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嵩明县监察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05 10:00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

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嵩明实践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受县纪委常委会委托,我向全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以及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部署,总结2024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2025年任务。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刚才,进波书记在大会上作了讲话,对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作出安排,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一、 2024年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作为、砥砺奋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引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一年。全党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一年来,在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市委的领导下,县委坚决扛牢主体责任,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贯穿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嵩明行动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淬炼自我革命锐利思想武器,以党纪学习教育明纪正行,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激励担当,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带动全县各级各部门把清廉建设具象化落实到行业治理中,以清廉之治助推全域之治,引领保障全县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强化对政治生态建设的前瞻性思考、阶段性分析、系统性谋划、深层次治理,立足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大局,锚定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开拓者”目标定位,严管厚爱实践载体不断丰富,腐败治理效能充分释放,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向上向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速形成。

一年来,我们坚持“举旗定向”,在践行“两个维护”中不断加强思想淬炼。学深悟透找准政治定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理论学习制度,先后组织72次县纪委常委会、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谋深做实党纪学习教育,围绕4个方面明确23项具体工作任务,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1次、主题党日12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测试2次、参观红色教育基地1次。积极服务保障全县党纪学习教育,深入监督单位及部门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40余次,先后组织召开全县“一把手”、年轻干部、政法系统等警示教育大会9场次,让党纪学习教育在专项监督中走深、在日常监督中走实。

一年来,我们坚持“标本兼治”,在聚焦“监督首责”中不断强化执纪执法。坚守政治机关本色,聚焦耕地占补平衡、校园食品安全及膳食经费管理、营商环境等33个专项开展监督检查,共发现并督促整改相关问题80个,提醒谈话15人,受理问题线索48件,批评教育5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追缴资金468.05万元。最大限度挖掘案件“附加值”,发出纪检监察建议27份,提出意见建议73条,提出和督促建章立制17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579件,同比上升4.13%,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205件,同比上升23.49%。处置问题线索421件,同比增长57.7%;立案188件,同比增长70.9%;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2人,同比增长74.2%;留置10人,同比增长25%;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10人,同比增长11.1%。

一年来,我们坚持“系统集成”,在推进正风肃纪中不断强化清廉云南建设。持续强化“四责协同”,统筹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嵩明行动,细化“十大行动”76项163条重点任务,每月开展对账会商,形成党委政府牵头、县镇村联动、各部门行业协同配合,全域推进、全面共进的清廉建设良好态势。靶向发力“亮剑”酒驾醉驾,按照“六个一批”的全周期管理方式,全面排查酒驾醉驾行为,发现问题40个,批评教育4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期。重拳出击纠治“四风”顽疾,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纠治违规吃喝专项行动,发现问题30个,批评教育3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督促清退资金1440元。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12期24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3期6件。

一年来,我们坚持“人民至上”,在回应群众关切中不断强化集中整治。严格按照“迅速行动、采取超常规措施”的相关要求,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在攻坚期每周召开2次案件攻坚调度会,对省市级督办件、县级集中转办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积极协助县委每月召开推进会,“作战式”部署推进、“递进式”压实责任。派驻监督“嵌入”牵头部门,共同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00余次,形成力量联合、监督联动、问题联解、案件联办的工作格局。“查改治”一体抓实整改,督促各行业部门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0个,督促各部门查找问题702个,健全完善制度57个,挽回资金8440.49万元。聚焦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发现问题线索12件,督促职能部门查处67件14人,查找问题144个,已完成整改140个,健全完善制度13个,挽回群众财物3144.416万元,在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平台公示公开成果140批次。

一年来,我们坚持“源头治理”,在深化防治结合中不断贯通全链条治理体系。着力信访化解,强化事前预防,领导班子成员在每月领导接访日轮流接待来访群众,共接访12批26人次,包案督办化解信访突出问题15件。突出抓早抓小,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处理315人次,同比增长69.4%。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45人次,占总人次的46%;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26人次,占总人次的40%。加强教育转化,成立3个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对涉及25个相关单位140名受处分人员精准开展回访教育和专项检查,鼓励重拾信心,推动“有错”向“有为”转变。

一年来,我们坚持“巡治协同”,在强化贯通融合中不断增强巡察穿透力推动力震慑力。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深入开展3轮巡察,覆盖机关单位、村(社区)党组织36个,发现问题1352个,移交问题线索76件76人,立案3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形成专题报告6份。探索建立“不驻组副组长”工作机制,创新开展“巡察+大数据监督”,有效提升巡察质效。不断强化巡纪联动、巡审融合,“即发现即移交即处置”问题线索41件41人、党纪政务立案22人,巡审联动发现问题线索5件5人。制发巡察建议书8份,建章立制4项。探索构建巡察整改成效评估指标体系,组成11个评估组对15个单位、学校及19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评估,完成整改问题1381个,整改率98.57%,推动完善制度231项,清退各类违规资金83.09万元,追回集体资金173.41万元。

一年来,我们坚持“激浊扬清”,在树立鲜明导向中不断做实澄清正名。明确检举控告件办理“一件双查”“一件一评”,建立澄清正名联合审查制度,统筹考量、全面分析,精准“画像”“量身打造”个性化澄清方案,不断提高澄清正名质效。健全完善实名检举控告奖励,对2名实名检举控告人开展实名奖励。对诬告陷害行为及时追查、严肃处理,正反双向亮明组织态度,引导群众形成依规依法有序反映问题的信访举报秩序。共为31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涉嫌诬告陷害问题并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2件3人,相关经验做法多次被省级媒体采用。

一年来,我们坚持“数字赋能”,在培育新质战力中不断拓展大数据监督。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搭建11个“主题式”大数据监督模型,对信息化项目监督预警模块设计规划审核评估,进一步强化监督预警模块审查工作指引。依托大数据监督,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140余件,给予党纪处分30余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70余人,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1份,督促完善制度19个。成功申报全省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试点县,“殡葬领域大数据监督”模型在全市和红河州推广,“厕所革命大数据监督”工作先后获省、市纪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主创的两个作品在云南省纪检监察系统第二届公权力大数据模型竞赛中,荣获“十佳大数据监督检查精品案例”,在“大数据+监督执纪执法”中贡献了嵩明力量。

一年来,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不断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打造监督执纪执法共同体,实行“1+1”模式,将8个纪检监察室和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构建为8个监督执纪执法共同体,由同一副书记分管,安排在同一党支部,实现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步推进。推行片区协作工作机制,将8个纪检监察室、8个纪检监察组、8个镇(街道、园区)划分为3个单元,分别由3名副书记分管联系,6名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指导协助,形成力量联合、监督联动、问题联解、案件联办的工作格局。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全覆盖对(村)社区“三资”会计凭证进行检查,实现“三资”管理不公开不透明信访件持续下降、3个镇(街道)检举控告件明显下降的治理效果。

一年来,我们坚持“自我革新”,在聚力铁军锻造中不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高准度”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采取定向选调、异地调动、接收军转干部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迅速将空编率降至3.39%。“严方法”抓实干部监督,定期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受理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件,同比下降87.5%,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各1人,给予党纪处分1人。“实举措”强化队伍管理,不断细化干部关心关爱措施,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每季度评选“业务标兵”,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 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推动嵩明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迈上新征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深化对管党治党规律、反腐败斗争规律的认识,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政治高地、舆论高地、纪法高地、道义高地,以“四个进一步探索”持续深化打造全面从严治党省域实践新高地的昆明路径嵩明行动。

(一)找准监督保障执行向中心聚焦、向大局聚力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持续深化以高质量监督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嵩明实践。当前,嵩明政治生态整体向好、持续向好、长期向好的大势已经基本形成,但局部脆弱、底部薄弱的问题还将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有的部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有的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虚化,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还没有一贯到底。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必须坚决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着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要推动政治责任一压到底,构建党委重视支持、以上率下,纪委监督协助、督促落实的责任链条。把政治监督落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嵩明的贯彻落实上、落脚到被监督对象的职责使命上,紧盯“国之大者”、紧盯“关键少数”、紧盯“责任落实”,精准传达要求、传递责任、传导压力,督促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直面问题、敢抓敢管、真抓真改。要推动工作任务一贯到底,持续健全项目化实施、清单化推进、效果化检验的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抓实政治监督要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术”,“数”是立场、是方向,“术”是路径、是方法,必须具体化确定政治监督的任务、对象、内容、立场、标准,持续跟进政治要件落实过程,确保党中央“大脑”的指令传达至每个“神经末梢”。要推动纪法标准一严到底,发挥政治监督纠偏差、防风险、促整改的政治功用。树立从政治高地审视问题的思维,善于从工作偏差中发现政治问题,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中发现政治端倪,透过具体案件、具体行为精准把握嵩明“政治地理”状况,循迹溯源推进地域、行业政治生态修复净化,形成强大政治穿透力。

(二)巩固反腐败斗争向全域深化、向源头防治的“形”和“势”,持续深化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嵩明实践。当前,全县全面从严治党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党员干部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交织,水务系统、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行业乱象同权钱交易深度勾连,少数“一把手”任性用权破坏政治生态,个别领域政商关系不清、官商勾结破坏营商环境。我们必须坚定打赢反腐败斗争的必胜信心,树牢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坚强决心。要深刻认识风腐一体、风腐交织的阶段性特征,用好风腐同查同治、由风查腐、由腐纠风的方法论。准确把握风腐一体的内在联系,洞穿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根同源的本质;准确把握风腐交织的现实危害,管住小事小节、促进铁令生威;准确把握同查同治的综合手段,既“由风查腐”循线深挖,又“由腐纠风”斩断风腐勾连链条。要坚持反腐败斗争从个案清除向系统整体提升,坚守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治理观。放眼嵩明政治生态“全景图”,秉持“三不腐”一体推进的理念,推动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系统集成地做好查办案件、整改问题、深化改革、促进治理、推动发展的“通篇文章”,持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要深化对反腐败斗争遏增量、清存量的规律性认识,保持清理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风险隐患的行动力。持续矫正盲目乐观的速胜论、消极悲观的无望论、是非不辨的有害论等错误认识,采取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针对性措施,以久久为功的战略定力和耐心,持续提升、深度塑造嵩明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展现理念牵引、业务竞进的开拓者“标识”和“成色”,持续深化以“有思考的工作”推动“有挑战的探索”的嵩明实践。对标“开拓者”的目标定位,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理论修养和政治素养、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方面还有短板弱项,勇于创新、大胆探索的胆识谋略不足;个别纪检监察干部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不强,执行安全文明办案等工作要求不到位。必须坚决摈弃看摊守业思想,与先进对标、向一流看齐,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让“进一步探索增添工作的成色、品质、辨识度、贡献率的创新之路”越走越宽。要将提升工作质效、展现嵩明担当目标与破解纪检监察工作瓶颈相统一,与提升执纪执法能力相联系,用过硬政治本领来支撑。坚持守正与创新结合,以守正夯基,树牢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以创新明向,破除惯性思维、打破路径依赖,丰富“把工作交给自己、把自己交给组织”的实践表达,有思想地行动、有思考地工作、有挑战地探索。要将提升工作质效、展现嵩明担当目标与回应群众诉求相结合,与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相呼应,用群众舒心满意来检验。将集中整治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下的协同配合机制,以群众点题推进行业性、系统性、领域性突出问题整治,以监督促监管、以监管促治理、以治理惠民生。要将提升工作质效、展现嵩明担当目标与讲求政策策略相贯通、与严管厚爱相促进,用干部担当作为来推动。认真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点题部署的工作和中央纪委提出的“八个着力”要求,在措施上兼顾纪法德、在策略上贯通惩治防,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细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以纪检监察干部之“干”带动全县党员干部勇于担当、敢于作为。

三、 奋力谱写嵩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嵩明实践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2025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持续深化“四个进一步探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不断推动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嵩明行动走深走实,锚定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开拓者”目标定位持续发力,谱写嵩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为中国式现代化嵩明实践提供坚强保障。

(一)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线,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处、见实效

突出政治监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紧盯“七个有之”问题,坚决纠治“低级红”、“高级黑”,及时消除政治不忠、政治无感、政治失责等风险隐患。完善“第一政治要件”监督台账,建立点题派单、动态跟踪、督查问责等闭环落实机制,确保贯彻到位。健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政治监督工作格局。

紧扣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治理效能。围绕实现改革总目标和“七个聚焦”分领域目标进展情况,细化实化监督内容,纳入政治监督和巡察范畴,及时发现、严肃查处影响改革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妄议改革、干扰改革、破坏改革的人和事,推动各部门高举改革大旗、强化改革意识、振奋改革精神、抓好改革落实,把党中央确定的宏伟蓝图一步步变为现实。

围绕中心大局,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政治监督护航行动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细化政治监督“三本台账”,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市委“六个春城”建设重点任务、县委“五个嵩明”建设和“大抓产业、主攻工业”任务,用好政治监督“六步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调门高、落实差,打折扣、搞变通,坚决防止不顾大局、搞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同各部门实际紧密结合,形成具体成果。

(二)以全域建设“清廉嵩明”为载体,深化管党治党,推动作风建设成果更持久、更长效

实施靶向监督,不断强化责任落实。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督促扛牢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嵩明行动主体责任。监督职能部门全面履行监管责任,坚决纠治监管缺失缺位问题,防止以纪委监督代替部门监管。能动履行纪委监督专责,突出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确保监督不缺位、不泛化、不越位。持续健全完善“大监督”工作格局,深化拓展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同向发力。

注重精准发力,持续擦亮清廉底色。协助县委制定2025年度工作要点及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清单,督促各级党组织细化责任清单、实化落实举措,保持清廉建设战略定力、工作定力。持续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丰富廉洁文化载体,打造融合红色革命文化、家风家教、非遗传承和民族文化主题的“清风之旅”廉洁文化宣教路线,形成一批具有嵩明特色的“廉洁打卡地”,打造具有嵩明“辨识度”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品牌。

坚持常抓不懈,巩固拓展教育成果。建立纪(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上“党纪辅导课”制度,每年至少为所在地区、派驻单位作1次专题辅导。充分发挥“嵩清泽明讲师团”作用,开展“送纪法下基层”活动。强化与组织部门的联动配合,加强重点群体纪律学习培训,抓好新发展党员纪律教育。做实警示教育,协助县委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针对不同行业系统领域分门别类制定警示教育“廉政套餐”,编印警示教育读本,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督促各级党组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三)以坚决惩贪治腐为手段,减存量遏增量,助推全县政治生态风更清、气更正

推进风腐同查,破解作风顽瘴痼疾。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实化细化“必问必核事项”,既“由风查腐”,深挖不正之风背后的腐败问题,又“由腐纠风”,细查腐败背后的作风问题。坚持以小见严纠“四风”,运用“大数据”平台对全县“四风”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精准发现、严肃处理隐形变异现象,开展违规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建设、豪华装修楼堂馆所等专项监督治理。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持续增强基层干部群众减负获得感。锚定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决整治严重影响市场秩序问题,持续护航营商环境。

加大惩治力度,强化震慑遏制效果。强化反腐败高压态势,对不收敛、不收手的绝不手软、坚决查处。紧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严惩主动贴靠资本、违规用权服务资本、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培植家族资本等问题。紧盯金融、国企、能源、消防、医药、学校、体育、园区、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开展系统整治。落实调查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证据指引,着力破解发现、取证、定性难题。坚持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一起查,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问题。坚定扛起反腐败职责,有力有效协助县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修订工作细则,细化《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2023-2027年)》落实举措。

深化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刻把握由风及腐、从量变到质变的本质特征,把风腐同查同治要求贯穿案件查办、警示教育、整改纠治等各阶段,形成办案、治理、监督、教育的有效闭环。从严督促落实公务接待公函制度,用好财政信息化平台,坚决纠治违规公款吃喝顽疾。加强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情况监督,用好组织部门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成果,坚决纠治家风不正现象。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完善对重点行贿人联合惩戒机制,规范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追缴和纠正工作,用好全国行贿人信息库,坚决纠治“围猎”乱象。构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动态分析各部门、各地区政治生态现实状况,坚决优化政治生态。

(四)以破解民生痛点为抓手,坚持人民至上,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更可感、更可及

固化经验成果,提升系统施治水平。认真总结集中整治经验做法,形成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健全完善统筹推动、监督推动、办案推动的制度机制,压实压细党委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确保“责任共同体”更加严密牢固。健全完善挂牌督办机制,对群众反映多、整治成效不明显的镇(街道),建立重点关注动态名单直督直导。健全完善群众“点题”、纪委监委“破题”、各部门“答题”的整治路径,监督推动各部门解决好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

坚持案件开路,推动重点积案化解。深化运用领导包案、挂牌督办、提级办理等方式,攻坚突破重点案件,推动职能部门严厉打击相关联的违法犯罪,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持续发挥县级“主战场”作用,始终保持强大攻势。强化问题线索排查督办,对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行为零容忍,坚决斩断伸向群众利益的“黑手”。深刻汲取官渡区相关部门在集中整治中搞形式、走过场的教训,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靠前监督,对思想不重视、行动不及时、敷衍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抓实专项整治,筑牢民生保障底线。深入推进“校园餐”、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等方面突出问题治理,常态化机制化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强力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继续开展殡葬领域预警模型更新迭代、数据测试工作。聚焦“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特殊群体,运用“点题”机制,因地制宜找准集中集成集束整治的发力点,深入组织开展全县“非标融资领域专项整治”和“国有资产低效闲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科学监管体系,以“小切口”撬动“大民生”,打造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嵩明样板”。

(五)以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追求,强化利剑作用,推动巡察监督更有力、更有效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定位、新部署、新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县委中心工作、发展大局,细化举措、深化监督,持续推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

提升发现问题能力。积极统筹协调,贯通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体系,加强巡纪融合、巡审联动,深化“不驻组副组长”工作机制。牢牢把握“四个聚焦”监督重点,深入查找影响高质量发展的责任落差、落实改革部署中的执行偏差,进一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加强巡察工作计划安排,突出重点、科学谋划,灵活穿插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等方式,分板块、分行业、分领域开展巡察。持续优化巡察贯通融合工作流程,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探索深化数智巡察,强化巡察工作规律性研究认识,综合运用“12+N”方式方法持续推动巡察监督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

抓实问题整治整改。持续理顺优化整改责任,统筹联动巡察机构指导协调责任、纪检监察及组织部门日常监督责任、被巡察单位主体责任、主管分管部门督促责任、行业部门专业指导责任,健全系统集成的巡察整改责任体系。深化成果运用,用好巡察建议书,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并推动整改落实。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共性问题整治、未整改完成问题集中整治,持续传导压力,全面督促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强化日常监督、督查评估,建立健全整改会商、问责机制,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严肃追责,推动问题真改实改。

(六)以推动完善监督体系为目标,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促进制度体系更系统、更科学

聚焦主责主业,夯实专责监督体系。对标对表上位法规制度,深入总结实践经验,研究制定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开展检查评估,结合实际做好“释改废”。开展监察法学习月活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监察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严格执行采取强制到案、责令候查、管护措施等相关规定。探索更多监督执纪执法与行政执法贯通协同的工作机制,与政法机关建立查处诬告陷害、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举报、职务犯罪案件指定起诉和审判管辖等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涉案财物管理,促进涉案财物全周期动态管理、全流程闭环监督。

聚焦机构设置,贯彻落实改革要求。深化内设机构改革,优化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机构职能,提高监督执纪执法综合效能。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优化机构设置、规范考核工作,不断厘清职责、完善机制、凝聚合力。深化派驻监督向下延伸,落实监察“再派出”的指导意见。持续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健全空编人员动态补充机制,完善片区协作、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探索重点村(社区)提级监督模式,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监督质效。

聚焦数字赋能,倾力打造“嵩明品牌”。深化检举举报平台、监督“一点通”、“四项监督”数据分析综合运用平台推广应用,运用信息技术为基层精准监督赋能助力。加快推进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加强与审计、财政、公安等数据共享机制建设,协调推进跨地区、跨领域、跨部门监督数据共享,打破数据壁垒、连通“信息孤岛”,拓展全省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试点县成果,围绕“绿美乡村”建设,借鉴“厕所革命”监督模型经验,开展2025年度大数据监督模型建设,打造具有嵩明特色的品牌模型。持续做好大数据办案、大数据监督典型案例撰写报送及模型竞赛,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技战法”。

(七)以打造纪检监察铁军为依托,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增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凝聚力、战斗力

加强政治建设,扛牢政治担当。坚持从县纪委常委会做起、严起,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理论学习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贯通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学出深厚感情、学出坚定信仰、学出使命担当。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开展“一支部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建设工作,争创“春城先锋示范党支部”。常态化开展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继承纪检监察机关光荣传统,常扫心灵灰尘、常清思想垃圾,知重负重、守责尽责,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积极担当作为。

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完善规范、科学、精准的考核评价体系,细化重点任务清单,夯实“开拓者”工作基础。深化全员培训和实践锻炼,开展涵盖业务全链条的纪法培训,广泛开展大练兵大比武,常态开展案件复盘,深化辨析式测试,分层次分领域精准施训。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强化审理把关,分部门建立案件质量“体检表”,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补短板强弱项。落实“四用四不用”选任要求,常态化开展干部队伍调研,完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模式,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大力选拔忠诚于党、勇挑重担、敢打硬仗、善于斗争、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

加强廉洁建设,筑牢廉洁底线。坚持以自我革命精神强化严管严治,落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重大工作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指引及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层层压实系统内部“两个责任”。构建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用好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录,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保持谦虚谨慎、严守纪法红线。稳妥有序推进谈话场所改造升级,严格规范落实审查调查“六个一”要求,筑牢安全文明办案底线。坚持刀刃向内清除害群之马,严肃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问题,从严纠治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等行为,坚决防治“灯下黑”。健全完善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式干部关心关爱体系,完善和落实谈心谈话、走访慰问、选树典型、文体活动、带薪休假、强制休息等举措,全面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嵩明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勠力同心、奋发有为,加压奋进求突破、铆足干劲勇争先,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永不懈怠的状态,持续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为进一步谱写嵩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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