2人,挽回经济损失567.56万元,1人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敢腐”的震慑效应日益显现。
丰富“治”的举措。坚持监督、办案、治理有机贯通融合,牵头开展富民县2024年政治生态调研并向县委专题报告,推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针对腐败易发多发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发出纪检监察建议26份,跟进监督落实,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紧。
筑牢“防”的堤坝。坚持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组织80余名县处级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赴昆明市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基地、安宁监狱等地,沉浸式接受警示教育,采取通报典型案例、组织旁听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纪律教育,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11次,让警示教育可感可触、入脑入心。紧跟纪检监察宣传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奏响反腐倡廉“交响曲,161篇(条)稿件被市级以上媒体报刊采用,在清风云南、清风春城微信公众号上刊载富民经验文章16篇,持续输出以廉为荣、以廉为美的价值理念。“不想腐”的自觉自律逐步升华。
一年来,我们着力纠治“四风”顽瘴痼疾,纠树并举,新风正气更加充盈
重拳出击整治“四风”。坚持以“小切口”破题,把一季度重点专项整治与节假日监督相结合,常态长效纠治“四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个,批评教育和处分11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期5起,持续优化党风政风。围绕全省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会议指出的8种典型表现,聚焦基层党建和政务服务、项目建设、营商环境等领域靶向监督,开展监督检查5次,督促整改问题3个,批评教育和处分18人,推动党员干部把更多精力用在抓落实上。
严管厚爱激发干部活力、干事动力。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制定富民县报备容错办法,做到“事前”报备容错,“事中”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事后”强化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形成闭环机制,为20名党员干部和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澄清正名,回访受处分人员30人,组织144名新提拔交流的县管科级领导干部参加廉政知识考试,签订任前廉政承诺书,督促履新干部在新的岗位上绷紧纪律之弦、守好纪律红线,全面凝聚干事创业正能量。
一年来,我们践行“人民至上”理念,超常规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以超常规站位强推动,全链条压紧压实责任。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强力推动集中整治工作,有力推动“打破常规、集中攻坚”。把握关键,抓住两级。“一把手”狠抓落实,班子成员领办案件,加大调度力度和频次。严格落实督导要求,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加强面上联系、个案督办,通过约谈、提醒,持续传导攻坚压力。把握重点,紧盯本级集中整治工作的“主战场”。把握方法,既抓纪检监察机关专项整治,又抓职能部门行业专项治理,推动职能部门全面摸底,以专项整治促进行业专项治理,以行业专项治理为专项整治提供线索支持。前移反腐关口,深化源头治理,推动正风反腐一体深化,把握实效,突出办案整治。对线索办理时间过长的,全面查找分析原因、加快进度,查结一批有影响、有分量的案件。县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10次、开展调研并召开推进会19次专题研究部署集中整治工作,作出批示48次。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会同分管副县长研究推动集中整治工作11次,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定期向分管副县长汇报集中整治进展情况18次,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以超常规模式严执纪,推动案件快查快办。统筹办案力量,最大限度将人员力量向集中整治和办案一线倾斜,建立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三包”工作机制,针对重复反映、超期未办结、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研判,按照“四个一”工作要求包案。通过带案下访、重点约访、蹲点调研、多方会商等方式,强化线索处置,确保案件得到有效快速处理。严肃认真排查全县2022年以来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共掌握问题线索156件,处置156件,办结154件,办结率98.72%。立案93件93人,留置9件9人(含同级党委管理的干部2人),结案93件93人,结案率100%。办结中央、省、市纪委监委重点关注件、交办件5件,督办问题线索2件。
以超常规方式严监督,推动解决民生实事。围绕中央、省、市、县专项整治项目,明确9个县级牵头部门,以“小切口、深掘进”方式合力推进专项整治,用实际行动办好15件具体实事,推动健全完善制度55个,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14个。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92个,受理问题线索58件,立案37件,挽回经济损失156.87万元。统筹“查改治”一体,监督推动全县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受理问题线索11件,立案3件,督促相关部门出台《富民县学校食堂、校外供餐企业工作人员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试行)》,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
一年来,我们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进度与效果兼顾,不断增强巡察监督的穿透力和震慑力
高站位统筹部署,政治监督定位更加凸显。巡察工作列入县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县委常委会会议先后12次传达学习上级巡视巡察工作精神和听取巡察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巡察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修订完善《十四届富民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对6个方面内容调整修改,为高质量完成十四届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提供制度保障。制定工作措施89条,巡察工作“四巩固、四提升”八项行动顺利完成。
高质量组织实施,“显微镜”作用更加彰显。紧盯“四个聚焦”监督重点,2024年共巡察党组织35个,发现问题1264个,移交问题线索15件19人,立案7人。加强对“一把手”的巡察监督,发现“一把手”问题149个,移交“一把手”问题线索6件6人。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及保密工作专项检查,发现相关问题97个,巡察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高质效监督推动,巡察整改更有成效。对年内整改到期的42个党组织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评估验收,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学习培训99批次2900余人次,建立完善制度机制223项,清退违规资金32万余元,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394人。由县级行管部门、巡察整改监督部门会同被巡察党组织对十四届县委前九轮巡察未全面完成整改的问题再分析再研判,推动37个问题整改结果定性重新调整、9个问题销号处理,整改率由99.50%提升到99.90%。探索运用“码上督”,组织16个县级单位、3个镇及其下辖23个村(社区)的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共计1547人对本单位的整改满意度进行测评,以党员干部群众“有感”检验巡察整改成效,补上整改监督链条最后一环。
一年来,我们不断强化法治观念法治思维,着力充实锻造干部队伍,“三化”建设水平持续提升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实施“123”控编机制,严守空编率红线,工作做法得到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优化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将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调整为6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增设2个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机关集中办公、统一管理,有效整合监督力量,攥指成拳提升监督执纪质效。
强化镇(街道)纪检监察力量统筹。制定下发《富民县纪委监委关于各镇(街道)和富民产业园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分工调整事前报备相关事宜的通知》、印发《中共富民县纪委富民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推行片区协作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按照地域相近、便于协作原则,组建监督执纪执法共同体。
二、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2025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之年。做好今年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部署,坚持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不断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富民实践走深走实。
(一)更加突出“保障执行”,纵深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盯住“七个有之”问题,优先排查、及时发现、着力解决,坚决纠治“低级红”、“高级黑”,对在党内搞政治团伙、小圈子、利益集团的人决不手软,及时消除政治不忠、政治无感、政治失责等风险隐患。聚焦党的二十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重要指示批示及回信贺信精神,完善“第一政治要件”监督台账,建立点题派单、动态跟踪、督查问责等闭环落实机制,确保贯彻到位。探索富民县纪委监委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工作方法和“党建+业务”协作单元运行机制,形成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政治监督工作格局。
聚焦“深化改革”强化政治监督。围绕实现改革总目标和“七个聚焦”分领域目标进展情况,细化实化监督内容,纳入政治监督和巡察范畴,及时发现、严肃查处影响改革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妄议改革、干扰改革、破坏改革的人和事,推动各部门高举改革大旗、强化改革意识、振奋改革精神、抓好改革落实。
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制定政治监督护航行动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细化政治监督“三本台账”,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市委“六个春城”建设重点任务、县委“五项行动”、差异化、特色化发展。用好政治监督“六步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调门高、落实差,打折扣、搞变通,坚决防止不顾大局、搞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及县委决策部署落实见效。
(二)更加突出“责任落实”,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富民实践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优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式,督促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各级“一把手”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牢清廉云南建设富民实践主体责任。监督职能部门全面履行监管责任,强化“管业务必须强监管”理念,坚决纠治监管缺失缺位问题,防止以纪委监委监督代替部门监管。聚焦主责主业,能动履行纪委监委监督专责,突出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强化监督推动、调度推动、示范推动,确保监督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严防“三转”回转。持续健全完善大监督格局,深化拓展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同向发力。
强化清廉云南建设富民实践牵引。持续将清廉云南专项行动与各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协助县委制定2025年度工作要点、“十大行动”重点任务清单,保持清廉建设战略定力、工作定力。推动党组织“一把手”专题述责述廉向下延伸,强化清廉建设“责任共同体”,持续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丰富廉洁文化载体,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将净化政治生态作为长期性持续性任务坚定不移深入推进。
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把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建立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上“党纪辅导课”制度,每年至少为所在地区、派驻单位作 1次专题辅导。强化与组织部门联动,加强“一把手”、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等重点群体纪律学习培训,抓好新发展党员的纪律教育。做实警示教育,针对不同行业系统领域分类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
深入落实“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坚持抓早抓小,注重用好“第一种形态”,紧盯新提拔、新转岗、新入职党员干部,做到早教育、早发现、早提醒;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问题,探索全过程监督机制,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宽严相济、精准得当,强化问责案件质量评查,既维护纪律刚性、严肃性,又防止问责不力、问责泛化、简单化。坚持严管厚爱结合,落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抓实报备容错、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严查诬告陷害行为,加大澄清正名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干部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更加突出“同查同治”,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深化
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深挖不正之风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细查腐败背后的享乐奢靡等作风问题。持续整治党员、公职人员酒驾、赌博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从严督促落实公务接待公函制度,用好财政信息化平台,坚决纠治违规公款吃喝顽疾。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增强基层干部群众减负获得感。督促纠治破坏营商环境不正之风,坚决整治吃拿卡要、冷硬横推、违规收费等严重影响市场秩序问题,持续护航营商环境。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完善对重点行贿人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
强化反腐败高压态势,对不收手、不收敛的不手软、不慈悲。紧盯金融、国企、能源、消防、医药、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系统整治,紧盯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导意见和证据指引,着力破解发现、取证、定性难题。坚持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一起查,严肃查处滥用职权、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问题。
(四)更加突出“有形有感”,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
健全完善同题共答机制。认真总结集中整治的经验做法,固化齐抓共管、挂联包案等经验做法,形成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健全完善统筹推动、监督推动、办案推动的制度机制,压实压细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确保“责任共同体”更加严密牢固。
坚持查办案件开路破题。深化运用领导包案、提级办理等方式,攻坚突破重点案件,推动职能部门严厉打击相关联的违法犯罪,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巩固消除自办案件“零留置”成果。强化问题线索的排查督办,坚决斩断伸向群众利益的“黑手”。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靠前监督,对思想不重视、行动不及时、敷衍应付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扎实抓好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力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聚焦“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特殊群体,结合本地实际,找准集中集成集束整治的发力点,因地制宜开展整治。深化“校园餐”突出问题整治,深入组织开展全县“国企非标融资领域专项整治”和“闲置国有资产清理整治”,在全县推开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科学监管体系工作,以“小切口”撬动“大民生”,打造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富民特色”。
(五)更加突出“政治体检”,纵深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着力提升发现问题能力。牢牢把握“四个聚焦”监督重点,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影响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落实改革部署中的重大偏差。突出重点、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年度巡察工作计划。以推动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为着力点,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健全对村(社区)巡察制度和流程体系,提升村(社区)巡察质量,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着力抓实发现问题整改。深化成果运用,用好巡察建议书,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落实。坚持把巡察“回头看”作为督促整改的重要内容,持续传导压力,压实“新官理旧账”的责任。强化整改日常监督、督查评估,建立健全整改会商、问责机制,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严肃追责,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推动问题真改实改。
着力健全发现问题机制。加强纪巡融合、巡审联动,充分运用巡察综合监督平台,推动人大、政协、组织人事、财政、信访、统计等部门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政策支撑、力量支持等方面深度融合,形成监督合力。综合运用“12+N”方式方法,完善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或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担任巡察组“不驻组”副组长工作机制,提高精准发现问题和线索的能力。健全巡察发现问题和线索移交、整改责任交接等制度,健全巡察组组长、副组长选配机制,为巡察工作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六)更加突出“奋进定位”,纵深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锤炼过硬的思想作风。坚持从县纪委常委会做起、严起,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理论学习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贯通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学出深厚感情、学出坚定信仰、学出使命担当。常态化开展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继承纪检监察机关光荣传统,常扫心灵灰尘、常清思想垃圾,持续涵养许党许国、报党报国的境界情怀,知重负重、守责尽责,敢于斗争、善于斗争。
锤炼过硬的能力素质。深化全员培训和实践锻炼,开展涵盖业务全链条的纪法培训,广泛开展大练兵大比武,常态开展案件复盘,深化辨析式测试,分层次分领域精准施训。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强化审理把关,补短板强弱项。坚持“四用四不用”选人用人导向,全面掌握县镇(街道)两级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情况,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信息库,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大力选拔在监督执纪执法一线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
锤炼过硬的廉洁操守。深化纠治“五官不正”“十三小”“五过现象”等机关政治亚文化,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保持谦虚谨慎、严守纪法红线。聚焦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完善权力运行内控机制,主动邀请特约监察员、阳光监督员参与有关工作,以严格的监督和约束管住执纪执法权。认真抓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办案安全督查、抽查反馈意见整改,严格规范落实审查调查“六个一”要求,筑牢安全文明办案底线。坚持刀刃向内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治“灯下黑”。落实对干部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式关心关爱,增强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同志们,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勠力同心、锐意进取,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永不懈怠的状态,持续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富民实践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